第七节出仕(第2页)


    这就是自从云烨答应出任程处默的行军书记后,酒壶就被程处默夺走留下的后遗症。
    云烨觉得自己仿佛天生就适合做一个唐朝人,融入人群仅一天,就有了老大和小弟,还有一群人跟自己混饭吃。
    活的风生水起啊。
    往事真的如云烟在变淡。
    只是隐约有些心痛。
    生活得继续,开啦头,就得有结尾。
    这是最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时候。
    贞观初年,年轻的唐帝国迎来了最险峻的时刻,突厥两寇中原,泾州,武功告急,吉利直趋渭水河畔。
    李二陛下挟尉迟恭泾州阵斩两千突厥铁骑之威,轻车简从,六骑出长安,与吉利会于渭水。
    次日在渭水便桥上与突厥会盟,杀白马为誓,突厥退兵。
    云烨知道这是李二陛下的缓兵之计。
    现在大唐内有藩王未平,民生维艰,隋朝留下的粮食已消耗殆尽。
    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股烟尘,相互间厮杀,男丁十不余一,人口自一千七百余万户锐减至六百四十万户。
    汉民族犹存,却无往日之威。
    周边异族蠢蠢欲动,突厥劫掠边关不休,吐谷浑也想浑水摸鱼,吐蕃的孙赞干布也已长大成人,开始自己的征途,新罗,高丽更是对东北平原垂涎不已。
    纵观历史长河,照耀千古的伟大君王无不是从荆棘路上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现在,李二陛下收起自己的爪牙,蜷缩自己的身躯,舔干伤口上的鲜血。
    等待腾跃九天的时刻。
    云烨知道,唐王朝的光辉必将照耀千古。
    一想到这些,云烨会激动的瑟瑟发抖。
    且冷眼旁观这些小丑的最后表演。
    程处默的眼中,大唐陛下是一位睿智,豁达,勇武,开明的最佳老大,云烨眼中的李二陛下,是一位笼罩在无数光环下的腹黑男。
    程处默是幸福的骄傲的,云烨是痛苦的,领导智商越高,越难已糊弄。
    想想自己与这么多的牛人相处,云烨就觉得前途无亮伸手不见五指。
    整个营地现在都在云烨的掌控之下,他是行军书记,后勤营他最大。
    努力的推开压在脖子上的粗腿,怪不得昨夜做了一夜噩梦,程处默依旧睡的鼾声如雷。
    中华民族是勤劳善良的,这一点云烨从来相信不疑。
    你看这些家伙,从天一亮就干活到现在,两膀子精瓷的肌肉被阳光晒成古铜色,就像一个个铜像,比后世特意晒出的好看一百倍。
    弄得云烨都不敢脱衣服,和他们一比,自己只有四肢被阳光晒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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