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莲花灯会


    诺雅起来以后,自己将落红的床巾收了,简单吃过早饭,依百里九所言,泡个热水澡,感觉困倦得不行,浑身酸痛,重新躺回床上歇着。
    临近中午的时候,百里九差人给府里传过来话,说是今天晚上三皇子邀请三人晚间去参加莲花灯会,太阳落山以后派人来府上接。
    京城里有旧风俗,元宵节三个晚上放的花灯分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十四叫人灯,祈求人丁兴旺,人口平安;十五叫神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十六叫鬼灯,祈求逝者早日托生,转世为人。
    今日是正月十六,正月的最后一个节,过完了也就代表年结束了。
    将军府比较注重这一日的花灯,祭奠战场上马革裹尸的将领,是必然要拨灯的。
    取闲置的盆子,盛上搅拌了灯油的棉籽,用棍子或者铲子一堆堆地拨在地上,用火点上,围绕着将军府一周。
    但凡有水的地方也都要祭奠到了。
    将军府拨灯是一样极其严肃的事情,而三皇子府提议的莲花灯会则恰恰相反。
    民间有“脚踏莲花上西天”
    的说法,原本十六这一日,城中百姓多糊莲花船放于护城河上,眼看着顺水流走,若是河灯半路灭了,就代表着哀悼的亲人已经转世投胎。
    但是一路演变下来,城中年轻男女则将放莲花灯作为一种浪漫的祈愿方式。
    将自己的夙愿写在纸糊的莲花灯上,放于河中,若是一直不熄,顺水飘走,载着心愿的莲灯就会飞到佛祖的面前,心愿得偿。
    受邀参加莲花灯会的这个消息,是秦宠儿亲自送到一念堂的。
    她顺便过来取药。
    秦宠儿脸上的伤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血痂脱落,露出深浅不一的皮肤来。
    因为她本身皮肤并不白皙,而但凡有伤疤的地方,都是粉嫩的红色,整张脸看起来,就好像是民间那种得了白癜风的人一样,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但是比起原先来,已经是好了许多。
    因为诺雅的药膏,她不得不低头,不敢像以往那样对着她冷嘲热讽,还经常是赔了笑脸,心里憋着一肚子火气,所以那笑看起来有点半哭半笑的感觉。
    听暮四说,秦宠儿曾经神秘兮兮地将她唤到锦年阁里,亲手塞给她一百两银子,让她给留心诺雅制作膏药的方子,被她直接拒绝了。
    今日,她竟然亲自放下身段,过来取药。
    诺雅躺在房间的床上,觉得稀罕。
    秦宠儿取了药并不走,却是径直向着林诺雅的房间走过来。
    这是她第一次进诺雅的房间不用踢门,脸上笑吟吟的。
    “林姨娘昨日果真没有去看花灯吗?”
    秦宠儿开门见山。
    诺雅摇摇头:“走到街上太累,身体吃不消,又回来了。”
    “喔,你没去简直太遗憾了,你是不知道昨日有多热闹。”
    林诺雅手里捧着书,眼皮也不撩,屁股也不抬。
    秦宠儿讨了一个没趣,丝毫不以为意:“昨日曲水流觕诗会之上,安若兮可出尽了风头,被一群男人围着,还拍手叫好,眉眼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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