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郡王收财(第2页)
因为不管男人女人,皮肤好,就是真的好。
花魁有人爱,兔爷也流行啊!
不过认识沈石的不多,却也不是一个没有,比如钱家兄弟,比如柳元则。
而且柳家这一回已经挂上了汝南王府的关系,据说其父已经起复,有可能是御史。
“他是金华的将门,据说很能打。
前几天的马匪,便是他剿除的。”
“什么?一个武夫?王爷怎么会请他?”
“不对啊,他一武夫,怎么穿文官服?”
一听沈石竟然是个武夫,很多人眼都红了。
大宋上下哪个不以文贵武轻为荣。
不管曹金花是男是女,她都是一棵水灵灵的大白菜。
这个大臼菜要被一个武夫啃了。
真是叔叔能忍,舅舅忍不得。
“走走,咱们也过去。”
不少人动了身,打算往曹金花那边凑。
不过是个武夫,他们可不怕。
而且以文压武,本身便是个足以津津乐道的事。
智者胜“力”
,为何不乐。
对于他们去找麻烦,柳元则想了一下,决定冷眼旁观。
是,沈石是救过他,他也起过拉拢沈石的心思,但是问题是沈石不是被包拯拉拢过去了吗?而包拯是庆历诸君子的人,也就是改革派。
而他父亲是守旧派。
也就是说,他们是政敌。
官场之上,一旦成了政敌。
恩情?那是什么?没有落井下石,就已经是报恩了。
所以他什么都没说,只当没看见沈石,反而与地方官们打的火热,这是人脉,可比沈石重要多了。
当然,看一下热闹,他还是会看的。
只不过他越看越是羡慕嫉妒恨,曹金花的身份,他是知道的,怎么沈也是汝南王府的人了。
可正因为他靠上了汝南王府,他才觉得郁闷。
他靠上了汝南王府,怎么看也是飞上枝头了。
这趟随船到金华,未免没有炫耀身份,让沈石后悔有眼不识人,没有对自己纳头就拜。
然而我这边都准备好了,他那边却又靠上了国舅府。
真是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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