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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陈默站在出租屋的镜子前,第一次觉得自己老了。
她虽然不化妆,但必要的护肤流程平时都会做,每天早晚洗脸,水乳霜全套,尽量一天一张面膜,所以不近距离放大看,她的皮肤水嫩紧致,眼角也没有鱼尾纹,再加上她平时很少有时间对镜贴花黄,所以是真忘了自己正在慢慢变老这一事实,这还是第一次!
因为她突然注意到自己衣柜里的那几件裙子的颜色,薄荷绿、正红、粉色橘色亮黄色……一水儿的亮色,好像唯恐被人发现自己的真实年龄。
她记得自己十几岁的时候,朝气蓬勃,风华正茂,只穿高级黑白灰,哪怕被陈女士揪着耳朵强迫也决不投降。那时候的她觉得粉粉嫩嫩的颜色实在是太娘娘腔,哪里配得上自己高贵大气上档次的气质。
她在心里念:陈女士,你快看啊,你女儿终于像你希望的那样,把自己当成公主来爱了,你快来看哪……可她知道,那个人再也看不见了!那人再不会对着她絮叨,充满怜爱地嫌弃她;不会算着她的年龄催婚;也不会问她过得好不好,心里有没有爱的人……这可真让人伤感。
她曾经有多么希望逃离,现在就有多么希望回去,回到过去,回到有妈妈的日子。
光是这样想想,陈默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这真是糟糕的一天啊,陈默悲伤地想。
桌子上的闹钟整点报时,下午6点钟了,她再不出门,就赶不上晚宴了。
所以,她连认真悲伤的时间都没有,她只能快速收拾好情绪,拿出衣柜里那条最贵的红色长裙。
那是今年生日时,程西贝大手笔送的生日礼物。
陈默衣服虽然颜色多样,款式却相当简单,只有这件斜肩长裙还能充当晚礼服,其他的衣服都太随性了,完全不适合。
昨天电话里,老王再三交待晚宴一定要穿得漂亮!
陈默当时腹诽过:姐又不靠脸吃饭,打扮那么漂亮干哈玩意儿?
可那些话她也只敢在心里骂骂,她毕竟还没做好辞职的准备,还得为现任老板鞍前马后。
这天傍晚,消失了一个月后重新出现在老王面前的陈默按照指示,整得格外隆重,大红裙子血红唇,脚上千年一遇地穿了双五厘米高的银色尖头高跟鞋。
老王打量她这一身行头,颇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这样穿多漂亮,你平时就应该这样穿!”
“穿这样出现场?是怕不够引人注意吗?”陈默显然并不认可他的审美,没好气地回呛。
陈默毕业进入公司,四年来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早被老王视为心腹,习惯委以重任,所以对她偶尔表现出来的的小脾气、小任性很是包容,他不以为忤地笑笑,示意陈默跟着自己进去。
看,把天聊死,我有一千种方法!陈默得意地想着,跟在老王身后进了酒店。
陈默觉得这家被美国酒店权威杂志《HOTELS》评为全球酒店集团50强之一的酒店,一点都不浪得虚名。
他们来的时间正是它最美的时候,整栋大楼像一座会发光的空中城堡。
酒店大堂宽敞而富有设计感,整体设计是潮酷与婉约相结合的混搭风。大堂里有一片下沉式座位的大贝壳,抬头能看到顶部悬挂的金属椎体,闪闪发光,营造出一种波光粼粼的现代感。
陈默原本以为晚宴在一楼宴会厅,谁知却被服务生一路领着,进了电梯。
通往房间的走廊就像美国大片里的红外线探测装置,穿行其中的几个人就像灵活穿梭在红外线装置中的特工。
陈默放轻脚步,唯恐自己的存在感太强,引人注意。
五星级酒店隔音效果是真好,走廊里风平浪静,听不到一点杂音,包厢门一打开,才发现里面人声鼎沸。
其中财神李的声音最高,冲着老王招呼道:“老王,你可算来了!还有陈小姐,来来来,陈小姐来这坐……”
陈默站着没动,旁边的老王见状不轻不重地推了她一把,正好把她推到财神李的旁边。陈默骑虎难下,只能坐到财神李身边的空位上。
与此同时,老王坐到了财神李的另一侧。
桌上另外还坐了十几个人,除了两个秘书模样的女生,其余都是中年男人,一身成功人士的商务装扮,每一个端着的架势看起来都像动辄可以谈十几亿大项目。
可惜,陈默一个都不认识,看得出来,老王也不比自己多认识,此刻他坐在财神李旁边,正略显拘谨地与旁边人客套。
这可不是简单的饭局,在座的每一个名头都很响,递出去的名片上头衔都是一长串,只要搭上这其中的任何一个,他们公司都能起死回生。陈默边听他们寒暄,边在脑海里勾画蓝图,似乎已经看到自己卡上的存款后面多出好几个零。
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今天很高兴,我们大家聚在这里!为我们的相聚干一杯!”财神李的胖手端着酒杯,另一只手挥了挥小拳拳。
各位老板积极响应,愉快地干了第一杯。
财神李接着把矛头指向了他们两个:“老王和陈小姐今天来得最晚,该罚!”
被点名了!
陈默心中警铃大作,老王有严重的脂肪肝,这几年都不怎么沾酒,平常很少应酬,有应酬也会说明,这一点上次吃饭的时候老王说过,老李是知道的……那这是冲自己来的啊!
今天本来就是求人的局,别人说什么还不都得照做!
陈默虽然讨厌应酬喝酒,但关键时刻也知道不能掉链子,再说明知躲不过,还不如大大方方地站起来:“王总身体不行,我替他喝!”
“那得六杯啊!”一群中年男人瞎起哄。
陈默从善如流地端起酒杯,一口闷下,喝得太猛,呛得她眼泪差点飙出来。
她弯腰咳了一大会儿,起身又一口气干了五杯。
六杯,完事!
财神李见她喝完,第一个举手点赞:“陈小姐好酒量!”
“好酒量!真是好酒量!”
“陈小姐酒量这么好,我也敬陈小姐一杯!”
“来来,我也和陈小姐喝一个!”
陈默被他们赶鸭子上架,不得不一次次举杯饮下。
喝惯了拍照道具鸡尾酒的她,第一次空腹喝白酒,还是被一帮酒中仙灌,一会儿就晕晕乎乎的,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眼前的人也不是人了。
迷离灯光下,这群人大声笑着、叫着,脸上带着虚伪的笑容。
陈默第一次从心底生出厌倦,她应该是离离原上的无边格桑,是浩瀚深海里的自在飞鱼,如今怎么会被困在这小小一方天地里,被迫毫无尊严地同这些人辛苦周旋?
陈默去看老王,老王虽然表情着急,整个人却站在人群之外。
他分明不想得罪这群恨不能随时被供起来的财神,所以爱莫能助,眼睁睁地看着陈默被灌成酒桶。
陈默心里发苦,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冷。
只是今天要豁出去了,拼着老命也把这群财神伺候好,以报昔日老王的知遇之恩,如此他日江湖再见也不尴尬!
明天之后,尘归尘,土归土。
他有他的锦绣前程,她寻她的海阔天空。
陈默彻底醉死之前,有些沮丧地想:只是,我这多年来的付出都去哪儿了呢?是喂了狗吗?
如果老王知道陈默此刻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丝丝愧疚?会不会豁出去捞陈默一把?
大概不会吧!
商人、商人,商人自古重利轻离别……
这是宋希声分开半年之后,再一次见到陈默。
他幻想过无数次他们再见的场景,她应该是骄傲的,粗粝的,野蛮生长着,挺拔得像一棵树一样被人仰望的,绝对不是现在这样,穿着皱巴巴的裙子,狼狈地趴在酒店卫生间的公用洗手台上,吐得昏天又暗地。
她黑了,也瘦了,斜肩的裙子,露出尖尖的锁骨。
她眼睛微微眯着,表情难受地看着他。她看得很认真也很迷茫,因为醉酒,她脑袋成了一团浆糊,半天也没有辨认出眼前这个拉着自己胳膊的男人是谁。
“你是谁?不准碰我!”
宋希声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陈默,狼狈中还带一点少女的骄纵。
“我是宋希声,陈默!”
陈默歪着头想了半天,最后摇了摇头:“宋希声?我不认识宋希声!”她说着,又伸手去摸他的脸,似乎试图用这种方式帮助自己回忆。
她的手很凉,贴着宋希声的脸颊一路向上,惹得他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已经是深秋了,她却只穿一件单薄的裙子。
宋希声脱了外套披到她身上,却被她故意耸掉在地上。
他一声不吭捡起来,重新给她披上,这次她老老实实的没再捣乱。
宋希声扶着陈默走出卫生间,往酒店大堂走,她却挣扎着往相反的方向走。
她踉踉跄跄着走了两步,两只脚绊在一起,差点跌倒。
宋希声快走两步,一把把她捞进怀里。
“我不能回家,老王还在那呢,我得去找老王……”已经醉得一塌糊涂的陈默,还惦记着老王。
深秋的风穿堂而过,宋希声的醉意也被这风吹走了一大半,他松开一点,改半抱为搀扶,好声好语地哄她:“老王已经走了,小默,我们回家吧!”
“不要,我不认识你,我要去找老王……”陈默碎碎念,她越说声音越小,眼睛眯着,靠在宋希声怀里,似乎随时都能睡过去。
宋希声知道此刻跟她讲道理绝对是鸡同鸭讲,这一刻,他只想把她拥进怀里,抱着她离开这里。
明天……去TMD的明天!
他这样想着,就这样做了。
他打横抱起陈默,大步走出门去。
怀抱着九十多斤的陈默,如同怀抱珍宝,他满心喜悦,丝毫没有吃力的感觉,步履飞快地去了地下停车场。
他把陈默放进副驾驶座上,睡得迷迷糊糊的陈默翻了个身,大概是口渴,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她嘴唇上擦着颜色好看的口红,在昏黄的光线下,显得红艳艳、亮晶晶的,像多汁的水蜜桃一样吸引着宋希声的视线。
宋希声闭了下眼睛,甚至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半晌,才按捺下心中泛起的不合时宜的念头。
他把外套盖在陈默身上,又拧开一瓶矿泉水,凑到陈默嘴边,喂着她小口小口地喝下去。
陈默喝了水,很快又满足地睡了过去。
宋希声坐在驾驶座上,看着沉睡的陈默,又好气又想笑,她是真放心自己啊,居然敢睡死在自己车上。
他不知道陈默家在哪里,只好发动车子准备在附近找家靠谱的酒店凑合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