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粗茶淡饭

王巧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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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一凛的车子开得很稳,唐秋大概是困了,初冬的太阳打在身上,暖融融的。

    电台正播着歌。

    她瞥了他一眼,蜷了下身子。

    不知为什么,觉得心里很知足。原本她是想躲的。

    这么多年了,哪里可曾想过再与他这样静谧地度过一个午后,一个真实的午后,一个近在咫尺,无人打搅的午后。

    中途的时候,他似乎伸出手来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半梦半醒间,她有些贪心地想。

    是否可以这样子,不必回到卞小尘和袁歆的纠葛。就当她忘记了,他也不曾提起……就这样,像他以为的那样,她也这么以为好了。

    一个叫唐秋的女孩遇到了一个她高不可攀的明星少年,多么偶像剧的情节……她应该像普通女孩那样雀跃地欣然接受……不是吗?

    于是,她贪心地回握了那只手。

    “这是到哪了?”

    唐秋一觉睡得深,醒来时阳光已经黯淡下去,而眼前是豁然开朗的一个大湖。

    “下车。”江一凛伸手轻轻揉揉她的脑袋。

    冬天的景点人烟萧条,唐秋下了车来才觉得冷,下一秒,已经被围巾裹住。

    “来这干嘛?”

    “带你洗洗肺啊。”他笑了笑。

    “真不怕被人认出来啊?刚才那老板娘……都只差一点。”

    “被人认出来也不是什么坏事啊,合个影,签个名。我们又不是什么怪物。”江一凛道,“今晚,我们住山上的民宿。”

    “欸?”

    “我很多年前,在这住了一段时间。每天看日出日落……”他抿抿嘴,“跟小王子似的。”

    只是,那时候,小王子的玫瑰走失了。

    “半山腰上还有个玫瑰园,有不少花是我当年种下的。要不要去看看?”

    此处是一家农家客栈,位于半山腰。其实自从岚琥山这边被开辟出景区之后,周边村民来开客栈的不少,只是冬日天寒,游客稀少,实为淡季。

    这家农家客栈并没有位于栈道附近,反而是需要步行一段崎岖山路才能抵达。大多数游客都会就近选平地里的客栈,一般不会这么大费周折地舍近求远,因此,她倒是不知道江一凛为什么要选那里了。莫不是怕在这边遇上粉丝?嗯,这样也对,不然这个时候兴出些绯闻也不是好事儿。

    此时,江一凛一只手拎着她的行李箱,一只手伸在空中,挡在唐秋旁边,倒不是扶她,似乎是随时搭把手的绅士。

    唐秋走得有些战战兢兢,更是操心他起来。

    “你要么把行李箱给我吧?你的手都还没好完全。”

    见他回过头来,一脸“你到底把我当男人不”的傲娇愠怒:“过分了啊。这个要求。”

    她只能作罢,看着他的后脑勺,却不禁微笑。

    嗯哼,长大了,翅膀硬了呢。

    总算走离了最艰险的路,前头是平地,唐秋吁出一口气:“你朋友的客栈?”

    “嗯。”他淡淡地答,“老朋友了。”

    那是一处非常古朴的建筑,像是上个世纪的老式农家,不大,很干净,极其中式的农院里,却竟种着玫瑰,冬日里含苞欲放,悉数是红色。

    唐秋已经冻得有些脸色发白,待走进那家农舍,被一阵热情所扑面而来。

    眼看着面前的人,反应过来,的确是老朋友了。

    那是一对两鬓斑白的老年夫妻,农家打扮,朴实且普通,但似乎与江一凛极亲,见了唐秋也似乎并不觉得意外,像是接待自家亲人一样亲切,不客套。

    今日像是早知道江一凛会带朋友过来,也没有别的客人,刘婶立马就去做饭,刘叔自告奋勇地去帮忙。

    夫妻俩忙忙碌碌,唐秋和江一凛就在大堂里吃新鲜的瓜果。

    桌上摆着几张孩子的照片,照片看起来有点旧,但小男孩很可爱。

    “是他们的孙子吗?”

    江一凛摇摇头,“是儿子。”

    “不过……如果按照时间上来说,孙子或许也有这么大了。”他剥开一颗橘子,掰下一瓣,递到她嘴边,“二十年多年前,刘叔还在山下务农,有一天,去赶集的时候,唯一的儿子丢了。”

    刘氏夫妻二人,就这么苦苦找了自己的儿子二十多年。即便是现在,刘叔仍旧心不死,他每周都有两三天会去火车站徘徊,拿着一块写着自己儿子走失时详细信息的牌子,四处碰着运气。

    唐秋心中恻然,抬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她不知道他是否,也这么想他的父母。

    是啊,小时候她和袁敬意就常想,这么好的一个孩子,身体也没有什么毛病,到底是什么父母会丢了这样的孩子,可那时候的卞小尘什么都不记得了。如果是被人贩子拐走的话,他的亲生父母会有多伤心啊。

    唐秋有些欲言又止,不知该如何开这个话匣,又怕自己多了嘴。

    于是叹了口气道。

    “倒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江一凛陷入了几秒的沉默,忽然伸手拉她手腕。

    “走吧,闻到粥香了。去吃饭。”

    “我不用搭把手吗?”

    “你今天可是贵客。”他笑了笑,“放心吧,刘叔以前还干过大厨呢。这辈子我吃过的住家饭,算得上数一数二的。”

    “真的吗?那我可要好好尝尝。”

    江一凛没有骗她,刘叔的手艺果然了得,今天也着实是一顿农家大餐了。

    新杀的土鸡炖了鸡蛋,红烧肉是炕上烤的,极香极香,山野里的饭好像是另外一种品类,吃起来,就跟城里的不一样。

    煨了陈年老酒,煮了蛋丝儿在里头,喝起来甜丝丝暖融融的。

    “喝点这个,暖身子,山上冷。”刘叔给她倒上酒,“能喝的吧?”

    江一凛偏头递给她一个狡黠目光,她脸上一红。

    “不大会喝……太多了。”

    江一凛笑了笑,压低声音:“没事儿,今天喝多,没人笑话你。”

    “哎哟,一凛你别光看着她傻乐啊,你也喝点。”刘婶笑着催他。

    “姑娘多大了?”喝了点酒,原先还有些腼腆的刘叔就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各种“了解”唐秋。

    唐秋一个个老老实实回答。

    “唐小姐你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

    江一凛喝酒的动作停下来,刚想打个岔,忽听到唐秋并不介意地道。

    “去世了。”。

    “啊?咋回事啊?”

    刘叔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挨了刘婶一掌,刘婶怪他多嘴:“哎老头你咋跟问户口似的,闭嘴啦!唐秋,多吃点啊。你太瘦了啦!这样对身子不好。”

    “我这不是……”刘叔也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嘴犟。

    “哎哟!你这老头!喝了点酒就乱讲话。”

    刘叔挨了刘婶一拳,这次刘叔没反驳,只是瞥了一眼桌上的照片,笑容黯然,然后又重新燃起:

    “吃菜吃菜!”

    “好。”

    其实她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反而见过真正的唐秋的妈妈一次,那中年农妇脸上并没有什么悲伤,领了钱,表示自己会守口如瓶,就带着自己的小儿子走了,似乎死掉的那个唐秋,跟她毫无关系。

    至于自己的母亲,她只知道很早就去世了。最开始问起的时候,袁敬意总是很粗暴地告诉她母亲早就死了。直到有一年,柳叔悄悄告诉她,她妈妈来看她了。可是她没见上,那次袁敬意非常凶悍地将那个女人赶走了。那年,袁歆才6岁。那之后她就彻底恨上了袁敬意。后来,听说那个女人去世了,是生病,临死的时候,想来看看她唯一的女儿。可是袁敬意,用他的决绝,完成了他从小的诅咒。

    “你妈,死了。”

    听说母亲死的时候身边无伴,是几个朋友替她收的尸,那年她也没有太多的悲伤和眼泪,只是心里像是空了一个大洞。

    那个洞,让她和袁敬意无法好好达成和解,表面上相依为命,实质上分崩离析。

    直到他葬身火海,不曾留下只言片语。

    她喃喃道:“都去世了。”

    心口仿佛有大风灌了进来,这时手在饭桌下被紧紧握住。她侧头看了他一眼,忽然风止。

    今夜不宜多想前程,也不忆旧事。

    这一刻其实多好,是她想都未曾想过的温馨。像是劫后余生的一场梦。

    可越是觉得温馨高兴,越是觉得惶恐。

    眼前的一切是真实的,却会不会是短暂的,身畔的人,是她的过去,和现在,未来里,有他吗?

    桌上热饭热菜,有酒,光线昏昏沉沉,像是梦境里的标配。

    人喝了点酒,身上暖了起来,也昏昏沉沉。

    连悲伤都有些昏昏沉沉,不那么真实。

    过去经历的一切,会是一场梦吗?十年往昔,她何德何能能坐在这里,跟他重逢,彼此以新的身份,来一次“不计前程,不问往昔”?

    如果,真的能忘记,如果她真的从头到尾只是唐秋,他也从头到尾只是江一凛。

    那该有多好呢。

    老酒香醇,她一不小心便多喝了几杯,不过喝得不疾不徐。

    无人劝她,老酒暖身是好事儿,借酒能舒缓一下在都市里紧绷的神经,也是好事儿。醉了也无妨,隔壁就有柔软的床,初冬外头已下起暴雨,电台里播报今夜山上有雨夹雪,叮嘱山民注意安全和防寒工作。

    老旧民舍的雕梁画栋,略斑驳的墙面,都不像这个时代。因此更像个梦。

    昏昏沉沉间,酒足饭饱,四人离了席。刘婶去收拾碗筷,屋外传来自来水的汩汩流动,和屋檐上的落雨声。

    雨点大颗大颗地砸,似窗外兵荒马乱,却在一扇门间隔了开来。

    屋里,是侈靡的一段安然光阴。

    唐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觉得困顿,眼皮有些打架,身畔的人的声音像是隔了层雨帘。

    “困了就睡会儿吧。晚些我叫你。”

    她却强撑着,摇摇头,哪肯闭眼,只瞪大眼睛盯着他,仿佛生怕一闭眼,眼前的一切就会消失。

    江一凛像是懂了她的意思,将一只手臂递给她,让她枕着。

    “这样睡,总放心了吧。”

    她的脑袋扣了上来,重重一靠,又将手勾着他的指头,这才闭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