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秦洛作诗的速度:一日三首,不服来战(首订加更)

入梦天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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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7点,市局纪检委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之后,撤销了郑所长的所长之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

    与此同时,秦洛被无罪释放!

    至此距离秦洛被抓捕关押小黑屋,正好24小时。

    秦洛实现了华阳派出所一日游。

    讲真,他还真舍不得离开呢,吃得好睡得香,无忧虑没烦恼,简直是休假旅游放松身心的最佳场所!

    华阳派出所民警:你滚!给我圆润的滚远点!

    秦洛在一众民警的热烈欢送下,走出了派出所大门。

    下一秒,却被闪光灯闪瞎了眼。

    尼玛,这阵仗,没有三十也有二十多家媒体,因为天色已暗,那是开着闪光灯照着秦洛就是拍拍拍。

    当然,提问环节肯定也是不会落下的。

    日刊娱乐的小刘,又抢到了第一个提问,“秦洛,就这次的打人事件,虽然几经波折,但你最终被无罪释放,郑所长和肖主任都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请问你此刻的想法是什么呢?有没有什么想对大家说的?”

    其他记者的问题也都差不多,也就懒得问了,静待秦洛的回答。

    秦洛眯着眼睛,用手遮挡闪烁不停的闪光灯,无奈的说道,“能别开闪光灯么?我眼睛都快被闪瞎了。”

    小刘:“……”

    一帮记者:“……”

    能认真点么,别闹。

    不开闪光灯,这大晚上的,拍出来的照片不就成“鬼片”了,能看见个啥。

    秦洛也只是随口那么一提,既然大家都不理他,他也就放弃了。

    闪吧闪吧,我以后会慢慢习惯的。

    “咳咳。”秦洛收起随意的态度,一脸认真的样子,开口说道,“我有一首诗想与大家一起分享。”

    “诗?”

    “又写诗?”

    “尼玛,这是今天的第几首诗了?你丫被关小黑屋,怎么觉醒了一个这么奇怪的天赋?一言不合就写诗?”

    “真给秦洛跪了,这一天三首诗,早中晚各一首,放谁身上受得了?”

    “我倒是挺期待的,秦洛的诗都很棒啊。而且每首诗都能完美表达内心所想。”

    “秦洛的诗好不好我不做评价,但是这作诗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吧。记得前不久在微博上也发了两首诗,今天白天又发了两首。你这脑子是诗词批发部吗?”

    “快说快说,我特别喜欢秦洛作的诗。”

    一帮记者暗暗吐槽,却也都满心期待。

    秦洛直视镜头,朗声说道:“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守得云开见月明。”

    这首诗是地球上王安石的一首脍炙人口的《登飞来峰》,不过秦洛却将最后一句改动了一下,原诗最后两句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秦洛觉得用在这里不是很完美,所以就改成了“不畏浮云遮望眼,守得云开见月明”。

    他借此想表达的是一种不要畏惧眼前的困难、险阻,坚持不懈,迟早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

    “快拍快拍,拍下来了没有?”

    “拍下了。”

    “又是一首以诗言志的好优秀之作。这个秦洛的诗歌素养这么碉堡吗?随口一来就是这么一首上乘的佳作?”

    “尼玛,这要是传出去,让诗坛的那些大师高人们看到,绝对恨死秦洛了。同样都是写诗,为什么你如此凸出?”

    “单论作诗速度,秦洛可称第一。一日三首,不服来战!”

    “呵呵,我觉得,以秦洛至今所作的五首诗,他的水平在国内诗坛,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你这就太捧了吧?我承认秦洛的诗的确不错,但和诗坛的几位大师,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吧。”

    记者们将秦洛当众作诗的全过程都记录下来,回去后立马整理发布,妥妥的又是一个头条啊。

    “好了,诗作完了,我该说的也都说清楚了,那就再见了。”秦洛说完,就脚底抹油飞快的跑了。

    那速度,博尔特开挂都追不上。

    采访对象都跑了,一帮记者也就各自散去。

    一大波新闻即将上线。

    ……

    陆瑶家小区。

    秦洛从出租车上下来,准备付钱的时候,司机大哥盯着他的脸猛瞧,突然惊呼道,“哇,你是那个……那个打人的秦洛是不是?今天网上到处都是你……的新闻。”

    “是我。”秦洛一愣,随后笑着点头承认了。

    “真是你啊?我今天可是全程都关注了你这次的打人事件。”司机大哥对秦洛竖起大拇指,“小老弟,打得好!”

    “谢谢夸奖,我争取再接再厉。”秦洛笑着贫了一句,随后掏钱就要付款。

    “哎,我哪能要你的钱啊,快收回去。”司机大哥认真道,“而且以后想坐车了,随时都可以扣我一声,免费专车,随叫随到。”

    “这……”秦洛有些不好意思。

    “你可是惩恶扬善的英雄啊。”司机大哥说着,随后从副驾驶储物箱里掏出一张纸和一支笔,递给秦洛,“可以签个名吗?”

    “当然。”秦洛接过纸笔,签下了人生第三个签名。

    告别热情的司机大哥,秦洛往小区里走。

    这段时间他一直住在陆瑶家里,对这个小区也比较熟悉了。

    这是个高档小区,周围住的也都是非富即贵。

    之前秦洛进出都是很随意的,从来不遮掩,反正他们也都不认识自己。

    但是今天,他一路走来,却碰见了三个人喊出了自己的名字,甚至有一位遛狗的少妇,激动的要给他一个拥抱——如果她身边没跟着那条斗牛犬的话,他也许就抱上去了。

    “这里看来要曝光了,我是不是要搬出去,自己租个地方,或者干脆买套房?”秦洛边走边想。

    这里毕竟是陆瑶的家,他和陆瑶“同居”之事没被曝光无所谓,一旦被曝光出去,那他可就有理说不清了。

    另外,身为一个大男人,一直住在女人家里,也总归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

    以前是他没钱,现在有钱了,自然要优先照顾一下自己的脸面。

    “嗯,决定了,在小品大赛结束之后,就搬出去。”

    这样想着,秦洛也走到了家门口。

    伸手敲门,却没人开门。

    “不在家?”秦洛有些疑惑,随后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陆瑶给他配备的。

    吱呀一声打开门,却见屋内漆黑一片。

    “真不在家?这大晚上的跑哪去了?我这刚出狱归来,也不替我接风洗尘,一点同居情谊都没有。”秦洛小声嘀咕一句,随后关上门走了进去。

    下一秒,发出一声尖叫!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