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亭中俏影

沙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趣阅屋 www.quyuewu.com,最快更新国色生枭最新章节!

    李夫子抚须道:“苏先生,古人说得好,无功不受禄,二郎为和盛泉出力气,那是他份内之事,这处宅子位置甚好,老夫约摸着估计,连上地皮,没有三五百两银子那是拿不下来,这样的赏赐,大大过了。|超速更新文字章节|”他是楚欢长辈,而且是读书人,骤然间得到一所宅子,只觉得实在太过,那也是要替楚欢拒绝。

    苏伯笑道:“李夫子,我可说过,这事儿我做不得主。”拱手道:“李夫子,楚小兄,你既然安全回来,我也就不在这里多做叼扰,告辞了!”

    李夫子忙道:“苏先生,咱们这盘棋?”

    “改日再下!”苏伯道:“大东家回来,我还得回去禀报事情,就此告辞!”

    楚欢沉吟了一下,终于道:“苏伯,我这边随你一同前去见过大东家,宅子的事情,我亲自对她说吧!”

    苏伯点头道:“如此甚好。”

    当下楚欢跟着苏伯出了门,天色已黑,灯火** 之下,地上的积雪却是白茫茫一片,楚欢本要骑马带苏伯过去,苏伯却摆手笑道:“倒也不需骑马,苏府离你们这条街只隔一条街,走一走也就到了。”

    楚欢也不多言,与苏伯步行而出。

    走在寒冷冬夜的大街上,楚欢倒无一丝寒意,只是初来府城,四周都是陌生的环境,一时还适应不过来。

    “苏伯,听说和盛泉在府城还有其他买卖?”走在街上,行人稀少,颇有些冷清,楚欢自是不能一言不发,开口动问,只是为了打破沉寂的气氛。

    苏伯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体还结实,走起路来倒也不慢,点头笑道:“其实咱们和盛泉主要的就是经营酒业。青柳县的酒坊你自然是知道,这府城还有三家酒行,专门卖酒,另有两家胭脂铺子,这是老爷去后,小姐自己开设起来的,生意倒也不差。”

    楚欢叹道:“大东家要打理这么多产业,倒也是辛劳。”

    “谁说不是。”苏伯叹了口气,道:“不过小姐是闲不住的人,若是只呆在府里,反倒冷清,有生意打理,倒也不是坏事。而且咱们苏家也算是大户,宅子里有好几十口人,这些人当年都是跟随老爷从关西迁过来,拖家带口,老爷去的时候,嘱咐过小姐,要善待这些人,决不能弃之不管……小姐要养活这一大帮子人,却也只能操劳!”

    “关西?”楚欢奇道:“苏伯,你们是从关西迁过来的?”

    苏伯点头道:“不错。苏家本来是关西龙山道的大户,老爷是苏家旁系,虽然帮着苏家在那边将生意做大,但是却备受排挤,而且因为身处旁系,被人瞧不起,总有人出来掣肘,甚至夺了老爷的权力。老爷年轻气盛,便脱离苏家,自己要入关做生意,那时候老爷在苏家的下人中很得人心,他离开之时,竟是有一帮子人愿意跟着他入关创业,我也是其中之一……只是谁也想不到,如今关西苏家没落下去,而老爷却在云山闯下了一片基业。”

    楚欢闻言,心中却是颇为钦佩苏家的那位老爷,白手起家,而且有一帮子人愿意跟着他,打下这片基业,如此看来,无论是能力还是人品,苏老爷子都是不弱,也怪不得能有琳琅这样出色的女儿。

    “苏老爷果然是一条好汉子。“楚欢点头道,忽地想到什么,问道:”苏伯,前番您和大东家去往太原府,大东家倒也与我说了一番,似乎是往太原去求粮?“

    苏伯神情黯然下来,叹道:“不错,正是往那边求粮。太原府所在的安西道,素来是产粮之仓,太原府陆家家主陆老爷子与老爷有旧交,而且陆老爷子是太原商会会长,所以往他那里求粮,最是合适。”

    楚欢带着疑问道:“其实上次我也询问过大东家,咱们云山府也产粮,为何不在本地购粮。大东家只说云山府的粮食不卖给咱们和盛泉……这却有些古怪了!”

    苏伯立刻显出一丝冷笑,道:“有人故意为难咱们苏家,那是存心要和小姐过不去……只是他们大概没有想到,小姐能从太原购粮!”

    “为难咱们苏家?”楚欢皱眉道:“那又是谁?”

    苏伯笑道:“你也不必心急,有些事儿,你总会知道的。”两人边走边行,没过多久,转到一条更宽阔的大街上,在一处府邸门前停下。

    比之楚欢那间宅子,这处宅子不可同日而语,高院朱门,门前左右两尊石狮子蹲伏,不怒自威。

    楚欢心中感叹,这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的府邸。

    苏伯上前,拍了拍门,屋内立刻传来声音道:“是谁?”

    “小六子,开门!”

    大门缓缓打开,半敞着,一名小家仆已经出来,恭敬道:“苏伯,你回来了!”瞧这小厮的态度,就知道苏伯在苏府的地位极高。

    苏伯只是点头,领着楚欢进了府邸,楚欢四下看了看,果然是气派非常,雕梁画栋,朱门白瓦,大院正中几株梅树,梅花飘香,楚欢记得青柳县酒坊也有两株梅树,看来琳琅倒是对梅花情有独钟。

    院内正有几名家仆丫鬟在扫雪,看到苏伯,都显得十分恭敬,却见一名丫鬟迎上来,恭敬道:“苏伯,小姐交代,你们回来后,可去后花园寻她,她在那里等候!”随即向楚欢盈盈一礼,笑道:“楚公子,可还记得我?”

    楚欢打量两眼,见这丫鬟十六七岁年纪,倒也清秀,脸庞似乎很是熟悉,想了一想,很快想起,笑道:“我记得了,那天还有你!”

    这话别人听着糊涂,但是苏伯和这丫鬟却是懂得意思,那次琳琅去往太原,带了两人,除了苏伯,另有一名就是这丫鬟了。

    丫鬟笑道:“楚公子好记性,我叫翠屏!”

    楚欢道:“姑娘说大东家等着我们回来,难道大东家知道我要来?”

    “那是自然,我家小姐聪明无比,自然是猜到的。”丫鬟笑眯眯道:“快些过去吧,可别让小姐等得急了!”

    虽然翠屏只是一个丫鬟,但是楚欢却没有失了礼数,拱了拱手,这才跟着苏伯往后花园去。

    苏府占地面积极大,楼阁众多,门廊朱环,果然不愧是云山府有名有姓的大户,穿廊过院,终是进到一处宫门之内,前面便开阔起来,但见得假山石桥,梅花飘红,大雪过后,整个后花园覆盖着一层积雪,而后花园中多处点了灯笼,虽是夜间,却也明亮无比,当真是美不胜收。

    想来这后花园当年建造之时,颇花费了一番功夫,尽展园林艺术之妙。

    顺着一条青石小路行到花园深处,便瞧见不远处有一座八角小亭子,亭内四角点着灯笼,照的八角亭子十分明亮。

    亭子之内,琳琅正在其中。

    她一袭白色狐裘,头梳宫髻,看上去端庄华贵,雍容气度,灯火照耀下,肌肤更是显得白皙,眉角间带着自然的妩媚气息,此时正站在一张小桌子前面,手握毛笔,身子微微前倾,似乎正在写着什么。

    苏伯也不上前,笑道:“楚小兄,小姐就在那边,宅子的事情,你自去和她说,我去瞧瞧晚饭是否已经备好!”也不等楚欢说话,径自离去。

    楚欢有些尴尬,但是宅子的事情总要说清楚,缓步走过去,到了亭内,靠近过去,却只见琳琅却是在作画。

    楚欢大为好奇,不想琳琅非但做生意在行,还有这份才情。

    他仔细看了看,只见化作已经完成,正是厅外的夜色雪景,笔法自然圆润,惟妙惟肖,楚欢虽然对画技并不精通,却也知道这是一幅极好的画。

    琳琅此时却是提着毛笔在旁边写词。

    只见上面写道:“留香月,大漠摘星辰,天涯明月愁,何人在舞飞仙情。”这是上阕,下阕尚未完成,琳琅下笔如有神,字迹娟秀,却不失潇洒,终是写完最后一个字,另一只手捻着衣袖,轻轻将毛笔搁在砚台上。

    楚欢禁不住轻声将下阕念出来:“寻欢日,江南飞雪飘,剑花烟雨泪,谁家轻吟灵犀曲!”

    琳琅却是早就知道楚欢过来,笑道:“闲来无事,所以如此,不要见笑!”

    楚欢摇头笑道:“怎会见笑,无论是画还是词,都是极好的。”心中却是暗暗赞叹,想不到琳琅不单是商界骄女,还是诗画佳人。

    “酒菜应该很快备好。”琳琅微笑之中,带着几股毫不做作却是纯属天然的妩媚:“今夜请你吃饭,是真正的谢你!”

    楚欢尴尬道:“大东家知道我要来?”

    “那样一处宅子送给你,你当然不会收下。”琳琅气定神闲,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苏伯只会推说不会做主,你想要退回房契地契,就会亲自上门来找我,我也就不必再派人邀请,等着你过来就是。”

    她说的轻描淡写,但是楚欢却是佩服她的智慧,见她俏脸含笑,身上弥漫着一股子淡淡的幽香味,想来是回府之后,已经沐浴换了衣裳。

    楚欢正要从袖中掏出房契地契,琳琅已经淡淡道:“你也不用拿出来了,我虽然知道你的心意,但是你若将房契地契交还给我,我一定会将它们撕毁!”

    楚欢一怔,随即苦笑道:“大东家,无功不受禄,你如此……!”

    他还没说完,琳琅已经道:“楚欢,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一直觉得你是一个洒脱之人,是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只是没有想到你还是如此拘泥于俗化!”

    楚欢叹道:“楚欢本是红尘之人,凡夫俗子,自然是俗了。”

    琳琅轻轻一笑,美艳不可方物,摇头道:“这房契地契我不会收回来,除非你当真不愿意你的家人过的好一些?身为人子,早一日让自己的母亲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便早一日尽了孝道。”

    楚欢听琳琅言辞坚决,显然还真是不打算收回宅子,微一沉吟,从身上取出一只袋子,正是马靖送的金叶子:“大东家,宅子你不收回去,我也没有法子,但是这个你必须收下!”

    琳琅不只是何物,问道:“里面是什么?”

    “金叶子!”楚欢道:“应该能兑换六七百两银子不成问题。”

    琳琅并不接过,只是笑道:“想不到你竟是有钱人,琳琅一直是没看出来啊。”

    “大东家莫要取笑。”楚欢尴尬道:“你收下吧,那宅子就算是我花银子买下来!”

    琳琅并不接,反倒是在一张椅子上坐下,笑盈盈地看着楚欢,道:“楚欢,房契地契我不收,金叶子我也不会收,你若真想还清宅子的银钱,我倒有一个主意!”——

    PS:琳琅的诗词是我自己与一个姑娘家对对联恶搞的,大家能看出什么门道吗?

    本想搞个好词,但是觉着好玩就这样弄了,贻笑大方,连累琳琅,对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