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刺围住了他,他手中还攥住一块木板与一只旧鞋。
拉倒了,大刀亮出来,孩子喊了声“妈”
!
血溅出去多远,身子还抽动,头已悬在电线杆子上!
我连吐口唾沫的力量都没有了,天地都在我眼前翻转。
杀人,看见过,我不怕。
我是不平!
我是不平!
请记住这句,这就是前面所说过的,“我看出一点意思”
的那点意思。
想想看,把整串的金银镯子提回营去,而后出来杀个拾了双破鞋的孩子,还说就地正“法”
呢!
天下要有这个“法”
,我ד法”
的亲娘祖奶奶!
请原谅我的嘴这么野,但是这种事恐怕也不大文明吧?
事后,我听人家说,这次的兵变是有什么政治作用,所以打抢的兵在事后还出来弹压地面。
连头带尾,一切都是预先想好了的。
什么政治作用?咱不懂!
咱只想再骂街。
可是,就凭咱这么个“臭脚巡”
,骂街又有什么用呢?
九
简直我不愿再提这回事了,不过为圆上场面,我总得把问题提出来;提出来放在这里,比我聪明的人有的是,让他们自己去细咂摸吧!
怎么会“政治作用”
里有兵变?
若是有意教兵来抢,当初干吗要巡警?
巡警到底是干吗的?是只管在街上小便的,而不管抢铺子的吗?
安善良民要是会打抢,巡警干吗去专拿小偷?
人们到底愿意要巡警不愿意?不愿意吧!
为什么刚要打架就喊巡警,而且月月往外拿“警捐”
?愿意吧!
为什么又喜欢巡警不管事:要抢的好去抢,被抢的也一声不言语?
好吧,我只提出这么几个“样子”
来吧!
问题还多得很呢!
我既不能去解决,也就不便再瞎叨叨了。
这几个“样子”
就真够教我糊涂的了,怎想怎不对,怎摸不清哪里是哪里,一会儿它有头有尾,一会儿又没头没尾,我这点聪明不够想这么大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