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人给她送了点钱去。
留下了,并没有回话。
朋友们看出我的悲苦来,眉头是最会出卖人的。
他们善意地给我介绍女友,惨笑地摇首是我的回答。
我得等着她。
初恋像幼年的宝贝永远是最甜蜜的,不管那个宝贝是一个小布人,还是几块小石子。
慢慢地,我开始和几个最知心的朋友谈论她,他们看在我的面上没说她什么,可是假装闹着玩似的暗刺我,他们看我太愚,也就是说她不配一恋。
他们越这样,我越顽固。
是她打开了我的爱的园门,我得和她走到山穷水尽。
怜比爱少着些味道,可是更多着些人情。
不久,我托友人向她说明,我愿意娶她。
我自己没胆量去。
友人回来,带回来她的几声狂笑。
她没说别的,只狂笑了一阵。
她是笑谁?笑我的愚,很好,多情的人不是每每有些傻气吗?这足以使人得意。
笑她自己,那只是因为不好意思哭,过度悲郁使人狂笑。
愚痴给我些力量,我决定自己去见她。
要说的话都详细地编制好,演习了许多次,我告诉自己——只许胜,不许败。
她没在家。
又去了两次,都没见着。
第四次去,屋门里停着小小的一口薄棺材,装着她。
她是因打胎而死。
一篮最鲜的玫瑰,瓣上带着我心上的泪,放在她的灵前,结束了我的初恋,开始终生的虚空。
为什么她落到这般光景?我不愿再打听。
反正她在我心中永远不死。
我正呆看着那小绿拖鞋,我觉得背后的幔帐动了一动。
一回头,帐子上绣的小蝴蝶在她的头上飞动呢。
她还是十七八岁时的模样,还是那么轻巧,像仙女飞降下来还没十分立稳那样立着。
我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是怕一往前凑就能把她吓跑。
这一退的工夫,她变了,变成二十多岁的样子。
她也往后退了,随退随着脸上加着皱纹。
她狂笑起来。
我坐在那个小床上。
刚坐下,我又起来了,扑过她去,极快;她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又变回十七岁时的样子。
在一秒钟里我看见她半生的变化,她像是不受时间的拘束。
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我的怀中。
我自己也恢复了十五六年前脸上的红色,我觉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