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们」的朋友

二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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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坐在办公桌前发呆,他没料到居然还真有人敢杀到城堡里来,如果不是夜莺及时发现,自己只怕已经惨遭毒手了。

    这次又是谁?三王姐,还是其他兄妹?要不要这么急啊,五年的争王令,现在才过去几个月,罗兰烦躁地拍着桌子,简直岂有此理,还能不能让自己好好过冬了?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首席骑士卡特.兰尼斯推门而入,“殿下,死者身份都查明了,八具尸体中有七具是原巡逻队成员,一人身份不明。另外还活着的两人,一个被女巫……不,被派恩小姐治疗后,仍未醒来。一个已押入地牢,正严密看守着。”

    巡逻队?就知道这支由前领主养出来的队伍靠不住,罗兰咬牙切齿地想,十个人里居然有八个叛变,不让这伙人加入民兵队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那个关起来的,你提醒手下盯紧点,别像上次那样,又让人家服毒自杀了!”

    “上次……那样?”

    “咳,没什么,”罗兰摇摇头,看来凌晨被夜莺叫起,连脑袋都迷糊了,“总之,我要从他口中知道一切,谁主使、谁联系、谁收买,这些都交给你去查。”

    “是,殿下,”卡特说完后并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单膝跪下,“这次让刺客潜入城堡是我的失职,望殿下责罚。”

    “够了,你当时不在城堡里,这跟你无关。”

    “那么……”卡特犹豫了下,“能否告诉我,当时到底是谁阻止了这场刺杀?我从现场看到,他们……”骑士咽了口口水,“他们似乎都是被同一个人杀掉,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这你都看得出来?”罗兰好奇道。

    “如果势均力敌,现场不会这么干净,伤口也会各式各样,”卡特低声说,“所有人都倒在一间不大的仓库里,地上除了血和尸体外,几乎没有破坏一个摆放的物件,那些储存腌肉的大箱子,上面连点剑痕都没留下。也就是说,那人未借助任何掩护,就在一块不大的空地中游走。恕我直言,殿下,这简直不可思议。”

    “原来如此,”罗兰点点头,他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理论上再强的人被包围后,都会陷入极度不利的局面——实战中可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看似是包围,人仍然一个接一个地上。处于视野盲区的攻击将尤为致命。所以以一对多,正确的对策是依靠地形和环境,让自己始终正面迎敌。

    然而夜莺并不是普通人。

    “不管如何,你先去做你该做的事吧。这个人暂时还不能露面,等时机成熟时,我会告诉你的。”

    尽管首席骑士对自己忠心可靠,也知道安娜和娜娜瓦是女巫,但罗兰仍选择隐瞒下夜莺的存在。因为她和另两位女巫不同,她不属于自己这边,留在小镇的原因仅仅是为了安娜。她的背后是女巫共助会,迟早有一天会离开这里。

    卡特一脸失落地告退了。

    罗兰能理解他的想法,作为一名持剑之人,不断练习着数百年间总结和积累下来的剑术,并引以为真理。但当看到无法理解的景象时,势必会对自己产生怀疑——如果剑术能精妙到如此境界,那自己平日里引以为傲的又算是什么?

    “我以为您会叫我出来,”夜莺显出身形,她仍坐在办公桌一角,翘着腿说。

    “我也这么想。要不你干脆在这里定居下来吧,担任我的暗卫,每个月两枚金龙的薪酬,比安娜多一倍,要不要考虑下?”罗兰又开始安利道,“房子带花园,一星期休两天,每年都有带薪假——呃,就是边休息边拿酬金的意思。”

    令他意外的是,这次对方没有断然拒绝,而是笑了笑,不可置否道,“我可不能丢下我的伙伴不管。”

    “那就都叫过来,等冬天一过,边陲镇就要大兴建设了,到时候多少人都容得下。而且……女巫也可以不受歧视的行走在街头,没人会视你们为邪恶者。”

    “等您做到这点再说吧,”夜莺耸肩说。

    好罢,安利还得看产品,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罗兰转换了个话题,“娜娜瓦已经安全送回去了吧?”

    “嗯哼,她可吓得不轻。”

    王子叹了口气,自己被夜莺叫醒时正是午夜,看到现场后差点没吐出来。她简单交代了下事情经过,罗兰便吩咐她去把娜娜瓦偷偷带出来。平时只给鸡疗伤过的小姑娘看到满身是血的活人,立马就晕了过去。总之一片鸡飞狗跳后,她才满脸眼泪地治好了巡逻队长。

    为了不让他家人察觉,夜莺还要负责将她带回去。

    当一切忙完时,天都快亮了。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能推测出是我的哪位好哥哥或好姐姐做的吗?”

    夜莺摇了摇头,“他们都是巡逻队的人,唯一的例外者身上也没有携带任何跟身份有关的证物,如果说是收买,任何人都可以办到……但我觉得,这件事或许跟您的兄妹们没有关系。”

    “为什么?”

    “因为太不严谨了。一次多人行动,队伍里却起了内讧。失败后没有立刻自杀,至少留下了两名活口。而且当时,他们的表现毫不专业,简直跟街头混混一般。这不像您兄妹的作风,倒更像是一起外行人士的谋划。我想就算我不在,这场刺杀也没成功的可能性……别忘了安娜就睡在您楼下。”

    夜莺端起罗兰的杯子,毫不在意地喝了口水,接着说道,“不管如何,您的骑士已经前往地牢询问口供了,我打赌他很快就会得到真相——比起您姐姐布下的棋子,那家伙可是逊色太多了,之前还跪着求我别杀他呢。”

    “那名重伤的巡逻队长……我似乎召见过。”

    “是吗?”夜莺偏过头,“我倒觉得您得好好感谢下他,如果不是他一个人缠住了其他家伙,我也不会那么快发现地下室溜进了老鼠。虽然不大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对吧?”

    没错,罗兰想,不过重点不在于他是朋友还是敌人,而是在于夜莺说的那句话。

    ——「我们」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