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成人礼

清代至民国期间,民间的冠礼普遍采用了冠婚结合的方式,冠礼成为婚礼的前奏。

事实上,民间还秉承着先成人后婚嫁的古代风习。

在婚嫁前一日举行冠笄的仪式,这一仪式,俗称“上头”

遍邀亲族中有子嗣且为元配的夫妇参加“上头”

仪式,有专门的礼生赞礼祝福。

仪式之后要给亲邻馈赠“上头糕”

、“上头团子”

等食品。

根据时世的变化,近代民间成人礼中突出“命字”

、取号,以“命字”

代替加冠的仪式。

“命字”

取号的仪式程序有三。

一、送号。

儿童成年时由戚友或乡里士人命字取号,然后将题有:“恭赠某翁令几君名某敬字之日某某”

的绛帛、红笺或朱漆木匾,鼓乐送到主人家。

二、拜号。

主人拜谢,然后将字号挂在堂壁上,称为“升字”

或“升号”

三、庆号。

主人设席酬谢送号的宾客,并邀集乡党故友为酒食之欢,称为“庆号”

命字取号的时机有3种情形:一是根据儿童成年的情况,随机进行。

“男子弱冠,父兄择吉命字,亲友置尺许小匾,金漆书之,礼以联、烛、果酒、彩爆,名日‘送号’”

二是以传统的节庆日作为庆贺成人的时机。

如安徽怀宁村民利用人日、上元或中秋节为冠者举行“响号”

的仪式。

“响号”

之所以成为仪式的名称,是因为“命字”

的意义在这一成人仪式中居于主要地位。

三是在婚配时取新号,这种新号也由亲友赠送,俗称“送号”

、或“贺号”

安徽南陵在民国初年,仍保留着区分成年与未成年的礼俗,16岁是一个年龄界点,16岁为“满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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