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缪斯庄园

七世枷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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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安,一会儿就要去上学了,开心吗?”

    餐桌上,看着拖油瓶穿着天蓝色小西装的校服,薄锦辰的眼底满是笑意,这萌帅的样子,真不愧是他的儿子。

    “爹地,什么是上学啊?”

    圆圆地大眼望着薄锦辰,小脸上尽是疑惑。

    “上学,就是有一堆小朋友和你玩。”

    慈爱地摸了摸拖油瓶的脑袋,薄锦辰微笑着解释道。

    “一堆小朋友?是玩具吗?”

    拖油瓶兴致勃勃道。

    闻言,薄锦辰满头黑线。原身自己的生活圈太过封闭,导致拖油瓶也与外界接触得不多,完全不知道小朋友的意思。

    “不,小朋友就是和你一样大的小孩子,但是,你们可以一起玩玩具。”

    “这样啊。”

    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拖油瓶的小脸上居然浮现了一丝与薄锦辰平日如出一辙的玩味笑容,像是故作深沉,又像是捉摸不透。

    “哈哈……”

    看得薄锦辰不禁一乐。

    “先吃早餐,吃完后你去了就知道了。”

    “嗯。”

    眨巴下眼,拖油瓶专心致志地消灭起身前的鸡蛋羹来。

    考虑到昨天已经出现粉丝拦路的情形,薄锦辰终于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送拖油瓶上学的任务想当然落在了颜墨身上。

    目送两人出门,薄锦辰的心里忽然有点涩涩的,他是拖油瓶的父亲却不能亲自送他上学,果然是一得必有一失啊。成为演员,固然令他和拖油瓶的生活产生了良性变化,但这份父子间的天伦之乐也牺牲了不少。

    甩了甩脑袋,他索性走到电脑桌边上网。昨天遇到的那个粉丝在与他合照拿到签名后说,会在网上给他建一个粉丝俱乐部,正好现在有时间看看。

    点开搜索页面,输入自己的名字,嗬!出来的消息还不少,居然有近百个网页,底下的分页码已经到了第4页。

    第一条:致青春惊现高领暖男

    第二条:致青春发布会,看本年度最励志的新人

    第三天:《初恋复仇记》,史上最帅胖子大转身,晋级男神

    ……

    第1页全是《致青春》与《初恋》的官方新闻,薄锦辰稍稍浏览了下标题就跳过了,而第2页的情况与第1页也差不多,都是一些花边新闻,还有不少是剧组自己放出来的。

    直到第3页的末尾,一行大字突然跳入薄锦辰眼帘。

    【缪斯庄园:薄锦辰的粉丝俱乐部】

    这就是那个叫莉莉的女生给自己建的论坛么?带着疑惑,薄锦辰点了进去。

    和大多数明星论坛一样,一张他在《致青春》发布会上的照片成为了论坛的背景封面,目前它的结构还很简单,点进来后没有类别分项,直接就是贴子,贴子不多,只有五个,论坛总点击量也仅有37。

    被置顶的一条是:「论坛须知(有薄锦辰的私人照噢~!!)」

    发帖人:版主-管家莉莉。

    1.关于论坛名:为什么叫做缪斯庄园?

    版主昨天有幸去了贵公子(为什么这么称呼他?详见第二条)拍摄星克拉广告的现场,是在逛其他论坛无意中捕获的讯息,贵公子现在是新人,根本没有官方的日程信息,版主也是机缘巧合发现的,这个暂且不提,版主要说的是:

    贵公子真人好帅啊!比网上的照片,潜意识视频里还要帅上一万倍!

    是版主夸大了吗?NoNoNo!文末会附上一张版主与贵公子的合照,看见近距离素颜照你们就懂得了,但版主还是要说一句:真人比照片帅一万倍!

    是不是跑偏题了?好吧,原谅下版主至今都在小鹿乱撞的小心脏,既然偏题了,那就先来说说版主与贵公子的见面经过吧。(*^__^*)嘻嘻……

    得知了贵公子的地理位置,恰巧和版主是一个城市——我大帝都!哈哈哈……于是版主二话不说,拉上几个姐妹,翘课奔赴现场。其后,又凭借版主得天独厚的外形条件入选……群演。(呃~~(╯﹏╰)b)

    于是,在成功入场,广告拍摄完毕后,版主成功混入了二楼工作区域,终于!终于与贵公子见面了。

    那一刻,版主仿佛站在了世界,噢不,是宇宙中心,贵公子就是永恒的星光。贵公子人很温暖,比致青春的王可可还要温暖,王可可的只温暖了玉倾倾一个人,但贵公子温暖了全宇宙啊!

    贵公子邀请我去街角喝咖啡聊天,(不要把贵公子想歪了,他没有任何杂念!为什么这么说?看到文末的照片你们就懂了,版主实在……实在不是传统意义上能让人升起杂念的人……Orz…)

    好了,重点来了!为什么是缪斯?在与贵公子的聊天中,我问他:你是科班出身吗?他告诉我:不是。我就继续问他:那演戏是你的兴趣爱好吗?

    他回答我:每个行业里都有各自的缪斯,而我的缪斯就在那里,我在这里。我不知何时将会走向她,但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站在她的身旁,她就在那儿,这(指演戏)是我通向那里的路。

    其实我觉得贵公子是担心我听不懂他的意思,所以刻意加了第一句话,在我看来,这就是关于贵公子的寻找之路,寻找属于他的缪斯。

    马丁·路德·金说,信仰是在你看不见整段楼梯时就踏出第一步。缪斯,就是贵公子的信仰,终将走向的彼岸。

    所以,论坛名是缪斯。

    2.关于贵公子的称呼。

    刚刚是不是没有解释庄园?别急啊,首先呢,在版主个人与贵公子的接触中,发现他不仅是目前为止饰演的角色都是富家大少,他本人身上更充斥着浓浓地贵族气息。

    如果说,那些角色展现了他凌驾一切的财力,那么,良好的修养、优雅的举止、得体的言语、丰富的学识……比他饰演的任何一名角色都更有内涵,就像被上个世纪末的贵族,骨子里就散发出一股别样的底蕴。(附带一句,尽管贵公子和我说话时很有礼貌,但凭借版主多年的八卦经验,还是嗅到了贵公子骨子里的不羁来,至于风流与否,版主暂时不敢下定论。总之,这与版主无缘……好悲催,orz……)

    所以,贵公子是毫无疑义的。那么,贵公子自然应该住在庄园里对不对?如此,才符合贵公子的身份嘛~(*^__^*)嘻嘻……

    3.关于管家

    好吧,这真的不是版主夹带私货,而是,既然是贵公子,既然坐拥庄园,他的身边怎能没有管家?反正,贵公子现在也没有官方粉丝团,版主私以为,粉丝能成为贵公子的管家,也算人生一大幸事呢。

    OK,目前论坛须知,只想到这么多,版主的脑子里全是贵公子,脑容量不够用了。以下,是版主死乞白赖向贵公子讨来的合照。

    (被你们发现了,本帖最大的目的其实就是炫合照,哈哈哈哈哈……)

    看到网页上英俊的自己边站着一名胖乎乎的女孩,明明有些违和的画面,薄锦辰却会心一笑。

    他很花心,他喜欢美女,更喜欢收藏美女,准确意义上就是玩弄别人的感情。但,这都是双方的事,他有颜值、有身材、有金钱,那些女人从他身上获取到这些,然后被他甩,可以说是一件再公平不过的交易。

    但,粉丝不同,她们和他毫无瓜葛,他不曾给予过她们分毫,但她们却义无反顾地喜欢他,他没有任何资格排斥她们,无论高矮肥瘦美丑贵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