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野牛

夜小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趣阅屋 www.quyuewu.com,最快更新费伦的狂狼最新章节!

    由于没有计时工具,罗德很难确定狼群行走了多少时间,才从巢穴到达了水源地。

    他大概估算了一下,他们差不多已经行走了两个多小时。

    以狼群的行进速度,大约走出了十公里左右。

    这个距离对狼群来说并不算远,发足狂奔的话,一小时不到就能回到巢穴了。

    但是到了这个距离,其实它们已经走出狼群划定的狩猎场了。

    要不是母头狼确定前方就是河流,这个时候狼群其实应该转向或者回返了。

    他们在荒野中行进了这么久,期间自然有遇到过几次猎物。

    野兔、野鸡、鸟雀、老鼠,荒野之中最多的就是这些小动物。

    狼抓小动物的本事,也是非常厉害的。

    狼的爪子,天生就适合刨土,就算小动物逃到了地洞里,要是没有其它出口,被狼一堵住,基本上不可能逃脱。

    不过既然前方有河流,罗德自然不会把时间,浪费到捕捉这些麻烦的小动物身上。

    除了兔子会肥一点,其它的比如老鼠这些,就算抓住了也没几两肉。

    浪费力气在它们身上,完全没有必要。

    狼群的狩猎行动,完全是由头狼来决定的,他不想抓小动物,其它狼只能听从。

    “我好像闻到水流的味道了。”

    又走了好一会,罗德终于在空气之中,闻到了水流的气息。

    与此同时,一股浓厚的草腥味也顺着风飞入了他的鼻腔。

    “这是?”

    是野牛群。

    母头狼回答了罗德的疑惑。

    “野牛!”

    这可是上好的肉食来源,一头成年野牛,足以让七头成年狼吃到饱了。

    而且生牛肉不需要烹饪也非常美味。

    地球上本来就有生吃牛肉的传统,据说这种直接从牛身上切下来的牛排,味道非常甘甜??

    罗德并不是西餐爱好者,也从来没有吃过零成熟的牛排。

    但是对比臭烘烘的地精,牛肉就要好上太多。

    当然,如果能把火升起来,罗德其实更愿意吃熟的。

    只是荒野之中,杂草灌木虽然多,结实的木头却很少见。

    没有硬木,罗德是不可能生出火的。

    “狼群以前有狩猎过野牛吗?”

    看过动物世界的都知道,大型食草动物可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

    想要抓到一头野牛,绝对不是冲上去一阵乱啃就能得手的。

    母头狼给罗德的回复是当然。

    狼群当然狩猎过野牛,但是成功的次数非常少。

    按照母头狼的说法,几十次狩猎,才有可能得手一次。

    而且野牛的力量并不弱,每次狩猎,狼群都有受伤甚至是死亡的风险。

    请小心行动。

    这是母头狼给予罗德的建议,对此,罗德自然是听进去了。

    罗德根本没有任何狩猎的经验,事实上,狼群里的每一个成员,在狩猎方面都足以当他的老师。

    可是偏偏,这样一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新手,在阴差阳错之下成为了头狼。

    罗德自己,其实也很忐忑不安。

    如果迟迟不能捕到猎物,他这个头狼,绝对会被赶下台去。

    这样的结果,罗德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在荒野中生存,失去了狼群的助力,失去了温暖又安全的巢穴,罗德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活不了多久。

    听了母头狼的建议后,罗德决定先去看看野牛群是什么情况,再决定接下来的狩猎计划。

    从气味中判断,这个野牛群的数量在三十头左右。

    它们此时正分散在河岸附近各自进食。

    这个数量,如果一股脑冲过来,狼群绝对挡不住。

    野牛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主,在食草动物中,野牛算是最不好惹的那一档了。

    狼群想要完成狩猎,只能去寻找落单的,衰老的,或者去欺负小牛。

    很快,罗德就带着六头成年的野狼,从周围的草丛中钻了出来。

    河岸边的草丛,明显要比其他地方低矮许多,可以看的出,这里经常有食草动物路过。

    狼群一出现,野牛群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它们。

    哞!

    一头特别强壮,比周围的野牛大了整整一圈的公牛,狠狠瞪了它们一眼,随后竟然就像是没事人一般,继续低头吃起了草。

    “这些野牛,好完全不怕狼啊。”

    罗德原本以为,狼群一出现,野牛群就会出现骚动。

    但是这些野牛看到了他们之后,竟然只是看了他们几眼,随后就低下头继续吃草了。

    “完全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啊。”

    对于罗德的感慨,母头狼却是见怪不怪了,它一生之中至少与野牛**手过几十次。

    对于野牛的性格和行为,母狼比罗德熟悉太多。

    其实这一次狩猎,让母头狼来带队才是最好的。

    但罗德肯定不能把自己的权利交出去,因为这样做就代表着,他放弃了头狼的身份,选择成为狼群之中一个普通的成员。

    见识过尾狼的悲惨下场之后,罗德是决计不会去做这种蠢事的。

    “我得好好琢磨一下,接下来要怎么打。”

    野牛群既然不把他放在眼里,罗德也得还点颜色给它们看看才行。

    既然牛群没有动作,罗德干脆研究起了野牛们的站位,看能不能抓到什么落单的。

    这一研究,还真让他看出了一点东西。

    整个牛群,三十二头野牛。

    十八头成年公牛,十一头成年母牛,三头小牛犊子。

    公牛们全都站在最外围,母牛则依次分布在内部,小牛犊子则在最中心,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狼群想要杀死一头野牛,就必须要冲破公牛的防线,或者干脆强杀一头公牛。

    但是!

    罗德看着公牛头上,那对尖利无比,油光发亮的尖角,心中就是一阵发凉。

    这一对大角,只要被顶到一下,立刻就是两个血洞。

    就算罗德有自愈能力,也不敢想象自己被公牛顶到后,会是什么下场。

    大概率会肠穿肚破,然后惨死当场。

    只有巨魔那样的再生能力,才能无视这种强度的物理攻击。

    “这群野牛,果然不好对付。”

    难怪敢无视狼群,区区七头狼,来硬的还真不是野牛群的对手。

    “糟糕,难道这次我要出师不利?”

    就在罗德心中暗呼不妙之时,一阵雷霆般的咆哮声,突然从远方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