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张守珪夜会怪人

南朝烟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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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哥,宾客们都已经到齐了,你的账还要算到何时?”负责在前面接待的叶炜抱着剑站在门边上,戏谑道。

    叶晖拨下最后一颗算盘珠子,慢腾腾端起放在一边的玉白瓷花茶盏,轻啜了一口,凉悠悠的看了他一眼:“急什么?大哥呢?”

    “大哥他还在剑冢吧,我已经让芳明去请了。”叶炜忍不住道,“二哥,你还是少吃点儿多练练剑吧,才几年不见,你就胖……额,我什么都没说,你别瞪我……我,我去找大哥去。”

    叶晖见他一溜烟跑的飞快,拿起来作势要砸的算盘也轻轻放下了,忧桑的摸了摸自己圆圆的肚皮,继续低头算账了。

    剑冢

    叶芳明站在一边默默的看着自家大庄主抱剑观花,心底微微叹了口气。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除了大庄主和阿云姑娘两个当事人,知道的,也不过他们寥寥几人罢了。

    这件事情太过诡异,毕竟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大活人莫名其妙的消失,并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事后大庄主一反常态的要求他们不得与任何人提起,故而,虽然二庄主和三庄主百般盘问,他们都强忍着保持了沉默。

    可是,叶芳明有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问大庄主,阿云姑娘究竟去了什么地方,为何大庄主不去寻找,而他得到的答案却永远只有一个——等。

    等什么?叶芳明不清楚,可是,他也非常清楚大庄主一旦做出了决定,就不是旁人能够为他做出更改的。

    “大哥,时间差不多了,你怎么还在这里?”叶炜的声音忽然响起,回荡在这并不算大的石窟里格外清楚。

    叶英自台阶上缓缓而下,一肩的花瓣自顺滑的丝质衣料上滑落下来,盈了满袖清香,淡墨画就的眉梢微不可查的一动,淡淡颔首道:“如此,三弟便与我同往吧。”

    叶炜见他不慌不忙淡定自若的样子不禁有些无语,也不知道自己在无语什么,但是,他隐隐感觉到,自家大哥有些……不对劲。

    或者,是因为淡定过头了些,叶三还是敏感的察觉到了一丝……不愉。

    名剑大会上,裴元和周甜儿师徒坐在宾客席那边最好的位置,将场中参赛之人品评了个遍,最后说到陆教主时,师徒二人同时住了嘴。

    “师父,我觉得,陆大叔他不是为了那把剑来的。”周甜儿摸着双下巴,煞有介事的点头。

    “依徒儿看,他是为了什么来的。”裴元一边嗑瓜子,一边漫不经心的问。

    “为了美人来的!”周甜儿握紧双拳,两眼放光。

    裴元那双极亮的眸子微微眯起,摇摇头:“徒儿,你昨天晚上看话本看到什么时辰来着?这种滥戏码也能上瘾,唉……日后出去可千万别说是我裴元的徒弟。”

    “我说的是真的,那那那,你看,美人进来了,陆大叔那眼神都变了看到没。”周甜儿推了他一把,裴元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呵欠,顺着徒弟胖手指指着的方向去看,正正好看见叶大庄主身后的叶晖,瓜子仁的碎屑卡在喉咙里,咳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没好气的瞪了周甜儿一眼。

    周甜儿不服气,正要说你看错人的,我说的不是那个胖子大叔,是那个美人哥哥的时候,一只冰凉凉的手忽然搭上她并不单薄的肩。

    “小妹,在外面玩的乐不思蜀了?”

    于是裴元就看到他这个脱线的徒弟嘿嘿干笑着转过头去,讨好的挽住身后那人的手臂,用着从来没用过的,嗲到家的声音道:“大哥,人家正想你呢,你怎么来了?”

    她那新鲜出炉的大哥戳了自家妹子几下:“想我?想我想到无量山去了?”

    “那……那个……”周甜儿嘿嘿嘿的傻笑,傻到他这个师父都忍不住想捂脸了。

    “哦,大哥,我拜了个厉害的师父,来来来,我给你介绍。”果然是傻到没救了,被徒弟拉着袖子的裴元默默想着。

    “这是我师父,孙思邈医圣的首徒裴元裴大美人,这是我亲亲亲亲亲大哥,天下第一钱庄的东家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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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周甜儿那牛逼哄哄的大哥到底是谁,远在吐蕃大唐边境的阿云总算是扭转了整个天策府几乎对她无视的局面,赢得了其中一些人的好感度,可是,有一个人,却始终不相信她会这么好心,甚至觉着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阴谋,打算日夜关注她好抓到她的把柄,这个人就是,程乾小校尉。

    这天,正当信使过来收取家书之类的东西,整个军营的人,不会写字的都在找会写字的,会写字的都在找笔墨纸砚。

    所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别说在古代信息闭塞,要传个讯简直不要时间太长,打起仗来,谁还顾得上给人传信?(当然,军情紧急除外)

    阿云监军好不容易抓着这么个机会,自然是搜肠刮肚的把自己要给庄花写的话写了长长长长的一大堆塞到信封里,准备交给信使送去藏剑山庄,不巧,一出门就遇到了整天都在抓她把柄的程小校尉。

    “哟,监军,寄家书呢?啧啧啧,这么厚,不会是给惠妃娘娘告状的吧?”

    阿云心情好懒得和他拌嘴,当下也不理睬,直接绕过人就走了。

    被无视的程乾不高兴了,见她送完信,暗搓搓的跑到信使跟前:“方才监军给你的是哪一封?”

    信使一脸迷糊的看他:“校尉问这个做什么?”

    程乾拿起她写的那封厚厚的家书,也不看是往哪里寄的,直接就揣到了自己身上。

    “校尉……这不好吧?”信使一脸苦逼。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放心,有我为你担着,不要怕!”程乾拍了拍他的肩膀,信使小哥伸出尔康手看着他飘然远去,只得叹气,一个是名将程公咬金的后人,另一个是新贵惠妃娘娘的子侄,他这小小的快递小哥容易么?

    程乾回到自己的军帐中,掏出那封长长的信,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却不得其要领,他自幼不爱读书,大字不认得几个,是以上面的内容一个字也看不懂,不过……估摸着也不是什么好话,程乾将那信纸压在一堆衣服里面,自以为得逞的笑了。

    小白脸,跟军爷斗?

    夜里,正在沙盘前思索着布阵的张守正挑灯夜战着,天策府那件事对他而言影响其实并不大,实际上,将军之间,杀威棒下马威也不是没有的事,他虽然被萧嵩暗中训诫了一番,却也没放在心上,唯一诧异的,大概是那个武惠妃的侄子居然跟李承恩他们穿一条裤子。

    然而,专注与吐蕃之战的张刺史并未想到,今天晚上,居然来了个意想不到的访客,而这位访客,居然就是这几个月另他们束手无策的,吐蕃赞普招募来的怪人大力士。

    营帐之外三十里,冰冷的月色下,张守皱着眉打量着眼前之人——身材高大,肌肉横练,一张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凹凸不平丑陋非凡,人长成这样能活到现在恐怕也不容易吧?

    来人由着他和他身边的护卫默默打量,也不管他们眼底是否流露出惊诧或者厌恶的表情,实际上,自从从悬崖绝壁之下那个恶魔的手中逃脱出来,自从改变了形貌和身体之后,他遇到的人,没有不这样的,他已经麻木并且习惯了,过去的那个虽然会骗点小钱却大体上还心存善意的小捕快已经完全死去,活下来的,不过是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存在。

    “张刺史,不知道我的提议,您是否愿意接受?”那个怪人用着沙哑的声音说着,地道的河洛官话,没有一丝掺杂。

    张守回过神来:“你是汉人?为何长的这般……”

    “这般像胡人?”怪人的声音很沉,像是在问张守,又像在自问,“每个人都有一段不愿意想起来的过去,我想,这并不是什么过错,张刺史。”

    张守嘴唇微微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往事,颔首道:“你说的很对,不过,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帮吐蕃人打仗,不过,既然你愿意投降,我可以在圣上面前保你,也不会去追究你的过失,毕竟,你是神力盖世,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错了,刺史大人,我不是要投降,是要投奔,”他慢慢的说着,眼睛牢牢盯着张守,额角沁出汗水来,似乎很紧张他的反应。

    “大人?”张守愣了一愣,“你……”

    唐代是不能随便管人叫大人的,因为那通常只用来称呼父亲,就算是下级官员或者平头百姓见到上级都只会称呼某某刺史,某某尚书。

    怪人跪倒在地,诚恳道:“张刺史,小子愿拜您为义父,从此心甘情愿,听凭差遣,还望义父不嫌弃小子愚钝,有教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