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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特案组坐在H市办公室里仔细阅读着一本卷宗,卷宗上记录的是今天凌晨发生在盛世天下小区的一起杀人案,该小区16栋1102室怀孕已3个月的女主人江依云被人掐死在床上死亡时间是凌晨1点左右。
报案的是被害人出差回来的丈夫蒋诚,经他确认被害人的钱包、手机及首饰全部被盗。经检验被害人江依云血型为O型,腹中3个月孕婴血型为A型。
白天薛洋拨打过被害人的手机,听到的提示音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们应该请示上级领导,对被害人江依云的手机由技术侦查人员进行定位查找。”薛洋当时就做了决定。
特案组刚把卷宗看完房门就被推开了,林欢欢手拿一张检验单走了进来。
“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需要补充一下,我在今天下午复检被害人尸体时,意外地在她的头发上发现了几滴血迹。被害人不是O型血吗?刚刚检验结果出来了,在被害人头发里发现的这几滴血却是AB型的。太奇怪了!”
薛洋点点头说:“根据生物遗传定律,被害人江依云是O型血腹婴是A型血,她丈夫蒋诚就是A型血。”
“那么这几滴AB型血是谁的?”
苏程皱起了眉头,开始思索。
林欢欢说:“根据他的验尸结果被害人在睡前洗过头发,所以他才认定这几滴血十分可疑了,应该是凶手留下的。”
薛洋听着林欢欢的话,一边接过法医递过来的检验单,一边思忖起来。
“凶手如果是AB型血的话,那么他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一个孕妇面对入室抢劫,就算是只为了保护腹中的孩子,也不会做出任何的反抗的,只是为了盗窃杀人的话,我觉得这个理由不太成立。”
薛洋思考了15分钟,从人之常情方面,做出了一个推理,怀孕三个月的被害人江依云,应该正是享受,初为人母的那种心情的,孩子是大过一切的存在,区区一点财产,哪怕就是被入室抢劫的人偷了去,一个孕妇也不可能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和歹徒进行什么搏斗,就更不要说,最后还被掐死在床上,头发上留的那几滴,AB型血的血迹,如果是作案的凶手留下的,那么这个搏斗的过程,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激烈了。
可是就目前的卷宗来看,除了财物方面的损失,现场可谓是相当的平静,连一点搏斗过的痕迹都没有,这几滴AB型的血,又为什么会从凶手的身上流下呢?
“薛队长说的,正好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根据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江依云,根本就没有剧烈活动过的痕迹,好像就是在睡梦当中,被凶手掐死的,我感觉钱物的丢失,并不是真的作案动机,这个案子的谜题太大,问题的关键就出在那几滴血上,如果真的是凶手留下的,那么当时的案发情况,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林欢欢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被害人根本就没有反抗,凶手如果只为了图财的话,就算是在盗窃的过程当中,被害人从梦中惊醒了,也完全没有必要,把一桩简简单单的盗窃案,变成一起杀人案,而且在被害人不反抗的情况下,凶手又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才留下了那几滴血呢?
特案组的所有成员,都陷入了思考当中,最解不开的一个谜题,就是被害人江依云头发上,留下的那几滴AB型的血迹,凶手不可能在一个很顺利的盗窃过程当中,产生任何的伤口,就算是被害人江依云,极有可能,被盗窃的声音惊醒,凶手大可以威胁几句,江依云一个孕妇,也不会阻止这个盗窃过程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凶手一定要杀死江依云呢?
突然桌上的电话响了,薛洋拿起话筒一听,是H市一派出所方所长打来的。
“特案组吗?我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情况,今天接到了举报,我派出所管辖范围区域之内,有人拿着一包金饰,前来报案,说很有可能,是被她的丈夫偷来的,还请特案组过来一趟。”
电话中方所长的语气,显得胸有成竹的样子,他打的这个电话,也让特案组的所有成员,都觉得是一条新的线索,到底那些金饰,是不是就是被害人江依云的呢?特案组需要去哪个派出所,才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当即特案组乘车来到了该派出所,走进了方所长的办公室。
在他的办公室里坐着一个女人。
“我叫江菲,我丈夫叫陈坤是一个好逸恶劳、赌博成性的人,而且经常对我实施家暴,我们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在今天清晨6点钟左右的时候,陈坤从外面赌博回来,并且偷偷摸摸把一些东西藏在了床底下。然后一觉睡到下午2点,起床吃过饭就出门了到现在也没回来。”
江菲觉得不对劲,便趁陈坤离家之时,爬到床底下把他放的东西找出来一看,竟然是两条金项链和几个金手镯。她断定这是陈坤偷来的,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毅然把东西带到了派出所。
方所长依靠职业习惯判断,这些首饰有可能跟的盛世天下小区杀人案有关,就特案组打了电话。
薛洋当即让秦宇和慕天把江依云的丈夫蒋诚请到了派出所,经蒋诚辨认这些首饰正是江依云的。
第二天清晨,经过一夜的搜索,特案组终于把在外面赌博的陈坤逮住并带进了刑侦队,望着面前的赃物,陈坤开始百般抵赖,最终还是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昨天凌晨3点来钟他赌博输光了钱于是准备偷点东西,他从盛世天下小区后门溜进去,先拨弄了几家门锁由于门都反锁着,加上他开锁技术有限均没有弄开。
直到他来到16栋1102室他发现这家居然没有反锁,他仅用一根钢丝就轻易地拨开了门锁。进屋之后他在黑暗中开始蹑手蹑脚地四处找钱,在卧室里翻床头柜时似乎听到床上的女人醒了过来,便扑上去掐死了她然后带着偷到的首饰溜走了。
薛洋询问:“你是否也拿了被害人的钱包和手机?”
只是陈坤却断然否认:“我没有看到手机和钱包。”
经过薛洋的仔细观察,觉得陈坤不像是在说谎,但是他既然承认自己杀了人偷了首饰,就没有必要再隐瞒偷手机和钱包的事了。而且经检验陈坤是B型血,这同被害人头发里发现的AB型血对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