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光明

五色龙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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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

    无所不在的光明。

    纯净的光明之力一点点侵入了白的身体里。从埋在他双腿之间的异物里,从在他身上游走的双手里,从拨弄他唇齿的舌尖上,从笼罩了他们两人的巨大羽翼上丝丝缕缕地流下来。那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复又染上他银白的长发、眉毛和睫毛,扩展到体表皮肤乃至更深层的骨肉肌理当中。

    他似乎承担不了这样的负荷,全身骨骼都发出咔咔的轻响,原本缩得细短的骨骼拉伸开,挤成一团的胸肌、腹肌、臀肌也随着骨胳拉长。肉乎乎的精灵就在短短几分钟内变成了清瘦修长的人类,身形硬是比正常状态细了一圈,若非格拉斯对他认识太深,意志又足够坚定,现在一定直接吓萎了。

    但这世上还有个理论叫“情人眼里出西施。”一个男人如果不介意他的爱人是体形偏胖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精灵,也肯定不会介意他瘦一点的。

    格拉斯摸着他收进的腹侧线条,同样真诚地夸赞道:“你是怎么变化体形的?似乎和刺客的方法不一样,不过这样随意变化的感觉也很好——刚才你身体变化时,简直让我差点直接给你了。”

    白挣扎的力道越来越轻,一半儿是因为都到这时候了,意思意思就得了,谁真挣扎得起来呢?

    另一半儿原因却是他真的没力气了。侵入体内的光明之力溶化了一切,仿佛他原本就拥有这力量,有什么内贼勾结了外鬼,他的真力和神力全数融入了光明之中。光明之力在他体内肆虐,像病毒般迅猛地侵入每一道经脉,每一个细胞,然后追溯向农神之力,将之前存在这身体里的每一分力量都侵蚀殆尽。

    在这片光明的笼罩下,他的身体已经不再像是自己的,调动不起半分力量。

    冲入身体的光明之力越来越强,撞击在腿间的力量也越来越大,他的身体颤抖着不自觉地收紧,双腿像藤蔓一样绞缠在魔法师身上,一股暖流伴随着尖锐的疼痛和缠绵的快意,狠狠冲击到了他体内最深处。他整个身体都像烧了起来,一道白光从眼前闪过,强烈的膻腥气味便从两人相贴的肌肤上泛起。格拉斯俯□来亲吻他时,那些粘粘的感觉便沾到了他胸膛上,饱含着灼热的光明之力。

    盘踞在他身体最深处的那股热力顺着血脉烧到脸上,左颊上忽然感到一股尖锐的灼痛。

    “啊……”白沙哑地叫了一声,从空间指环拿出一面镜子照了起来。反正易容术彻底暴露了,他也不在乎自己之前搞的贫穷的流浪精灵的设定,直接取出一面雕刻着精美重瓣莲花的鎏金水晶镜照了起来。

    镜子里照见的是一团火焰。如同光芒一般纯净无色的火焰在他脸颊上燃烧,一点点吞噬了左眼下方农神则下的麦穗。白倒吸一口冷气,右手姆指食指拈在一起,指尖形成的不再是金色长箭,而是一团极淡极薄的白光。

    “我的力量消失了!我被农神……抛弃了……”白盯着自己指尖的光影,原本布满红晕的脸庞顿时惨淡,一道冷汗顺着发际流了下来。格拉斯跪坐在他腿间,将他抄起来按在怀里安慰道:“就算农神抛弃了你,也还有我在呢。只要我还有一滴血没流尽,就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远在天上的神国里,正在向主祭自己的砂之神殿传达神意的农神忽然站起身来,乌黑的眼眸里闪烁着罕见的怒意:“我的神眷者被抢走了!”

    服侍他的女神连忙劝道:“这世上有神能抢走神眷者呢?他的信仰始终缠绕在您的身上,只要有这条信仰之线不断,他仍然是属于您的。”

    可他偏偏就没有信仰!

    打从一开始那次祭祀霍桑就看出来,那个神官外表恭敬、做菜好吃、背教典背得也很流利,但他心里缺乏对神祗最基本的敬畏和信仰。而且这不是因为贪婪和其他恶质蒙蔽了本心,而是他打从一开始就不对任何神祗抱有信仰,他唯一信的只有自己,所以并没有信仰之力维系他们之间的关系。

    就是因为看出了这个厨子的本性,农神才破例赐下了金麦穗,甚至特地落下大陆,替他把那个神力的具现化之物镶入体内。这力量并非人类和普通魔物可以侵蚀,能真正损伤神力的只有神力,是有不长眼的神祗抢了他的神眷者!

    这人本来就不虔诚,被抢以后大概也不会好好祈祷,争取以虔承的信仰之心重归自己的怀抱,看来还是得他这个主人自己去找他。

    农神因为失去神眷者而惊怒之际,在大陆中央的神圣之国塞克里德,外表约有十四五岁,金发碧眼、气质出众得犹如王子般的俊美少年忽然停下脚步,望向遥远的西方。

    他身边一名穿着马甲和亚麻长裤,肌肉结实、高大俊朗的剑士也停下步,伸手去拉他:“你在干什么呢苏勒?那里有什么可看的?”

    那里有一片拥挤的人潮,可都是些生活安逸的普通人,从来都不在少年的眼睛里。从认识这个少年开始,剑士就知道他是一个出身高贵、任性别扭,却非常重英雄的人。这样的贵族少爷愿意留在他们这个仅有不到十名战士的小佣兵团里,似乎正是因为他觉着自己这个普通剑士将来一定会成为救世的英雄。

    其他人都觉得这是小孩子的任性,可剑士心里却难免升起一番期冀。也许这个少年骑士看得不错,他将来真变成那种传说中的英雄呢?

    剑士把这当作梦想藏在心里,和小少爷的关系倒是越见亲近。

    可是这一切都到此为止。苏勒的目光落在那片熙攘的人流中,再没像从前那样及时转回头来答复他,而是用一种平静悠远得不符他年纪的声音说道:“神的血裔复苏了,这个时代的英雄终于出现了。想不到我这些年竟然找错了,新的史诗英雄不在这里,而在那个小小的鲁特王国……”

    他闭上双眼,身周散发出淡淡光芒,令那张精致的面容越发不可逼视。风吹起他半长的卷发,遮住那深邃悠远,完全不似少年的眼神,略带苍凉的清脆声音在空中响起:“我要去鲁特王国,去找这个世界真正的英雄,新一代的救世主。对不起,希罗。”

    抱歉打扰了你的生活,你不是我要找的英雄……和神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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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强撑着站起身来,脸色冷白,从空间指环里拿出长袍裹上,踩着新做的拖鞋就往外走。他的身体最深处刚刚受到了隐密的创伤,体力也被压榨得够呛,走了没几步腿就发软,被格拉斯从后面拦腰抱起来。

    “你要去哪儿?咱们至少要打扫一下战场,把玛丽送回家去吧。你也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咱们第一次……我听说后面会受伤的,应该去问医生拿点药。”格拉斯两手托着他,也没有另一只手可以抱玛丽的遗骸,终于想起了那位好团员,抱着白冲出墓园,叫埃佩帮忙带上公爵小姐回去举办葬礼。

    白用力按着他的肩膀撑起身子,严肃地吩咐埃佩:“我的上司,魔教的教主给了本地连锁餐厅老板莱斯特朗一张契约,你去告诉他,公爵许诺的那座房子就是公爵府邸,有农神的见证,他可以去收取魔教分坛的房地契了。”

    埃佩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白虚弱地重复了一遍,就直接放软身子倒在格拉斯怀里,摇了摇手:“不管你懂不懂,照我说的背给他,公爵一家的葬礼也由他来办。你留在这儿监督他们几天,我和格拉斯必须立刻去首都。”

    埃佩也是男人,看着这俩人的模样大概也能猜出他们干了什么,带着几分羞涩问道:“你要不要休息一下?反正那个伯爵夫人就在首都,也不会那么快就跑掉。”

    “不行,我必须立刻去大神殿,向农神告解!”白郎心似铁,格拉斯稍露出不愿意的神色,他就撑着那双手臂要往下跳。

    黑发魔法师一腔酸水化成怒火烧了起来,紧皱眉头问道:“你的身体根本撑不了长途旅行,也不能骑马,你就不能休息一下吗?农神也不会因为你交了外教的男朋友就把你怎么样的……”

    说到这里,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夸了农神一句:“神祗的胸怀如海一样深,绝不会因为信徒交了男友就放弃他。你身上的标记只是因为和光明神之力冲突才消失的,不是农神不想要你这个神眷者了。反正你现在能用光明之力,也不算吃亏,何必这么着急呢?”

    “那怎么行,你不知道农神殿的规矩,我爸爸花了两万金币给我送进神殿,我要是敢改信太阳神,他会拿桌子腿儿抽死我的!”农神殿的规矩可不止包括“一人侍神,全家光荣”,在他传说中的老家桑德康翠,这条规矩后面还跟着一条“一人叛教,全家连坐”,规矩比他们魔教圣女的岗位职责还严。现在他必须立刻进首都,去最大的农神殿献上一桌满汉全席,用他的真心和手艺打动农神的心!

    格拉斯有种从头顶绿到脚底的错觉,脸色铁青着,咬牙答应了这个要求。他紧紧将白按在自己怀里,用布把他全身上下包得严严实实,恨不得连头发丝儿都不露。这还不够,又展开那双翼展四米开外的雪白翅膀拢到胸前,完完全全挡住了怀里的恋人,这才舍得往外走去。

    埃佩抱着公爵小姐的遗体,还好心地把公爵的干尸也扔进公爵夫人的棺材里,让他们入葬之前就实现死同穴的理想。小厌魔本想跟上他们,又怕被格拉斯翅膀上散逸的光明之力灼伤,不满地呜噜呜噜,往后落了两步,远远跟着。

    凭着两人一魔的十只脚,他们终于走出了那片满地尸块、鲜血淋漓的墓园区。埃佩留下来处理后续事宜,格拉斯和白则在外头市场上买了两匹骏马,骑一匹牵一匹——白的屁股暂时担负不了骑马这么高级的动作——往首都奔去。他还没学会把翅膀收进去,只能努力收到最不碍事的大小,然后套上肥大的魔法长袍,外头再包一块布,弄成个驼背的样子。买马时那位好心的外地客伤同情他们一个瘸一个驼的,主动打了八折,把自己手里最温顺的两匹母马卖给了他们。

    亏得如此,小厌魔那六条小细腿儿才没在后面的旅途中直接磨没了。

    只是这条道路,他们走得极为艰维,一路上竟遇到了几次魔物袭击,仿佛有人撕开了大陆正面与反面的裂口,将那些充满邪恶之力的生物召唤了过来。越是接近首都,那些魔物就越多也越强大,两人一魔的旅途几乎变得步履维艰。格拉斯手执魔杖,同时运用自己掌握的魔力和神力挡在白面前,艰难地保护着因为失去神眷,力量等级骤然下降的恋人。

    就在他几乎被一只魔物袭击之际,眼前忽然有一道白光闪过,那头魔物应声倒下,化作一滩黑水。仔细看去,那道光并非他那样的神力光辉,而是一道快得惊人的剑光,每次落下都要收割一只魔物的生命。

    那柄剑掌握在一名仿佛只有十四岁的纤细少年手里,那少年金发碧眼,衣着十分繁复,像是来自外国的贵族公子。可他的剑法却比浸淫剑道几十年的老人更加毒辣,眼力和速度都是一流的,也就是白炼过九阳神功这样的高级武功才能勉强看清。

    那少年一个人便清了他们三人都杀不尽的魔物,然后直直走向小厌魔,冷笑着一剑劈下。

    “剑下留魔!”

    白抽刀垫步,全身真气鼓荡,从下方斜斜下削,刀势精妙至极,逼他回剑自救。那少年果然不再刺向小厌魔,反而横剑一削,削断了白那把价值连城的弯刀,更削向他头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白头巾。

    少年脸上露出一点混合着得意和讽刺的笑意,边出剑边说:“农神的信徒竟然收留魔物,还为了保护它和我挥剑,跟我的血裔真是天壤之……”

    那一剑削断了白的头巾,也让他亮银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披泻而下,半遮住孤高冷寂的面容,宛如傲岸的冰雪神祗。少年的脸色微变,眼中的讽刺眨眼化成不敢置信,把那个“别”字吞回去,愤怒地尖叫:“我的……你是我那个‘注定的神眷者’,你怎么会成了霍桑的神官?”

    难怪这些年他的神殿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天生拥有光之外表的神子,原来是霍桑抢了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