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烫手把柄

韩十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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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一身戏子行头,女扮男装的魏九渊刚刚走出太子行宫,就把那套女装奋力从身上扯下来,双臂一震,撕了个粉碎。

    “太子也欺人太甚了吧?”

    说话的那人身穿淡青圆领纹绘长袍,腰坠玄玉虎佩,手里握着一把铁扇,看打扮倒像是个偏偏公子,无奈一张脸却又黑又丑,生生一个活钟馗。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地判楼楼牧屠六安。

    听他恭维,魏九渊也不搭理,翻身上了拴在宫门外的马后,才对屠六安命道:“去你的地判楼!”

    “得令!”

    不多时,几人已策马来到玄阳城外的一处隐蔽地牢。

    坐在太师椅中的魏九渊接过屠六安递过来的茶盏,轻轻品了一口,便放在了桌边,从怀里掏出忘忧散,吸了一口,才觉得爽快。

    他一边享受着忘忧散带来的极致而短暂的快活,一边对屠六安招了招手:“把他带来吧,我有话要问。”

    “楼主…这…”

    屠六安知道魏九渊所说何人,心里默默埋怨着“不是要将他关在地牢里永不见天日吗”,同时犹豫着抬头去偷看上司的表情,自己却是一脸的为难和恐惧。待发现魏九渊并不像是在开玩笑后,只得作揖后退一步,对手下命道:“去把那老不死的押来!”

    领命的两个手下也皆是一脸为难惊惧,仿佛自己领到了阎罗王发来的催命函一般,又不敢得罪魏九渊,只得哆嗦着下去了。

    一盏茶的功夫,只听门外哗啦啦声响。待七八个狱卒各自挺着一竿两米多长的特制铁叉,将那名囚犯叉进来时,方见那个被他们七手八脚,用顶端弯成弧形的铁叉叉远了,一点点挪进来的人身形瘦弱,通身被绑了不下二十根拇指粗细的铁链,耷拉在地上的铁链与青砖碰撞,发出哗哗的声响。就连双手,也被戴上了一副特制的手套,牢牢绑在胸前。

    那人带着一个巨大的铁头罩,整个头罩浑然一体,只在嘴巴处留了一个洞,方便进食。那人原被关在一只巨大的铁笼里,吃饭时,也是狱卒用铁叉远远把食物挑到他的嘴边。如今,只有从头罩下来露出来的几缕冰蓝色长发,还能证明他的身份。

    “咳…咳咳。”

    一阵阵沉重的咳嗽声从头罩后面传来,听起来病得很重,仿佛不久于人世的样子。

    可,正是这个病秧子,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活了一年又一年,活成了整个地判楼的梦靥。虽然看管他的狱卒每次都离得很远,但仍然一个个相继死去,而且七窍流血,死相极惨。负责看管他的狱卒中,命最硬的也没活过三年。其实屠六安早就想一把火将他烧死了,无奈魏九渊不肯。

    见到那人,一向冷傲的魏九渊也不禁微微坐直了身体,待他被众人押到大厅当中时,连忙摆了摆手让狱卒们停下,把他牢牢抵在离自己一丈开外的地方。

    “咳咳……咳。”

    那人还在咳嗽着,整个人颤颤巍巍,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倒是应了他的名字苏弱柳。

    “弱柳先生别来无恙啊?”

    魏九渊站起身来,却又不敢向前,摩挲着手中的盖碗讪笑道。

    那人歪了歪脑袋,待听清了对方的话后,大笑几声,就连笑声也跟咳嗽声并无二致——“咳咳咳,咳咳咳咳”,让人不禁毛骨悚然。

    “你魏九渊魏大阉人不死,阎王小辈怎么敢收我?”

    也不怪苏弱柳语言乖张,竟不把阎王放在眼里,若论取人性命的手段,恐怕阎罗王也无法望其项背。当年,若不是中了十三楼的圈套,掉进陷阱里的他,被人用一张大网网了起来,区区几十个十三楼的走狗,早就被他毒翻了。他从小毒里泡大,如今,不但百毒不侵,连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毛发都已变得剧毒无比。

    “哈哈哈,弱柳先生还是这般好魄力,其实魏某人今天找你也无他事,只是借你身上件东西用一用。”

    “咳咳咳,好啊,莫说魏大人想借一件,就是十件八件,无论心肝脾胃,只要你敢来取,我自慷慨相赠。”苏弱柳大笑着,他认定了就算魏九渊武功再高,也不敢靠近他三步以内。

    “那就这样说定了!”

    魏九渊微微一笑,手中的盖碗倒扣,将碗里的茶水倾覆在地后,手腕轻轻一抖,那盖碗便径直朝着苏弱柳的脖子飞了过去。无奈,苏弱柳被七八个人叉着,身体动弹不得,虽然听到了风声,却只能任凭盖碗打来。

    嘶的一声,盖碗贴着他瘦长的脖颈飞了过去,只觉后脑一凉,还未反应过来,那盖碗的杯沿已经斩落一缕蓝发,飞到了对面的台案上,众人定睛看时,那缕冰蓝色的长发已经像条听话的小蛇般,委顿在杯底。

    “魏九渊,你要做什么?”

    苏弱柳这才意识到什么不对,大喊大叫着:“有种把你爷爷放开,咱们单打独斗!”

    而魏九渊却不理他,只招了招手,那群狱卒便再次挺着苏弱柳挪向了大牢。

    “魏九渊,你不得好死,你放了爷爷。”

    “阉贼,你想怎样?”

    门外,苏弱柳的声音越来越小,听惯了骂声的魏九渊却不在意,他长袖一缚,走上前来,轻轻地端起了那只盖碗,盖碗里那冰蓝色的头发竟升起了一抹诡异的蓝雾。

    他用早先捏在手中的杯盖盖住了茶盏,伸手递给一旁的屠六安:“苏楼牧最近好像有点儿不听话,把这个拿去给她!”

    直到那一刻,屠六安方才明白魏九渊为何要留下苏弱柳的狗命。当年苏婳正是因为叔叔被抓,才不得不在魏九渊的威逼利诱下加入了十三楼。苏弱柳这个烫手的把柄,又怎是说丢就丢的。

    自白阳城外往东绕行不到二百里,洛水河的尽头,千泉发源之地名为星泉山。

    洛水和澜沧,一北一南,遥相呼应,各自蜿蜒数千里,形成了大燕境内两大水系,滋养着一代又一代大燕百姓。

    苏弱柳的忘川谷,就在洛水尽头。

    虽然谷主已被擒多年,漫布在忘川谷周围的浓重雾瘴却还迟迟没有散尽,据说,那是索命郎中当年冶毒所留,事到如今,就连当地砍柴的农户,也不敢踏入忘川谷半步。好在谷内地形狭凹,那些有毒的瘴气才没有随风吹到附近的村落里。

    当年,苏弱柳正是带着被军机营缉捕的苏婳躲进这里,才侥幸逃脱。

    如今,苏婳又带着燕戈行等人故地重游,追他们的人,却变成了自己效力的十三楼。

    “吁~”

    山门口一座周围积满落叶的凉亭下,苏婳勒停了马儿,骑在马背上,向着不远处云雾缥缈的谷口观望,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不禁伤怀红了眼眶。她猛抽一下鼻子,用马鞭指了指那团化不开的雾气:“我要带你们去的地方就在这忘川谷里,不过,进谷之前,务必将这吃了,那雾瘴有毒。”

    她从怀里掏出三粒青色药丸,打马走到常牧风身边,递上前来。常牧风把目光从谷内收回来,盯着药丸看了片刻,反问道:“苏姑娘难道不怕中毒?”

    从小在忘川谷长大、百毒不侵的苏婳自然不怕那区区雾瘴,她本亦没打算服药,如今,见常牧风这般相问,也不解释,双手合掌把三粒药丸拢在掌中,像赌馆里的赌徒一般晃乱了,才随便挑出一粒放进口中吞了下去。接着,才又拿出另外一粒,凑齐了三颗,再次递到常牧风面前。

    常牧风这才放心,拣出一粒,放进了口中。

    苏婳苦笑,她要是想毒死眼前三人,又何必这般大费周章。

    几人吃了药丸,在苏婳的带领下,沿着仿佛是用落叶铺成的小路,向着忘川谷内走去,远远看见一条水流很大的河水从谷内奔涌而出,穿过一座长满青苔的石拱桥,汇进了远处的洛水。河水两边的山坡上长满了灌木,深秋里,叶子红遍了山头,却又不是枫树,偶尔几声鸟鸣从山半腰传来“啾啾啾啾”,好不惬意。

    “这里是什么地方,好美啊。”

    骑马跟在燕戈行身旁的段非烟忍不住发问。

    苏婳微微一笑,“忘川谷”。

    “忘川谷?莫不是黑白无常要带小鬼们去的那个忘川?这名字有意思。”段非烟独自玩味着这个名字,伸出苗刀捅了捅燕戈行的屁股:“欸,我们就在这里建一座房子,哪里也不去了好不好?”

    燕戈行不愿理她,双腿一踢,加快了速度,远远地跑到了前面去。

    “你等等我啊。”

    眼见段非烟也追远了,苏婳才回头看了一眼走在最后的常牧风。

    他们在山洞里待了七天,七天内,常牧风一直按师弟的方法运功疗伤,此刻已无大碍,脸上亦复褪去苍白,有了血色。如今,眼前骑在马上的他,还是惊寒驿里仗义出手的偏偏少年,霜雪一样的人儿。只是,眉宇间却多了一丝忧愁。

    “常少侠,可是有什么心事?”

    常牧风沉思片刻,想起师兄弟二人在客栈里打听赵破虏的事来,自知已没必要瞒她,便叹了一口气:“这里好是好,可却离白阳城越来越远了,师父的赵姓故人也不知何时才能找到。”

    苏婳勒停了马儿,等常牧风跟上前来后,浅笑道:“世上的事全都讲个缘分的,缘分到了自然也就遇到了,就像苏婳跟公子,不正是应了缘分二字吗?”

    见她直白,常牧风尴尬一笑,驾的一声,也策马向前跑去了。

    那一刻,苏婳倒宁愿希望那个姓赵的永远都找不到。这世上,若没有恩怨前仇便好了,若平生只遇见一人更好。只可惜,有些人,打从还未记事时,便有了血海深仇,便被仇恨缚住了手脚。

    身后的苏婳只是傻笑,座下白马仿佛也懂得主人的心思一般,也不等主人来赶,便奋起直追,朝着忘川谷中驰去。

    山谷之中另有一番天地,四匹马上冲破几十米阔的雾瘴后,跃然眼前的竟是另外一片景象。

    忘川谷三面环山,寒风不至,空气温润。虽已是深秋,却还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谷外虽然瘴气漫布,谷内却是晴空一片,气候宜人。不远处的山崖上,有一座用木桩架设在半崖之上的吊楼,那里,便是苏婳和叔叔苏弱柳曾经的居所了。

    “这是以前我和师父住的地方。”

    苏婳指了指岩壁上的木楼,叹了口气:“现在没人住了,你们可以暂时住在这里,十三楼的人是绝对进不来的。”

    “你师父呢?”

    段非烟快言快语,没留意苏婳脸上一闪而过的伤怀。

    “他……死了。”

    “一定也是被十三楼的人害的吧,所以你才救我们,对不对?放心吧,早晚有一天,我会让我爹端了十三楼的老巢,替你报仇!”

    段非烟信誓旦旦,言语间仿佛早已忘了十三楼是朝廷机枢,澜沧盟才是江湖野派。

    苏婳也不反驳,只轻轻地点头称是。她之所以敢带几人来忘川谷,正是因为这三位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燕、常二位才下山来,段非烟平日也是被父亲看得紧,很少踏出朱阳城,自然不会知道这忘川谷的主人姓甚名谁。

    “多谢苏姑娘慷慨相助。”

    常牧风四下打量着忘川谷内的景致,心道,这谷内的风景倒比栖霞峰也差不了哪去。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说话间,燕戈行早已踏着嵌入岩壁内的木桩台阶,飞快地爬上了对面的吊楼,站在楼外的栏杆内,对着下边大喊:“快来啊,这里还有酒呢。整整一屋子陈酿!”

    常牧风摇头苦笑时,一袭罗裙的苏婳已经率先拾步向着楼上走去。山风徐来,一股清淡的兰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走吧常少侠,晚了,你那嗜酒如命的师弟恐怕把师父的好酒全都喝光了。”

    笑意盈盈的苏婳转身看向常牧风,而常牧风却像是没听见一般,只顾帮段非烟把马背上的古琴取下来。要说师弟也真是不懂怜香惜玉,自己的琴偏要一个弱女子背着。

    “我来吧段姑娘。”

    听到常牧风的声音,段非烟白了一眼,竟把手中的琴匣径直朝着常牧风怀里丢了过去,也不顾他身上是否还有伤。

    常牧风接琴时,抻到了肩部的伤口,疼得眉头一皱。

    苏婳看在眼里,却不好开口,只得暗自握紧了拳头,有意让二人走在前面,自己跟在常牧风身后,心里想着,木阶梯陡峭,万一他体力不支跌了下来,也好及时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