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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迪说了一个火灵珠的故事,大概就是很久很久以前,火山的神社里还供奉着太阳神之眼,但是茂宜的子孙里出现了叛徒,盗取了太阳神之眼要卖给外来者。虽然祖先们拼命护宝,外来者没有得逞,但最终太阳神之眼还是丢失了。
只知道太阳神之眼还在夏威夷,但谁也不知道丢在了哪里。如果能找回太阳神之眼,辛迪就愿意以水灵珠交换。
接受来自辛迪的任务——失落的太阳神之眼。
好久没接下大型任务了,这个任务的标题一看就不是普通任务,就是不知道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完成。
李钢看了一下范离道:“宗主,真要去火山寻宝?”
李钢艺高人胆大,倒是不怕冒险,问题在于宗主。在不使用灵力的情况下,宗主的战斗力约等于零,进入火山这么危险的事情,而且以他对宗主的了解,危险的事情向来是能躲就躲。
果然,出了占卜屋后,范离说道:“两条路线,一条我们去现场看看火灵珠的位置,火山内的话就放弃,火山外就试试。第二条,打个电话给白灵,让她带着那颗火灵珠过来。”
虽然灵力只有18,但火灵珠的本质没变,也不能说是冒充。
再度来到那个活火山,上次只是瞄了一眼,发现位于火山就跑路,现在则是要精确一下位置。塞西亚也来了,充当向导,而且她也很好奇,一向排外的妈妈居然会对外人如此和蔼,这一伙人绝对不止是普通游客那么简单。
三人以少年为中心,似乎已经有了目标一样前进着,在海边停了下来。
范离看了看用灵眼+追踪形成的小地图,指着大海对老马说道:“这里有个地下溶洞,火灵珠就在里面,你觉得我们能靠潜水设备进去吗?”
老马看了看海水,噗通一下跳了下去。说跳就跳,牛,反正范离绝对不敢在水下不清楚的情况下下海。过了一会,老马浮了上来,道:“不行,下面的水流太急了,而且你说的地下溶洞入口太小,背着氧气瓶的话根本不可能进去。”
塞西亚觉得很怪异,身为本地人都不知道下面还有个溶洞,这人仅仅看了一眼,就能确定下面有个大的空间?说不定只是个小洞呢,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
老马继续说道:“洞口做了掩饰,不注意看肯定发现不了。若要强行进去的话,只能带着猪尿泡之类的气囊。”
或许这是以前的夏威夷人进出的方式,不过实在太危险了,就算是老马愿意冒险,范离也不会让他下去。鬼知道这个秘洞已经存在多久了,万一里面脆弱到崩塌,老马可就埋在里面了。
“算了,不就一颗火灵珠么,不值得用命去搏。”
范离决定放弃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个声音出现在脑海之中:“带着圣器的勇者啊,您的仆人等候已久。”
范离愣了一下,左右看了一眼,并没有找到一个会说这种话的人。而且这个声音是直接在脑海里响起来的,和大宝警长这类妖兽的感觉很相似。难道,这里也有护宝妖兽?
就在范离四处寻找的时候,一只海豚游了过来,主动浮到水面上。用灵眼一看——茂宜的仆人的曾曾曾曾曾曾孙子,世世代代守护太阳神之眼。
有点意思啊,居然还是已经被驯服的妖兽。不过为什么会把范离当成所谓的勇者?是因为带着灵剑吗?可若是在灵力充沛的时代里,灵剑应该不是那么稀少的物件吧?你的主人不会太多了吗?
疑问全部抛一边去,范离可不会嫌弃妖兽太多,统统收入囊下。立刻和这只海豚定下契约,然后它会执行古老的契约,将藏在秘洞里的太阳神之眼取出来。原来那个窄小的洞口不是给人类准备的,而是海豚的出入口。
范离拍拍海豚的脑袋说道:“以后你就叫大毛吧,下面危险吗?如果太危险的话就不要进去了。这一次旅行能找到你,收获已经很大了。”
然而大毛却道:“放心吧,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既然如此,范离就让它去了。
已经见惯了范离的神奇,李钢和老马都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意外,但是在塞西亚眼中,这一切已经完全超脱了她的理解能力。
到底谁才是土著啊?莫名其妙就找到了隐藏洞穴,莫名其妙就让一只野生海豚变成玩物,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我见识的太少?
过了一会儿,更让塞西亚差点昏倒的事情发生了,海豚离去之后不久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一颗火红的珠子。
火灵珠,纯度百分九十九。
好东西啊,比起家里的那颗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不过再好也是别人的,不说它的历史意义,就是为了换水灵珠,也得把它拿出去。重复的又没什么作用,虽然灵力18做出来的聚灵阵效果差一点,但以后可以慢慢置换,先做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塞西亚眼睁睁看着海豚把灵珠给了那个神奇的少年,而后摇着尾巴消失在大海中。
大毛没有离去,它现在就等着养老呢。
打电话让白灵取消行程,范离他们又来到了占卜屋。辛迪还以为至少还要个几天呢,没想到仅仅一个下午他们就回来了,而且还带着失落的太阳神之眼。
从塞西亚嘴里,辛迪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失声道:“居然是传说中茂宜的仆人,远方的客人啊,你是被认定的勇者,这两样宝物就交给你了。另外,塞西亚,把圣女叫回来吧。”
不是,卧槽?老婆婆你这送的有点厉害啊,又是灵珠又是圣女的,这是要把棺材本都赔出去?
范离想象中的圣女,自然是像最终幻想10中的尤娜那样,温柔可爱内心又十分强大。说实话内心还是有些期待的,然而看到本人,滤镜瞬间碎了一地。
好看是好看,但分明就是个叛逆的街头女孩,倒着戴的帽子,嚼着口香糖,还有牛仔裤以及滑板。好在身上没有奇奇怪怪的大面积纹身,或者多到夸张的耳钉耳洞,不然从街头风走向混混风,那就不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