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是我梦里的得到和失去

张嘉佳 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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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管春是我认识的最伟大的路痴。

    他开一家小小的酒吧,但房子是在南京房价很低的时候买的,没有租金,所以经营起来压力不大。

    他和女朋友毛毛两人经常吵架,有次劝架兼蹭饭,我跟他俩在一家餐厅吃饭。两人怒目相对,我埋头苦吃,管春一摔筷子,气冲冲去上厕所,半小时都没动静。毛毛打电话,可他的手机就搁在饭桌,去厕所找也不见人。

    毛毛咬牙切齿,认为这狗东西逃跑了。结果他满头大汗地从餐厅大门奔进来,大家惊呆了。他小声说,上完厕所想了会儿吵架用词,想好以后一股劲儿往回跑,不知道怎么穿越走廊就到了新华书店,人家指路他又走到了正洪街广场。最后想了招狠的,索性打车。司机一路开又没听说过这家饭馆,描绘半天已经开到了鼓楼,只好再换辆车,才找回来的。

    在新街口吃饭,上个厕所迷路迷到鼓楼。

    毛毛气得笑了。

    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是,酒吧生意不好,毛毛觉得不如索性转手,买个房子准备结婚。管春认为酒吧生意再不好,也属于自己的心血,不乐意卖。

    当时我大四,他们吵的东西离我太遥远,插不进嘴。

    吵着吵着,两人在2003年分手。毛毛找了个家具商,常州人。这是我知道的所有讯息。

    而管春依旧守着那家小小的酒吧。

    管春说:“这婊子,亏我还跟她聊过结婚的事情。这婊子,留了堆破烂走了。这婊子,走了反而干净。这婊子,走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还算有良心。”

    我说:“婊子太难听了。”

    管春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泼妇。”说完就哭了,说:“老子真想这泼妇啊。”

    我那年刚毕业,每天都在他那里喝到支离破碎。有一天深夜,我喝高了,他没沾一滴酒,搀扶着我进他的二手派力奥,说到他家陪我喝。早上醒来,车子停在国道边的草丛,迎面是块石碑,写着安徽界。

    我大惊失色,酒意全无,劈头问他什么情况。管春揉揉眼睛说:“上错高架口了。”我说:“那你下来呀。”他羞涩地说:“我下来了,又下错高架口了。”

    我刹那觉得脑海一片空白。

    管春说:“我怎么老是找不到路?”

    我努力平静,说:“没关系。”

    管春说:“我想通了,我自己找不到路,但是毛毛找到了。她告诉我,以前是爱我的,可爱情会改变,她现在爱那个老男人。我一直愤怒,这不就是变心吗,怎么还理直气壮的?现在我想通了,变心这种事情,我跟她都不能控制。就算我大喊,你他妈不准变心!她就不变心了吗?我×变心他大爷!”

    我说:“你没发现迹象?有迹象的时候,就得缝缝补补的。”

    管春摇摇头,突然暴跳:“缝蛋蛋!都过去了,我们还聊这个干吗?总之虽然我想通了,但别让我碰到这婊……这泼妇!”

    我心想这不是你开的头吗!发了会儿呆,我问:“你身上有多少钱?”他回答四千。我数数自己有三千多,兴致勃勃地说:“我有条妙计,要不咱们就一路开下去吧,碰到路口就扔硬币,正面往左,反面往右,没心情扔就继续直走。”

    一天天的,毫无目标。磕磕碰碰大呼小叫,忽然寂静,忽然喧嚣,忽而在小镇啃烧鸡,忽而在城里泡酒吧,艰难地穿越江西,拐回浙江,斜斜插进福建。路经风光无限的油菜田,倚山而建的村庄,两边都是水泊的窄窄田道,没有一盏路灯,月光打碎树影的土路,很多次碰见写着“此路不通”的木牌。

    快到龙岩车子抛锚,引擎盖里隐约冒黑烟,搞得我俩不敢点火。管春叹口气,说:“正好没钱了,这车也该寿终正寝,找个汽修厂能卖多少是多少,然后我们买火车票回南京。”

    最后卖了一千多块。拖走前,管春打开后备厢,呆呆地说:“你看。”我一看,是毛毛留下的一堆物件:相册、明信片、茶杯、毛毯,甚至还有牙刷。

    “砰”的一声,管春重重盖上后备厢,说:“拖走吧,爷从此不想看到她。就算相见,如无意外,也是一耳光。”

    我迟疑地说:“这些都不要了?”

    管春丢给我一张明信片,说:“我和毛毛认识的时候,她在上海读大学。毛毛很喜欢你写的一段话,抄在明信片上寄给我,说这是她对我的要求。狗屁要求,我没做到,还给你。”

    我随手塞进背包。

    拖车拖着一辆废弃的派力奥和满载的记忆,走了。

    管春在烟尘飞舞的国道边,呆立了许久。

    我在想,他是不是故意载着一车回忆,开到能抵达的最远的地方,然后将它们全部放弃?

    回南京,管春拼命打理酒吧,酒吧生意开始红火,不用周末,每天也都是满客。攒一年钱重买了辆帕萨特,酒吧生意已经非常稳定,就由他妹妹打理,自己没事带着狐朋狗友兜风。

    夏夜山顶,一起玩儿的朋友说,毛毛完蛋了。我瞄瞄管春,他面无表情,就壮胆问详情。朋友说,毛毛的老公在河南买地做项目,碰到骗子,没有土地证,千万投资估计打水漂儿了,到处托人摆平这事儿。

    过段时间,我零星地了解到,毛毛的老公破产,银行开始拍卖他们家的房子。

    管春冷笑,活该。

    有天我们经过那家公寓楼,管春一脚急刹车,指着前头一辆缓缓靠边的大切诺基说:“瞧,泼妇老公的车子,大概要被法院拖走了。”

    切诺基停好,毛毛下车,很慢很慢地走开。我似乎能听见她抽泣的声音。

    管春扭头说:“安全带。”

    我下意识扣好,管春嘿嘿一笑,怒吼一声:“我×变心他大爷!”

    接着一脚油门,冲着切诺基撞了上去。

    两人没事,气囊弹到脸上,砸得我眼镜不知道飞哪儿去了。我心中一个声音在疯狂咆哮: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老子要是死了一定到你酒吧里去闹鬼!

    行人纷纷围上。我能看到几十米开外毛毛吓白的脸,和一米内管春狰狞的脸。

    图一时痛快,管春只好卖酒吧。

    酒吧通过中介转手,整一百万,七十五万赔给毛毛。他带着剩下的二十多万,和几个搞音乐的朋友去各个城市开小型演唱会。据说都是当地文艺范儿的酒吧,开一场赔五千。

    看到这种倾家荡产的节奏,我由衷赞叹,真牛×啊。

    我也离开南京,在北京上海各地晃悠。管春的手机永远打不通,上QQ时,看见这货偶尔在,只是简单聊几句。

    我心里一直有疑问,终于憋不住问他:“你撞车就图个爽吗?”

    管春发个装酷的表情,然后说:“她那车我知道,估计只能卖三十多万。”

    我说:“你赔她七十五万,是不是让她好歹能留点儿钱自己过日子?”

    管春没立即回复,又发个装酷的表情,半天后说:“可能吧,反正老子撞得很爽。”

    说完这孙子就下线了,留个灰色的头像。

    我突发奇想,从破破烂烂的背包里翻出那张明信片,上面写着: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我看着窗外的北京,下雪了。

    混不下去,我两年后回南京。没一个月,大概钱花光光,管春也回了,暂时住我租的破屋子。两人看了几天电视剧,突发奇想去那家酒吧看看。

    走进酒吧,基本没客人,就一个姑娘在吧台里熟练地擦酒杯。

    管春猛地停下脚步。我仔细看看,原来那个姑娘是毛毛。

    毛毛抬头,微笑着说:“怎么有空来?”

    管春转身就走,被我拉住。

    毛毛说:“你撞我车的时候,其实我已经分手了。他不肯跟我领结婚证,至于为什么,我都不想问原因。分手后,他给我一辆开了几年的大切诺基,我用你赔给我的钱,跟爸妈借了他们要替我买房子的钱,重新把这家酒吧买回来了。”

    毛毛说:“买回来也一年啦,就是没客人了。”

    管春嘴巴一直无声地开开合合,从他的口型看,我能认出是三个字在重复:“这泼妇……”

    毛毛放下杯子,眼泪掉下来,说:“我不会做生意,你可不可以娶我?”

    管春背对毛毛,身体僵硬,我害怕他冲过去打毛毛耳光,紧紧抓住他。

    管春点了点头。

    这是我见过最隆重的点头。一厘米一厘米下去,一厘米一厘米上来,再一厘米一厘米下去,缓慢而坚定。

    管春转过身,满脸是泪,说:“毛毛,你是不是过得很辛苦?我可不可以娶你?”

    我知道旁人会无法理解。其实一段爱情,是不需要别人理解的。

    “我爱你”是三个字,三个字组成最复杂的一句话。

    有些人藏在心里,有些人脱口而出。也许有人曾静静看着你:可不可以等等我,等我幡然醒悟,等我明辨是非,等我说服自己,等我爬上悬崖,等我缝好胸腔来看你。

    可是全世界没有人在等。是这样的,一等,雨水将落满单行道,找不到正确的路标。一等,生命将写满错别字,看不见华美的封面。

    全世界都不知道谁在等谁。

    而管春在等毛毛。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这世界有人的爱情如山间清爽的风,有人的爱情如古城温暖的阳光。但没关系,最后是你就好。

    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所以管春点点头。

    那,总会有人对你点点头,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不许哭

    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在遥远的21世纪初,我是个流浪歌手。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经一个个城市一个个村庄。

    走到拉萨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心说:就是这儿了。

    我留了下来,吃饭、睡觉、喝酒、唱歌。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然后我还遇见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个故乡。

    后来我失去了那个世界和那些族人。

    只剩下一点儿乡愁和一点儿旧时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鱼和洋流,酒和酒杯,我和我的拉萨。

    (一)

    妮可是广东人,长得像蒙奇奇(日本超人气玩偶),蛮甜。

    她高级日语翻译出身,日语说得比普通话要流利,2000年年初背包独行西藏,而后定居拉萨当导游,专带外籍客团,同时在拉萨河内仙足岛开小客栈,同时在酒吧做兼职会计。

    当年她在我的酒吧当收银员,我在她的客栈当房客。

    拉萨仙足岛那时只有四家客栈,妮可的客栈是其中一家,客栈没名字,推开院门就是拉萨河,对岸是一堆一堆的白头雪顶小山包。

    我和一干兄弟住在妮可客栈的一楼,每天喝她煲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字来的广东汤。

    她喊我哥哥,我常把房间“造”得像垃圾场,她也一点儿都不生气,颠颠地跑来跑去帮忙叠被子、清桌子,还平趴在地板上从床底下掏我塞进去的酒瓶子和棉袜子。她把我们的衣服盛进大盆里,蹲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地洗,我蹲在一旁吭哧吭哧地啃萝卜。

    我边啃萝卜边问她:妮可妮可,你们客家妹子都这么贤惠么?

    妮可龇着牙冲我乐,我也龇着牙冲她乐……真奇怪,我那时候居然一点儿都不脸红。

    她说:哥啊,你真是一只大少爷。

    妮可把自己搞得蛮忙的,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请不起帮工,客栈里的活计自己一肩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洗涮涮,一人高的大床单她玩似的拧成大麻花沥水,自己一个人甩得啪啪响。

    拉萨是日光城,10点钟晒出去满院子的床单,12点钟就干透了,大白床单随风轻飘,裹在身上贴在脸上全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够。

    真好闻啊。

    我每天睁开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满院子跑着抱床单闻床单。

    我一蹿出来,妮可就追着我满院子跑,她压低声音喊:哥啊,你别老穿着底裤跑来跑去好不好,会吓到客人的。

    我不理她,自顾自地抱床单,抱得不亦乐乎。

    有一回到底是吓着客人了。

    那天阳光特别好,白飘飘的床单像是自己会发光一样,我一个猛子扑上去抱紧,没承想一同抱住的还有一声悦耳的尖叫。

    太尴尬了,手心里两坨软软的东西……床单背后有人。

    妮可是拉萨为数不多的日语导游,她的客栈那时候时常会进出一些日本背包客。

    好吧,是个日本妹妹。

    那时候流行穿超人内裤,日本妹妹掀开床单后被超人吓坏了,一边哆嗦一边连声喊:苏菲玛索苏菲玛索。然后唰地给我鞠了一个躬。

    我连滚带爬地跑回去穿长裤,然后给她赔罪,请她吃棒棒糖,她估计听不懂我说什么,讪讪地不接茬儿。我跑去找妮可学简易日语对话,抄了半张A4纸的鬼画符,我也不知道妮可教我的都是些什么,反正我念一句,日本妹妹就笑一声,念一句就笑一声。

    一开始是捂着脸笑,后来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笑,笑得我心里酥酥的,各种“亚灭蝶”。

    仅限于此了,没下文。

    语言不通,未遂。

    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

    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

    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埋的单。

    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

    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

    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上都忘光了,只记得晚上好是“空班娃”;早上好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也不知记得对不对。)

    我当时20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

    12点是我固定的起床时间,二彬子是12点半,雷子是1点。

    雷子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

    雷子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儿牛肉也都在雷子碗里。

    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雷子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

    雷子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

    雷子一到拉萨就高反,一晒太阳就痊愈。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

    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

    我和雷子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

    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

    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

    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征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

    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

    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

    雷子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再给自个儿倒。

    妮可夸他,说:哎呀,雷子真是个好男人。

    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

    Lady first,

    gentleman last,

    handsome boy honest。

    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儿,人家扭头问:What?

    (二)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挂面也能吃出意大利面的感觉来。

    既是家人,彼此关心就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

    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首都北京大通州。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脾气也急,驴起来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拉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来图个近朱者赤。

    他蛮亲我,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

    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

    我说:我不吃。

    他说:吃吧吃吧吃吧。

    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

    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里塞满了怎么嚼?!

    他也蛮亲妮可,经常夸妮可。

    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

    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的饭和我妈做的饭一样好吃。

    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的身材和我妈的身材一样苗条。

    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

    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

    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反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

    二彬子请小二胡来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

    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

    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

    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临走时,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没能再见面。

    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

    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的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

    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

    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呼呼地进进出出。

    他的脖子上天天带着那个奇怪的挂饰。

    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斤。

    (三)

    夏有凉风秋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

    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

    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

    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彩票一样。

    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

    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

    她手抠着大门不撒手,笑着喊:不要啊……去个布达拉宫而已啊。

    二彬子把她抱起来扔出去,她隔着门缝用广东话笑骂:契兴啊(发神经啊)……去布达拉宫用不着拿登山杖啊。

    布宫的门票比故宫的还要贵,我们都不舍得花那个钱,妮可是我们当中唯一进过布达拉宫的。她的小导游旗是最特别的,登山杖挑着一只爱立信大鲨鱼手机,后面跟着一堆日本株式会社老大叔。

    爱立信后来被索尼收购,不知道是否拜妮可所赐。

    那时候,我们在拉萨的交通工具是两条腿加自行车,偶尔坐三轮,万不得已才打车。拉萨打车贵,北京起步价7.5元的时候,拉萨就是10块钱了。

    大家在各自的城市各有各的社会定位,来到拉萨后却都回归到一种低物质需求的生活中,少了攀比心的人不会炫富,也不太会去乱花钱。

    大家好像都不怎么打车,再远的路慢慢走过去就是,心绪是慢悠悠的,脚下也就用不着匆忙赶路。

    在我印象里,妮可只打过一回车。

    有一天下午,她像一只大兔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打车,我说借多少?她说快快快,150!

    我吓了一跳,150块都可以打车到贡嘎机场了,一问她,果不其然。

    妮可带的团的一个客人掉了个单反相机盖,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去机场才来得及交还。

    我问她是客人要求她去送吗,她说不是。我说那客人会给你报销打车费吗?

    她说:哎呀哥哥呀,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我乐了,好吧这不是钱的事,这是算术的事好不好,打车去贡嘎机场要花150块,返程回来又是150块,这还不算过路费……

    我拗不过她,陪她打车去的贡嘎机场,计价器每跳一次我就心痛一下,我算术好,十几斤牛肉没有了。

    丢镜头盖的是个大阪大叔,我们隔着安检口把镜头盖飞给了他,机场公安过来撵人,差点儿把我扣在派出所。

    返程的钱不够打车,坐机场大巴也不够,我们走路回拉萨,走了十里地才拦到顺风车。

    司机蛮风趣,逗我们说:你们是在散步吗?

    我一边敲妮可的脑袋一边回答说:是,啊,吃,饱,了,撑,得,慌,出,来,散,散,步喽,啊,哈!

    说一个字敲一下。

    那个丢镜头盖的大阪大叔后来邮寄来一只陶瓷招财猫,算是谢礼。我把那只猫横过来竖过去地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我那150块钱。

    十几斤牛肉啊……牛肉啊!

    牛肉啊!

    (四)

    我那个时候晚上开酒吧,白天在街头卖唱,卖唱的收入往往好于酒吧的盈利,往往是拿下午卖唱挣来的钱去进酒,晚上酒吧里再赔出去,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拉萨不流行硬币,琴盒里一堆一堆的毛票,拉萨把毛票叫作“毛子”,我们把街头卖唱叫作“挣毛子的干活”。

    那时候,大昭寺附近好多磕长头的人,路人经过他们的身旁都习惯递上一张毛子,以示供养、以敬佛法。藏民族乐善好施,布施二字是人家时时刻刻都会秉行的传统价值观,受其影响,混迹在拉萨的拉漂们也都随身常备毛子。

    朝圣者一般不主动伸手要毛子,主动伸手的是常年混迹在大昭寺周围的一帮小豆丁,这帮孩子算不上是职业的小乞丐,抱大腿不给钱就不走的事是不会做的,他们一般小木头桩子一样栽到你跟前,伸出小爪子用一种很正义的口吻说上一句:古奇古奇,古奇古奇。

    古奇古奇,是“求求你给一点儿吧”的意思。

    你不搭理他,他就一直说一直说,直到你直截了当地来上一句:毛子敏度。

    口气和口吻很重要,这帮孩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惹恼了他们的话当真骂你。

    他们骂人只一句:鸡鸡敏度!

    一般人骂人是指着鼻子,他们是指着裤裆开骂,骂得你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敏度,在藏语里是没有的意思。

    我是属于打死也不受胁迫的天蝎座,当年被“敏度”了不知多少回,时间久了那帮小祖宗一见到我,远远地就高喊“鸡鸡敏度”,搞得我和弦按错、鼓点敲乱,搞得身旁刚到拉萨的漂亮妹子一度以为那是我的藏语名字。

    高原的空气干燥,街头开工时,水如果喝得少,几首歌就能把嗓子唱干。

    妮可妹妹心肠很好,每天晚上都会跑来给我送水。每次她都抱着瓶子,笑眯眯地坐在我身后,顺便帮我们收收卖唱的钱。

    她最喜欢听赵雷唱歌。

    雷子那时是拉萨的街头明星。每天他一开唱,成堆的阿佳(拉萨藏语,姐姐)和普木(拉萨藏语,姑娘)脸蛋红扑扑地冲上来围着他听。他脾气倔,刺猬一只,只肯唱自己想唱的歌,谁点歌都不好使。

    妮可例外,点什么他唱什么,妮可怕他太费嗓子,每天只肯点一首,点一首他唱三首,谁拦都不好使。

    雷子喊她“姐”,在妮可面前他乖得很。

    雷子另外有个姐姐嫁到了国外,那个姐姐对他很好,他曾给姐姐写过一首歌:

    姐姐若能看到我这边的月亮该多好

    我就住在月亮笑容下面的小街道……

    姐姐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你应该很了解我就是孩子脾气

    最近我失去了爱情生活一下子变得冷清

    可是姐姐你不必为我担心

    姐姐你那边的天空是不是总有太阳高照

    老外们总是笑着接吻拥抱看上去很友好

    你已经是两个小伙子心中最美丽的母亲

    在家庭的纷争中你是先让步的贤妻

    姐姐如果感到疲惫的时候去海边静一静

    我也特别希望有天你能回来定居在北京

    我知道有一些烦恼你不愿在电话里和我讲起

    你会说Don't worry傻傻一笑说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

    雷子打小苦出身,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高兴了没人分享,委屈了自己消化。北京城太大,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人人都是自了汉,坑他的人多、疼他的人少,故而,他把对他好的人都放在心尖上,以及琴弦最深处。

    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应该对他很好吧。

    我没见过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我只记得他在拉萨街头放声高歌时,一侧身,露出了半截脱了线的秋衣,妮可坐在他身后,盯着衣角看上一会儿,偷偷侧过身去,悄悄揩揩眼角的泪花。

    她和那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姐姐一样,都蛮心疼他。

    会心疼人的姑娘都是好姑娘。

    (五)

    下午卖唱,晚上开酒吧。

    酒吧名叫“浮游吧”,取自《诗经·曹风·蜉蝣》: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很多年之后,有人说浮游吧代表了拉萨的一个时代。

    当年的浮游吧藏在亚宾馆隔壁的巷子里,英文名曰:For You Bar。

    因为这个英文名字的缘故,当年很多穷游的老外常来光顾,他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浪漫,于是招牌底下时常可以看见小男生向小女生告白、小男生向小男生示爱。

    我从小学美术,英语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英文水平烂到姥姥家,字母是24个还是26个一直都搞不清楚,为了酒吧的生意不得不拜托妮可帮我搞英文速成。

    她当真厉害,教了我一句酒吧万能待客英文,那句英文就四个单词:Coffee?Beer?Whiskey?Tea?(咖啡?啤酒?威士忌?茶?客官您要喝哪一种呢?)

    这句话直奔主题、直截了当、百试不爽,当真好使,我一直用到今天。

    妮可当年在浮游吧当会计,她长得乖,是我们酒吧的吉祥物,人人都喜欢逗她,一逗她她就乐,一乐,脸上就开出一朵花。

    我说:妮可你这样很容易笑出一脸褶子来的,回头嫁不出去砸在手里了可如何是好?

    她慌了一下,手捂在脸上,顷刻又笑成一朵花。

    她说:或许有些人不在乎我有没有褶子呢。

    她说的那个“有些人”我们都认识,我不再说什么。

    好姑娘总会遇见大灰狼,妮可也不例外。

    她那时候爱上的是一个渣男,脚踩两只船的极品渣。

    墨分五色,浪子有良莠,有些人走江湖跑码头浪荡久了,养出一身的习气,张嘴闭嘴江湖道义,转身抹脸怎么下作怎么胡来,这种人往往隐藏得极好,像只蜘蛛一样,慢慢结网,然后冷不丁地冲出来祸害人。

    渣男嘴甜,表面功夫做得极好,女孩子的心理他吃得透透的。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给妮可画了一张饼,从追她的第一天起就说打算娶了她和她举案齐眉一辈子。

    妮可爱上那枚渣男时,并不知他在内地已有女友,渣男也不说,直等到妮可深陷情网时才吐露三分,他解释说内地的女朋友重病在身,现在和人家分手,等于雪上加霜。

    他说:妮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为了咱们的将来,你能别去在乎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吗?

    他吃准了妮可不舍得和他分手,逼着妮可默认了自己脚踩两只船的事实,只推说时间可以搞定一切。

    妮可第一次谈恋爱,莫名其妙成了个“三儿”。

    渣男和自己内地的女朋友打电话发短信的时候,不怎么避讳她。

    妮可单纯,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吵过架,她可怜巴巴地喜欢着他,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口。她是客家人,对感情一根筋得很,心火烧得凶了,就冒死喝酒浇愁。

    她有哮喘,两瓶拉萨啤酒就可以让她喘到死。我们胆战心惊地把她弄活,转过天来客人少的时候,她又自己一个人躲到没人的角落抱着瓶子喝到休克。

    酒醒了以后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自己馋酒了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忙忙活活地该洗被单洗被单,该当导游当导游,该当会记当会计。

    这个傻孩子苦水自己一个人咽,并不去烦扰旁人,找人来当垃圾桶。那时候我们都只知她感情不顺,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我蛮担心她,有时在唱歌的间隙回头看看她,她独自坐在那里出神……这场面让人心里挺难受。

    我那时年轻,女儿家的心思琢磨不透,劝人也不知该怎么劝,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说:妮可,别让自己受委屈。

    她脸红了又白,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总要努力去试试哦……

    她又说:不要担心我……也没那么委屈啦。

    她实在太年轻,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历经波折后都会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话说,你我谁人不曾当局者迷过呢?

    (六)

    那时候,我们一堆人几乎24小时待在一起,妮可例外,她谈恋爱的那半年,几乎每天都会消失一会儿,不用说,一准是约会去了。

    爱情和理智是对立关系,恋爱中的女人情商高于智商,她那段时间偷偷买了眉笔粉饼,脸擦得明显比脖子白,我们都发现了,就她自己不觉得。

    有一次她打电话时,被我听到了。她用两只手抓着话筒,轻轻地说: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我没别的意思……好了,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每次约会的时长不等,有时候半个小时,有时候三五个小时。我们摸着一个规律,但凡她半个小时就回来,一准是瘪着嘴闷声不说话的,不用说,约会时又受气了。她回来的时间越晚心情就越好,有时候到了酒吧夜间开始营业时才出现,哼着歌,眼睛弯弯的,嘴角也是弯弯的。

    妮可蛮负责任,在我的印象里,她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好像从未误工过,每天晚上开工时,她都会准时出现。

    但有一天,妮可消失了很久,晚上也没来上班。她从半下午出门,一直到半夜也没出现。

    那天太忙,没顾得上给她打电话,半夜我们回客栈的路上还在猜她会不会夜不归宿,等回到客栈了才发现不对劲。

    妮可的房间是在大门旁,隐隐约约听到她在房间里哭。

    我和二彬子跑去敲门,怎么敲也敲不开,二彬子比我性急,一脚踹开了小木门,妮可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哭,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哭肿的眼睛早已睁不开了。

    我过去拉她,冷不丁看见腮上半个清晰的掌印。

    我气得哆嗦起来,问她:谁打的?!

    她已经哭到半昏迷的状态,拨楞着脑袋含含混混地说:自己,自己摔的。

    自己摔的能摔出个巴掌印吗?!

    我问:是他打的吗?说话!

    无论怎么问她,她都不肯多说,只是哭,再不肯多说一句话。我和二彬子搞来湿毛巾给她擦脸,她一动不动地任凭我们摆布,面颊刚擦完又哭湿,红肿得像桃子,折腾了半天才把她抬上床盖上了被子,不一会儿枕巾又哭湿了。

    我咬着后槽牙说:妮可,你先睡,有什么话咱们明天说,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只管说。

    暴力不解决问题,但解气。她只要一句话,我们连夜把渣男打出拉萨。

    但她死扛着什么也不肯说,只是哗哗地淌眼泪。

    在关上门之前,她终于肯开口了。

    她声音低低地轻喊:哥……

    我说:嗯?

    她说:哥……你们屋能不能别关灯?

    我们没关灯,一直到天亮,都隐约听得到对面妮可房间里传来轻轻的抽泣声。

    妮可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街面上的人问她哪儿去了,我们只推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第三天,渣男找到酒吧来了,他大大咧咧地推开门,张嘴就问:欸,那个谁,妮可怎么不接我电话?

    又说:一吵架就玩失踪……女人啊,真麻烦。

    之前碍着妮可的面子,大家对渣男都还算客气,他来喝酒并不收酒钱,偶尔也称兄道弟一番。渣男知道我们和妮可的关系,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素日里言辞间很是百无禁忌。

    我们一干人来拉萨是来过日子的,并非来惹是生非的,开酒吧和气生财,遇到说话口气硬的人也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久之,渣男以为遇见的是一群只会弹琴唱歌的文艺青年。

    他犯了一个错误,错把文氓当文青。

    氓是流氓的氓。

    还没等我从吧台里跳出去,二彬子已经满脸微笑地迎了上去。

    渣男是被踹飞出去的,四脚朝天滚在台阶下,然后一路连滚带爬,被一堆他心目中的文艺青年从浮游吧门口打到了亚宾馆门口。

    过程不多讲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渣男尿湿了裤子,磕掉了一颗门牙。

    二彬子是北京通州人,来拉萨前的职业是城管。

    我们等着110上门,一直没等到,渣男被打跑后没再出现,事情就此画上句号。

    后来知晓,那天渣男和妮可约会时随身带了一份合同,他想要妮可在合同上签字,并说了一个交换条件,他说:你把客栈给我一半,我回去和她断了,全心全意和你在一起。

    妮可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番话出自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之口?

    妮可苦笑,问:你爱过我吗?

    渣男说:爱啊,一直都爱啊。

    妮可接过合同,她说:如果你已经不爱我了,早点儿告诉我好吗?

    渣男说: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爱你啊……快点儿签字吧,亲爱的。

    他脚踩两只船,她忍了。她以为他知晓她的隐忍,幻想着能忍到他良心发现的那一天,没承想他并没有良心。

    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合同在妮可手中被慢慢撕成雪花,一扬手撒满了人行道。

    渣男吃了一惊,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吃定了妮可,惊讶瞬间转化为恼羞成怒,他抬手抽了妮可一个大嘴巴。

    女人容颜逝去要十年,男人贬值不过一瞬间。

    妮可没哭也没闹,甚至没再多看他一眼,她转身离开,一步一步走回仙足岛,关上房门后才痛哭起来。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在此之前她的世界一片单纯,从未有过如此汹涌的伤心。

    听说,每个好姑娘都会遇到一只大灰狼,据说只有遇到过后才能拥有免疫力,有免疫力是件好事,可大灰狼留下的阴影呢?

    事情过后,我们一度很担心妮可的状态,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我们带她去踢足球,带她爬色拉乌兹逃票去色拉寺,希望大汗淋漓能代谢走一些东西,诵经声能带来一些东西。

    她乖乖地跟在我们旁边,看不出有明显的异样,和以前相比,只是话变得很少。

    之前那个乐呵呵的妮可去哪儿了?我们想让妮可快点儿好起来。

    我们满屋子“破四旧”,努力销毁渣男的一切痕迹,搜出来的零碎装了半编织袋:妮可给他织了一半的围巾,妮可给他缝的手机套,妮可给他拍的照片……还有他唯一送过妮可的礼物:一只杯子,上面印着一行字: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问你妹啊问,满世界玩得起的姑娘你不招惹,偏偏来祸害一个傻姑娘。

    我一脚跺碎了杯子,硌得脚心生疼。

    渣男学过两年美术,他追妮可的时候,曾在妮可客栈的墙壁上画过一幅金翅大鹏明王。怕妮可睹画伤情,我搞来乳胶漆把那幅画涂刷干净。

    我在那面崭新的墙上画了一只硕大的卡通小姑娘,红扑扑的脸蛋、童花头,还有一对笑笑的小对眼。

    又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堆脑袋,众星捧月般围在她周围,有的小人儿龇着牙抠鼻屎牛牛,有的小人儿摆出一副黄飞鸿的姿势,有的小人儿抱着吉他嘴张得比脑袋还大,所有的小人儿一水儿的斗眼。

    妮可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画画。

    她问:哥,你画的是什么?

    我说:喏,这是你,这是咱们一家人,咱们一起在过林卡(藏语,郊游或野炊的意思),高高兴兴地一直在一起。

    我说:妮可,你是不是很感动?感动也不许哭啊。

    她一下子用手捂住眼,脑袋上下点着,带着哭腔说:嗯嗯嗯……

    我说:这才是好姑娘……哥哥请你吃个大苹果吧。

    我挥手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只大苹果。

    (七)

    妮可满血复活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要快,没过多久,每天早上甩床单的啪啪声又重新响起来了。

    我照例每天穿着底裤冲出去抱床单、闻床单。

    她照例满院子撵我。

    我一度想撮合她和安子。

    安子也住在仙足岛,他租了房子想开客栈,但不知怎么搞的,开成了一家收留所,他们家连客厅里都睡满了人,全都是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全国各地的朋友,没一个客人。

    有些朋友讲情调,直接在客厅里搭帐篷。大部分的穷朋友对物质的要求没那么高,一只睡袋走天涯。

    安子性情纯良,对朋友极好,他没什么钱,但从不吝啬给浪荡天涯的游子们提供一个免费的屋檐。他极讲义气,是仙足岛当年的及时雨呼保义。

    安子家每天开伙的时候那叫一个壮观,一堆人围着小厨房,边咽口水边敲碗。没人缴伙食费,也没人具体知道这顿饭要吃什么,每个房客你一把葱我一把面地往回带食材。

    掌勺大厨是安子,他守着一口咕嘟咕嘟的大锅,拿回来什么都敢往里面放,然后一把一把地往里面撒辣椒面。

    他是川人,做菜手艺极好,顿顿麻辣杂烩大锅菜,连汤带水,吃得人直舔碗。

    我们时常去蹭饭,吃过一系列组合诡异的菜肴:猪肉西红柿炖茄子、花生土豆煮扁豆、牛肉燕麦香菜折耳根面片子汤……

    我们吃吗吗香,他是做吗吗香。

    那么反社会的黑暗料理食材搭配,也只有他能驾驭。

    安子长得高大白净,文质彬彬,典型的阳光男文青。

    他那时在一家小报社工作,跑社会新闻也写副刊杂文,靠条数领绩效工资。可拉萨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哪儿来那么多事件新闻啊,有时候跑一整天,一条也搞不来。安子没辙,就拽着客栈里的人一起编心灵鸡汤和人生感悟凑版面。

    他客栈里的人普遍太“仙”,张嘴不是马尔克斯就是杰克·凯鲁亚克,于是他经常跑到妮可的客栈来凑臭裨将。

    那时大家都年轻,没什么社会阅历,编出来的文字一派校园文学气息。

    大家七嘴八舌,安子默默写笔记做整理。安子是个大孩子,编完了还要大声朗诵,各种文艺范儿,各种陶醉,各种自我肯定。

    我烟火气重,听不来白衣飘飘的年代,他念他的,我玩我的俄罗斯方块。妮可的纯情度比安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安子的文艺朗诵是她的最爱,听得高兴了经常一脸崇拜地鼓掌,还颠颠地跑去烧水,问人家要不要喝豆奶。

    豆奶香喷喷的可好喝了,我也想喝……但她只冲给安子喝。

    安子喝豆奶的样子很像个大文豪,意气风发一饮而尽。

    怎么就没烫死他?

    我看出点儿苗头,串联了满屋子的人给他俩创造机会。

    这俩人都还是纯情少男少女,都不是主动型选手,若没点儿外力的推动,八百年也等不来因缘具足的那一刻。

    妮可客栈里那时候有辆女式自行车,大家齐心合力把气门芯给拔了,车胎也捅了,车座也卸下来藏起来了。那辆自行车是大家共用的交通工具,为了妮可,不得不忍痛自残。

    我们的算盘打得精。

    没了自行车,需用车时就撺掇妮可去向安子借,不是都说借书能借出一段姻缘吗?那借自行车指不定也能借出一段佳话来。

    佳话迅速到来了。

    那天,妮可要出门买菜,我们连哄带骗让她洗干净了脸、梳了头,并换上一条小碎花裙子,然后成功地忽悠她去找安子借车。

    大家挤在门口目送她出门,还冲她深情挥手,搞得妮可一脑袋问号。

    她出门没到十五分钟就回来了,我们都好生奇怪,怎么个情况?安子没把车借给你?

    她傻呵呵地说:是啊,他没借给我……

    哎哟!怎么个情况?

    妮可傻呵呵地说:安子听说咱家的自行车坏了,就把他家的自行车送给我了。

    送?

    好吧,送就送吧,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你怎么说的?

    妮可说:然后我说我们家还缺打气筒。

    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他怎么说的?

    妮可傻呵呵地说:然后……他把打气筒也送给我了。

    你怎么不说你们家还缺个男朋友?!

    安子的自行车是老式28锰钢,妮可腿短,骑出100米歪把三四回,我们怕她摔死,一周后替她把车还了回去。

    我们还是时常去安子家蹭饭,安子还是经常跑到我们客栈来编人生感悟,编完了就高声朗诵,每回妮可都给他冲一杯豆奶喝。

    妮可和安子没发展出什么下文来,他俩之间的缘分,或许只限于一杯纯白色的豆奶。是为一憾。

    失去安子的音讯已经很久了,六年?七年?我记不清了。

    辗转听说他回到内地后,安居在一个叫丰都的小城,收敛心性娶妻生子,撰文为生。

    仙足岛的岁月已成往昔,如安子那般仗义的江湖兄弟如今寡鲜。如今是自媒体为王的年代,人们懒得付出和交流,只热衷于引领和表达,微博和微信上每天都可以刷出成堆的心灵鸡汤人生感悟,无数人在转发,却不知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我亦俗人,有时也转发一些人生感悟,有时一边读一边想,个中某些金句,会不会出自安子的笔端。

    也不知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多年未见了,有些许想念。

    (八)

    需要想念的人有好多。

    月无常满时,世事亦有阴晴圆缺。

    2008年3月14日。

    我的家人纷落天涯,我的族人四散。

    我慌着一颗心从济南赶往拉萨,横穿了半个中国却止步于成都,无法再往前行。

    很多人撤到了成都,妮可也在其中。

    她站在宽巷子的路口,抓住我的胳膊,指甲尖尖的,死死地抠在我胳膊上,她哭:哥!家没了。

    我说:你他妈哭个屁!不许哭!

    我说:人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一个月后,新家在成都落成,位置在东门大桥的一座“回”形商住楼里,名为“天涯往事”,隔壁是“蜂后”。

    我帮妮可在墙壁上画画,画了她的卡通像,又画了自己的,然后忽然不知道该再画谁的了,我回头,妮可站在吧台里擦杯子,葛莎雀吉的吟唱回荡在偌大的loft(宽广开放的自由空间)里,空旷的屋子里,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站到门口抽烟,行人慵懒地踱过,“胖妈烂火锅”的味道飘过,满目林立的店铺,闻不到煨桑的烟气,望不到我的拉萨河。

    “天涯往事”开业的第二天,我返程回北方。

    临行前,妮可给我做饭吃,炒了牛肉,炖了牛肉,一桌子的肉,没人和我抢。

    她送我到楼梯口,忽然停下脚步。

    她问: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我站在楼梯末端,转身,伸手指着她,只说了一句:不许哭。

    她使劲憋气、使劲憋气,好歹没哭出来。

    她站在楼上往下喊:哥,常来成都看看我。

    我没能在成都再看到她。

    一个月后,“5·12”大地震。

    新开业的“天涯往事”没能撑到震后重建的时期,迅速地变为往事,与许多往事一起,被隔离在了过去。

    震后,妮可背着空空的行囊回了广东,她在NEC(日本电气)找到一份日文商务翻译的工作,跻身朝九晚五的白领行业。

    之后的数年间,她到济南探望过我,我去广东看望过她。

    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除了妮可、二彬子和赵雷等寥寥数人,当年同一屋檐下的家人如今大多杳无音信了。

    二彬子也来济南看过我一次,他回北京后结婚生子,挺起了啤酒肚,俨然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我和他提起小二胡,他借酒遮面打哈哈。

    和赵雷见的次数算多的。

    有时在簋街午夜的粥铺里,有时在南城他的小录音棚里,他一直没放下那副刺猬脾气,也一直没放下吉他,巡演时路过济南,听说也曾路过拉萨。

    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妮可一直没能再遇见他俩。

    (九)

    2013年除夕,妮可来找我过年,我们一起在丽江古城包了饺子,那里有我另外一个世界的另外一群族人。大家都很喜欢妮可,昌宝师弟尤其爱她,包饺子时蹲在她脚旁拿脑袋蹭她。

    我们喝酒、弹琴、唱歌,把嗓子喊哑。12点钟声敲响时冲到门口放鞭炮,满世界的喜气洋洋,满世界的噼里啪啦。

    我醉了,满世界给人发红包,发到妮可时,我敲敲她脑袋,问她开不开心啊,喜不喜欢丽江啊,要不要留下来啊。

    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妮可也醉了,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除夕夜里的丽江,烟花开满了天空,我轻轻抱了她一下,拍拍她的背。

    妮可你看,好漂亮的烟花。

    妮可,我曾悄悄回过一次拉萨。

    2010年30岁生日当天,一睁开眼,就往死里想念。

    一刻也不能等了,一刻也不容迟缓,脸都没洗,我冲去机场,辗转三个城市飞抵拉萨贡嘎机场。

    再度站在藏医院路口的时候,我哽咽难言,越往里走,大昭寺的法轮金顶就越看得真切。那一刻,我是个近乡情怯的孩子,匍匐在滚烫滚烫的广场上,一个长头磕完,委屈得涕泪横流。

    端着枪的武警过来撵我,他说:走喽走喽,不要在这里躺。

    我打车来到仙足岛,客栈林立,没有一个招牌是我熟悉的。我翻手机,挨个儿打电话。空号、空号、忙音……没了,全没了。

    很难受,自17岁浪荡江湖起,十几年来第一次尝到了举目无亲的感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两年后,我随缘皈依三宝,做了禅宗临济宗在家弟子。皈依的那天跪在准提菩萨像前我念: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我想我是痴还是贪?愿我速知一切法吧,别让我那么驽钝了。

    大和尚开示我缘起论时,告诉我说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他说,执念放下一点儿,智慧就升起一点儿。

    可是师父,我执念重,如缕如麻如十万大山绵延无尽。

    我根器浅。

    时至今日,我依旧执着在和拉漂兄弟们共度的那些时光里。

    他们是我的家人,我的族人,我弥足珍贵的旧时光。

    若这一世的缘尽于此,若来生复为人身,我期许我能好好的,大家都能好好的,这个世界也是好好的。我期许在弱冠之年能和他们再度结缘于藏地,再度没皮没脸地做一回族人当一回家人,再度彼此陪伴相互守望,再度聚首拉萨。

    (十)

    给我一夜的时间吧,让我穿越回九年前的拉萨。

    让我重回拉萨河上的午夜。

    那里的午夜不是黑夜,整个世界都是蓝色的。

    天是清透的钴蓝,一伸手就能攥得。月光是淡蓝,浑朴而活泼,温柔又慈悲,不时被云遮住又不时展露真颜。每一片云都是冰蓝,清清楚楚地飘啊飘,移动的轨迹清晰可辨。

    星星镶在蓝底的天幕上,不是一粒一粒的,是一坨一坨的,漂亮得吓人。

    星空下是蓝波荡漾的拉萨河,河内是蓝瓦蓝墙的仙足岛,岛上住着我熟睡的家人和族人,住着当年午夜独坐的我。

    我习惯在大家熟睡后一个人爬上房顶,抽抽烟、听听随身听,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仰着头看天。

    蓝不只代表忧郁,漫天的蓝色自有其殊胜的加持力,覆在脸上、手上、心上、心性上,覆盖到哪里,哪里便一片清凉。

    四下里静悄悄的,脚下房间里的呼噜声清晰可辨,这是二彬子的,这是赵雷的,那是妮可的……

    我想喊叫出来。

    声音一定会沿着拉萨河传得很远。

    我想翻身爬起来踩着瓦片爬到屋顶最高处,用最大的声音喊啊,喊:我心里很高兴啊,我很喜欢你们啊!

    管你们被吵醒后生不生气,反正我就是想喊啊。

    我想着想着,然后就睡着了。

    赵雷有首歌,叫《画》,他唱到: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

    画上有你能用手触到的彩虹

    画中有我决定不灭的星空

    画上弯曲无际平坦的小路

    尽头的人家梦已入

    ……

    曾经有一个午夜,他和妮可一起,悄悄爬上屋顶,悄悄坐到我旁边。

    他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根皱皱巴巴的“兰州”,递给妮可一根,自己叼一根,给我点上一根。

    烟气袅袅,星斗满天。

    妮可伸出双臂,轻轻揽在我们的肩头。

    没有人说话,不需要说话。

    漫天神佛看着呢,漫天遍野的蓝里,忽明忽暗的几点红。

    离别时别回头

    刚开始离家时总是兴奋异常,充满期待;到后来无论一路上是好还是不好,总是会想着家。对一个城市的归属感就是:无论你在一路上多么颠沛流离,你都知道有人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

    我和我妈的默契就是每天我到家时她已经在我的水壶里倒满了水,每次我离开家时都会给她买上一堆她爱吃的零食。两人彼此也没有什么交流,从来不腻歪。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懂应该怎么对家人表达感情。越是至亲,就越是不知道说什么。或许因为扭捏,或许因为害羞,我总是什么都不说。

    这么多年,我从墨尔本漂到堪培拉,从堪培拉漂到北京,来来回回漂了七年多。每次回国又不在家里久待,不是全国到处跑就是和朋友隔三岔五聚会。那时只觉得和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很宝贵,却忘了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在做减法。最近这几年因为工作,我住了不下五十家酒店,去了不下五十个地方,可每次都忘了给家里打电话。

    也许是天性就有漂泊的基因,在外面忙的时候从来不觉得太苦,所以从很小的年纪起就甘愿一直离家那么远;也许是天性被梦想所困,所以才一直认为那渺小的故乡,永远放不下我们的梦想。

    曾经以为在一个地方住得够久,你总能扎下根来,你总能产生类似于故乡的感情。的确在某种程度上,你选择在一个城市生活,它就会变成你的一部分。可我总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经过的走廊,打过篮球的篮球场,搬的那么几次家。哦,对了,还有我最爱吃的小龙虾和阳澄湖螃蟹。

    每次开始想念这些美食时,我总觉得是自己饿了。后来才明白,我是开始想家了。

    想念一个城市,大概都是想念那些细节,和城市里的人。

    或许也是因为到了这个年纪,有些自然规律悄然而至,变成你一辈子逃不开的命题。那些遥远的事情越来越近,有些东西你要么不去在意,要么就会变成你心头的一根刺,永远拔不掉。

    我们都长大了,有时真的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但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没法逆转的事实。我只是觉得无论我成长得多快,和爸妈逐渐老去的速度相比,始终都太慢了。所以我只想拼命跑拼命跑,跑到我可以完全照顾自己的那天,跑到我不再需要向爸妈开口要钱的那天,跑到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支撑起整个家的时候。

    每当我想到这些时,就觉得磕磕绊绊、跌跌撞撞都没什么可怕的。

    只是偶尔地,收拾行李的时候还是免不了伤感,每次在家的时候不觉得,真要离开时才能懂家到底是什么。

    爸妈有时也会去机场送我,这些年我跟机场打过太多交道。送别时总是看着人走,离开时总是我先扭头。舍不得好友孤身离开,又没法真的送到海关,就只能目送他拿着行李渐渐从视线中消失;见不得爸妈伤感,所以就算难过也不回头。随着长大,有些情绪越来越难说出口,比如不舍,比如难过。

    所以跑吧,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跑完这条路吧。说不出口的,就用行动证明吧。

    漂泊的人总要回家的,离开都是为了更好地回来,我们都要对得起那个选择漂泊的自己,和支持你漂泊的身后的那些人。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1

    2004年的时候心灰意冷不想劳动,每天捧着电脑打牌,一打就是十几个钟头。但我的技术很差,毫无章法可言,唯一的优势是打字快,于是创造了自己的战术,叫作废话流。

    一发牌,我就开始在聊天框里跟玩家说话:“赤焰天使,你娘舅最近身体好吗?”“天使为嘛是赤焰的呢,会炖熟的,你过日子要小心。”“咦,苍凉之心,好久不见你怎么改名字了?”“毛茸茸你好,帮帮我可以吗,我膝盖肿肿的呢……”

    结果很多玩家忍无可忍,啪啪啪乱出牌,骂一句“我去你大爷的”就退出了。这样我靠打字赢了打牌,赚到胜率75%。后来慢慢不管用,我又想了新招。

    我在对话框里讲故事。

    系统发牌,我打字:“从前有个神父,他住的村子里最美的姑娘叫小芳。突然小芳怀孕了,死也不肯说是谁的孩子。村民就暴打她,要将她浸猪笼。小芳哭着说,是神父的呢。村民一起冲进教堂,神父没有否认,任凭他们打断了自己的双腿。过了二十年,奇迹发生了。”

    然后我就开始打牌。对话框里一片混乱,其他三个人在号叫:“我弄死你啊,发生了什么奇迹?去你妹的,老子不打了,你讲话能不能完整点儿?”

    就这样,我的胜率再次冲到80%。

    废话流名声大震,还有很多人来拜师。我一看胜率都在50%以下,头衔全部还是“赤脚”,冷笑拒绝。

    正当我骄傲的时候,跟我合租的茅十八异军突起,自学成才。

    这狗东西太无耻,他发明的属于废话流分支:诅咒术。比如好端端地大家在打牌,茅十八打一行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观世音菩萨,圣洁的露水照耀世人,明亮的目光召唤平安,如果你想自己的父母健康,就请复述一遍,必须做到,否则出门被车撞死。”

    我去你的三姑夫!

    当时强迫转发还不流行,被他这么一搞整个棋牌间里一片手忙脚乱,人人无心计算。一局没打完,他已经依次请过太上老君、上帝、耶和华、圣母马利亚、招财童子、唐明皇、金毛狮王谢逊、海的女儿……

    我输了。

    茅十八这人生活中安静沉默,连打电话都基本只有三个字:“喂。嗯。拜。”他成为废话流宗师,让我瞠目结舌。

    2

    我跟茅十八的友谊一直维持着,2009年甚至一块儿自驾去稻城亚丁。当时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荔枝,开到冲古寺,景色如同画卷,层峦叠嶂的色彩扑面而来。

    我知道茅十八的打算,他紧张得发抖。

    他跪在荔枝面前,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才一句话,后半句就哽咽了,那个“吗”字差点儿没发出来,将疑问句变成祈使句。

    荔枝说:“怎么求婚也就一句话,你真够惜字如金的。”

    茅十八一边抽泣,一边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荔枝说:“好的。”

    茅十八给荔枝戴戒指,手抖得几乎戴不上。我和其他两个朋友冒充千军万马,声嘶力竭地号叫,打滚。

    2010年荔枝生日,茅十八送的礼物是个导航仪。大家很震惊,这礼物过于奇特,难道有什么寓意?

    茅十八羞涩地说,他鼓捣了一个多月,把导航仪的语音文件全部换掉了。我兴奋万分,逼着荔枝开车,一起检验茅十八的研究成果。

    这一尝试,我彻底回想起茅十八称霸废话流的光荣战绩。

    在开车兜风的过程中,导航仪废话连篇:“完蛋,前面有摄像头。这盘搞不定了,我找不到你想去的地方。大哥你睡醒没有,这地址错的啵?”

    大家乐不可支。最牛×的是在等红灯时,导航仪里茅十八严肃地说:“手刹还拉好了?万一倒溜怎么办?你不要按喇叭,按喇叭搞什么啊,前头是个活闹鬼的话马上来干你,你又干不过他,老老实实等不行吗,哦,你没按喇叭,算老子没讲……”

    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荔枝笑得花枝乱颤,说:“你平时不吭声,怎么录音啰唆成这样?”

    茅十八说:“上次去稻城,你不是嫌导航仪太古板,不够人性化吗,我就改装了一下,以后开车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荔枝拿起导航仪,随便一按,导航仪尖叫:“你不会是想关掉我吧,老子又没犯法,你关,你关,回头老子不做导航仪了,换根二极管做收音机,你咬我啊……”

    所有人叹服。

    3

    2011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

    荔枝把茅十八送她的所有东西装个盒子,送到我的酒吧。

    我说:“茅十八还没来,在路上,你等他吗?”

    荔枝摇摇头,说:“不等啦,你替我还给他。”

    我说:“他有话想和你说的。”

    荔枝说:“无所谓了,他一直说得很少。”

    我说:“荔枝,真的就这样?”

    荔枝走到门口,没回头,说:“我们不合适。”

    我说:“保重。”

    荔枝说:“保重。”

    那天茅十八没出现,我打电话他也不接。去他在电子城的柜台找,旁边的老板告诉我,他好几天没来做生意了。

    最后在一家小酒馆偶尔碰到,他喝得很多,面红耳赤,眼睛都睁不开,问我:“张嘉佳,你去过沙城吗?”

    我想了想:“是敦煌吗?”

    他摇头说:“不是的,是座城市,里面只有沙子。”

    我说:“你喝多了。”

    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4

    就这样,荔枝的纸箱子放在我的酒吧里,茅十八从来没有勇气过来拿。

    有天店长坐我车回家,拿个导航仪出来玩,我看着眼熟,店长撇撇嘴说:“乱翻翻到的。”

    她一开机,导航仪发出茅十八的声音:“老子没得电了你还玩。”

    吓得店长鸡飞狗跳,说见鬼了,抱头狂号。

    我打电话给茅十八:“东西还要不要?”

    茅十八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了,明天回老家泰州。”

    我说:“回去干吗?”

    茅十八说:“家里在新城商业街替我租个铺子,我回去卖手机。”

    我忽然心里有些难过,也没有话,刚想挂手机,茅十八说:“卖手机挺好的,万一碰到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成就一段姻缘,棒棒的。”

    我说:“你加油。”

    茅十八说:“保重。”

    我说:“保重。”

    5

    2012年8月,我心情很差,开车往西,在成都喝了顿大酒,次日突发奇想,还是去稻城看看。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沿途听着导航仪茅十八的胡说八道,一会儿“跑那么快作死,掉沟里面我又不能帮你推”,一会儿“一百米后左拐了,妈逼你慢点儿”,倒也不算寂寞。

    我觉得茅十八真是天才,我忘记插电源,亮红灯后导航仪疯狂地喊:“老子没得电了老子没得电了,你给老子点儿电啊!”

    我差点儿笑出来,赶紧插电源。

    翻过折多山、跑马山、海子山、二郎山,想看牛奶海和五色海的话,要自己爬上去。我觉得很累,于是停在冲古寺。绿的草、蓝的水、红的叶、白的山,我看着这一场秋天的童话发呆。

    导航仪突然“嘟”的一声响了。

    是茅十八的声音:

    “荔枝,你又到稻城了吗?这里定位是冲古寺,我向你求婚的地方。抵达这个目的地,我就会对你说:因为是最蓝的天,所以你是天使。你降临到我的世界,用喜怒哀乐代替四季,微笑就是白昼,哭泣就是黑夜。”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直到你走进我的心里。那么,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独自一个人。”

    “我想分担你的所有,我想拥抱你的所有,我想一辈子陪着你,我爱你,我无法抗拒,我就是爱你。”

    “荔枝,我在想,当你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是我们结婚一周年呢,还是带着小宝宝自驾游呢?”

    “我站在那一天的天空下,和今天的自己,一起对你说,荔枝,我爱你。”

    听着导航仪里茅十八的声音,我的眼泪涌出眼眶。

    那一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跪在女孩前,说:“荔枝我爱你。”

    今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的影子跪在女孩的影子前,说:“荔枝我爱你。”

    这里无论多美丽,对于茅十八和荔枝来说,都已经成为沙城。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

    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

    偶尔梦里回到沙城,那些路灯和脚印无比清晰,而你无法碰触,一旦双手陷入,整座城市就轰隆隆地崩塌。把你的喜笑颜开,把你的碧海蓝天,把关于我们之间所有的影子埋葬。

    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

    我从你们的世界路过,可你们也只是从对方的世界路过。

    哪怕寂寞无声,我们也依旧都是废话流,说完一切,和沉默做老朋友。

    热恋时我们都是段子手,失恋时我们都是矫情狗

    因为没有课业,连鱼缸里的鱼都显得那么可爱;因为在你身旁,连街边的树都像在谈恋爱;因为你在身边,连空气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有了琐事,连蓝色的天空都像是乌云密布;因为你转身离开,连街边的树都像在嘲笑我;因为失去联系,连空气的味道都是苦的。

    1

    小云分手的时候,把我们都拉出来,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控诉:“我靠,老娘花了整个大学跟他在一起,怎么说分就分了。”

    我说:“小云,你别张口闭口就‘老娘’,这跟你的气质不符。”

    小云白我一眼,愣是让我把接下来想说的话吞了回去。

    “老娘为他做早饭,老娘为他洗衣服,老娘他妈的还给那傻×织过毛衣。”

    “老娘陪他去网吧,什么都不玩就在那边陪他,我还熬夜陪他玩。”

    “……”

    接着她就骂不下去了。

    再然后她就点了一堆鸡尾酒,自顾自地喝起来,边喝边挨个儿敬酒,我们哪见过平日内向的小云这个架势,一个个都乖乖拿起酒对小云说:“今天你是大姐,我们都干了,你随意!”

    但小云每次都是一饮而尽。

    我不知道这样的阵势持续了多久,在我看来像是经过了一个世纪。直到小云突然停了下来,拍着桌子对着酒吧前弹钢琴助兴的帅哥大喊:“你他妈的弹的都是什么,难听得我都想哭!我没骗你,你看着啊,你看着啊,我这就哭给你看!”

    我们刚给小哥赔完罪,就听到小云痛哭流涕的声音。

    2

    大嘴是我的高中同学,上次我去上海他也来听我演讲。这厮作为一个男人,居然留起了辫子。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厮的辫子居然扎在头顶。我和包子吐槽了他不下二十遍,可他依旧不为所动。

    聚会就要喝酒,喝酒就要去酒吧。那天我们去了静吧,有个酒叫“弄死你”。大嘴毫不犹豫点了五瓶,说是想看看这酒到底能不能弄死他。本来我们几个酒量都不算小,我也没往心里去,就给自己和包子也各点了三瓶。

    光喝酒实在无聊,我就提议玩游戏。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理科男,大嘴唰的一下从包里拿出扑克牌,一脸严肃地说:“我给你们推荐一个刺激与智慧并存的游戏。”

    我和包子被他的表情吸引,满怀期待地等待他介绍这个游戏。

    这厮唰唰唰唰在桌上摆好了四张牌,我和包子继续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突然他一拍桌子:“4×3+2×6!哈哈哈哈,你们输了!”

    我们这才反应过来这厮居然玩的是24点!这他娘的也太欺负包子了!

    不过大嘴从头到尾就赢了这一局,喝着喝着酒没了,他顺势就喝完了我和包子的酒。

    他说:“我喝了十一瓶‘弄死你’,我还是活得好好的,哈哈哈哈,我要打给我前任,告诉她,十一瓶‘弄死你’都弄不死我!”

    我和包子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都读出了“这人是神经病吧”的信号,但我们都没有劝他。

    我们吞了一口唾沫,等待着狂风暴雨的到来。

    只是电话一拨通,大嘴的声音突然温柔起来。整个对话过程平平淡淡,他也没提今天输惨的事,只是说着:“我和朋友在外头。”

    他问:“你过得怎么样?”

    他说:“那就好。”

    他回:“我过得特别好。”

    没到一分钟,两个人的对话就此结束。

    挂了电话的大嘴说:“其实我过得一点都不好,哈哈哈哈哈哈……啊……我擦!”

    还没笑完,他就滚到了桌子底下。

    3

    胡幽幽是我的朋友中最正常的一个,不哭不闹不作死,只是常常去追演唱会。

    之前的演唱会,她都是和前任一起看。

    今年的演唱会,她却是孤身一人。

    她说自己有时还是会打电话把自己想听的歌和对方分享,可最近终于忍住了。

    她说自己有时无比羡慕那些在看演唱会时可以随时打给对方的人。

    当你想念一个人时,能够随时去打扰,而他也会给你回应,这本身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想有很多人想念一个人时,都不知道怎么去联系吧。怕是打扰,所以才有不打扰是我的温柔,尽管这温柔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总有些人会这样,遇到一个人满心欢喜,以为遇到命中注定,却又擦肩而过。

    总有些事会这样,你有着千千万万的你以为,可结局偏偏给你一个不可能。

    刚开始时无话不谈,到后来无话可说,两人面对面却像隔着千山万水。

    多少人说要忘记,却又一遍遍地听一起听过的歌、看一起看过的电影、去一起去过的地方。多少人说了再见,挥别了那个人,转头又把自己困在回忆里。口口声声说要忘记,在心里却从未舍得。

    告别时都爱强装洒脱,告别后都在强忍想念,躲得了对酒当歌的夜,躲不了四下无人的街。

    热恋时我们都是段子手,嬉笑怒骂互相吐槽;失恋时我们都变矫情狗,被回忆戳得浑身疼。

    失恋有千万种,每个人都在等。

    等的不是谁谁谁回头,等的都是自己和回忆和解的那天。

    身后有人在等待

    很多故事我都记不清,甚至有些我都不记得,但总有一些故事刻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夏天时的篱笆,漫天星星,我和爸妈还有爷爷奶奶,总是把饭桌搬出家,在马路边吃饭。吃完饭小小的我就去搬西瓜,奶奶把西瓜切开,一家人就这么边吃西瓜边和邻居打招呼。现在我有了很多小时候不曾有过的东西,却还是觉得那年的夏天,丰富多了。

    1

    回家路上正等着车,突然收到朋友的微信,祝我中秋快乐,才突然想起今天是中秋节。

    我从小不爱吃月饼,那时月饼的口味远没有现在五花八门,我所接触到的都是蛋黄月饼。

    那时我一直不明白,月饼里面加个蛋黄有什么好吃的。

    但我妈最爱吃。

    长大以后不在家,中秋节也赶不回去。

    一个人住得随意,也想不到给自己过一个中秋节。

    更想不到去买一个月饼。

    昨天和朋友吐槽,国内的中秋节还放假,我们都只能在工作加熬夜中度过。

    基友说,哈哈哈哈哈,只有你这货要熬夜,哥早就完成任务了。

    那时正值凌晨,两个人坐在阳台喝红牛。

    基友突然说,今天的月亮挺圆。

    我说,我突然想吃个月饼,甭管它是不是五仁的。

    在家的时候觉得中秋节没什么,在外头了觉得中秋节挺重要。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真离家了才能懂。

    只是不知道我妈今年有没有吃到她最爱的蛋黄月饼。

    2

    说起我的童年,作为一个吃货满脑子都是吃的。

    街道上有糖葫芦,有棉花糖,有烤肉串,有夜宵摊,还有爱吃的干脆面。

    小时候爱吃的菜包括糖醋排骨、红烧鱼、骨头汤、清蒸鱼、番茄蛋汤,还有我最爱的基围虾。

    无一例外都出自我奶奶的手。

    每天我都嚷嚷着要吃这个吃那个,我奶奶都会一一满足我。

    有一天,我想吃虾,但晚上我没有在餐桌上看到我爱的基围虾,就自顾自发脾气。

    任凭我奶奶哄我逗我,我就是以绝食表示抗议。

    最后不知怎么的火大起来,把碗一扣,一个人跑进房间怒锁了房门。

    那时候不记得奶奶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却能想起奶奶落寞的眼神。

    那时候住在乡下,我家前头有座山,不远的地方还有个池塘。

    小时候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坐在门口看着蚂蚁走来走去看一整天,也可以花一个下午的时间看着池塘里的鱼游来游去,试图找到这些鱼的章法。

    因为贪玩,我小时候掉进过一次池塘。那时是冬天,池塘结了一层冰,我心想这下可以滑冰了,二话不说就往池塘里跳。毫无意外,我没滑成冰,滑成的是三天的高烧。

    从此我妈禁止我去池塘,只有我奶奶会在我妈上班的时候偷偷把我放出去。

    小的时候我也爱看书,夏天的时候就拿着毯子往地上一放,把所有的书摊成一圈。我就躺在毯子上,时不时打滚,时不时看书。

    没想到小学四年级我就看成了近视,爸妈急得到处带我看医生,可还是没有看好我的眼睛。我妈后来就禁止我晚上看书,禁止我看电视。

    那时候我爱看书,也爱看电视。不能看书对我来说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折磨,这时候是我奶奶偷偷送了我一盏小台灯,光源不大不小,正好能照亮我的书桌而不会透过门缝。

    我就这么看完了一整套《灌篮高手》和《七龙珠》。

    这就是我的小时候,平凡却又乐在其中的小时候。

    因为我不了解世界,所以每件事情都让我欣喜;因为我身前有人遮风挡雨,所以每时每刻都充满动力。

    3

    成长以后感动点变得越来越高,哪怕一部再煽情的电影都没法让我感动。

    但我看不得有关亲人的文字。

    许久前看了一篇《我和爷爷》,后来有人扒那篇文章是假的,但依旧不妨碍我喜欢里面的情感。

    我仔细回想我从小到大和爷爷奶奶的故事,却发现什么都写不出来。

    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不知道怎么去表述那一件件充满爱意却又平常的小事。

    我妈说我七岁时,她对我说我长大了可以自己出门去玩了。

    我就在一个中午吃完饭偷偷跑出了门,我这货从小就呆,出门连门都没关。

    那时候正值午休,我妈有事回家一趟,刚回家就发现我人不见了,急忙满世界找我。

    我妈说起这件事之前我对这件事毫无印象,她说完后我倒是想起来小时候好像有一次我妈急得直哭。

    我却记不清了。

    我奶奶说我刚上幼儿园时,死命拉着她不让她走。

    幼儿园老师把我赶进教室,我刺溜一下就从门缝里逃跑了,跑到学校的铁门前直喊,我不要上学,我不要上学,上学又不能吃。

    我奶奶好说歹说才把我送回教室。

    她说起这件事时说当时心疼坏了,我一边惊讶于我那么小就知道学校不能吃了,一边拼命回忆这件事情。

    可记忆里是一片模糊。

    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回忆起小时候是一片模糊,记得的又是一些很奇怪的事情。

    4

    我很少会说如果能重来就好了之类的话。

    做错了,跌倒了,没什么好说的,都是自己选择的。

    错过的人,爱过的人,走过的路,都没什么,重来一次,我可能还是那样。

    只是偶尔还是很想回去把那些小事记清楚。

    多吃几顿好菜,以后你吃的次数会越来越少。

    少发一点脾气,以后你会发现自己多么任性。

    多陪家人一天,以后你会发现你有多爱他们。

    这世上最拿我没辙的就是我妈,虽然她常黑我吐槽我外加时不时嫌弃我,一黑一个准。偷看我微博又怕我反感,哪怕我过得很好她都怕我在受委屈。她就是这样,你说的她都记着,你有点风吹草动她就会为你拼命。嫌弃都是假的,溺爱才是真的。

    这世上最不会讲话的就是我爸,虽然他常一针见血地说出我的所有想法,但他跟我的交流一直都很少,直到最近几年我长大了,两人反而可以心平气和地说上很多话。他就是这样,一边对你说你要长大了,一边又担心你没有长大。哪怕你过得再好,他也觉得你需要照顾。

    这世上最孤单的其实是老人,他们的圈子越来越小,他们的想法越来越少,他们想要了解你却又跟不上时代。可他们还是拼命地为你学会了用手机打电话,用电脑看你的消息,你不知道他们背后学得有多辛苦。

    所以,请你一定要过得好,过得非常好;请你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照顾得非常好。好到不让家人操心,因为你是他们的安全感。

    人一生至少要有一次对一个故事疯狂

    我天天都在写,一直想象这些人的生活:君君、诗人、寻找飞机的老外。我看我自己,我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我不知道,除了当医生,其他我都是业余的,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每一次我想象回西班牙当医生我就不舒服。突然我想,为什么要回去?

    Ivan说:“你确定你来中国跟这个故事没有关系?”

    鹏游说:“我也觉得有关系!”

    “真的没有。”我笑,“跟文学有关系,我的目标是看中文书。”我看着他们俩,“这个故事留在我心里很多年,像梦一样。”

    “你真的去了乌克兰?”Ivan问。

    “真去了。”

    “让我猜猜,那个夏天后你经常写东西。”

    我笑了。“差不多。”我说,“我能让你们看这个故事的唯一原因,是它已经过去了,那两个人只活在我的梦里。”

    鹏游打断我:“毕业后我们六个朋友一起去了乌克兰。”

    几天以后鹏游要回西班牙上班了,我带他去机场。

    告别的时候他说:“明年再见!”

    “过几个月就会见面!”

    他笑,说:“我感觉,不一定!”

    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

    Ivan说:“领导好像在找人帮他组织领事馆的文化活动,特别是关于文学方面的,你感兴趣吗?”

    “我很感兴趣。”

    “看了那个故事后,我觉得你很适合。”

    我回家,跟小蕾说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又来了!”她说。

    “这个是我永远想要的嘛,真的!我要好好看曾经看过的小说,准备一个讲座,而且讲座是用西班牙语和汉语一起完成的!”

    突然间我成了一个真正的读者,一个挣钱的读者,这是不是一种理想?早上小蕾在咖啡店教法语,我在附近的店里等她。

    我把所有的想法写下来,做一个讲座的大纲。

    我有一个主意,跟领导说:“在上海,有很多给外国人举办的活动,也有很多给中国人举办的活动,但是没有很多能让中国人和外国人一起参加的活动。我觉得领事馆分开给中国人和西班牙人安排活动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把这两种活动融合在一起。我只要选择有中文翻译的西班牙小说,让大家在讲座前用自己的母语看,然后找一个会说西班牙语的中国人帮我翻译。”

    我们从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因为他是把梦幻和现实融合在著作里的第一人,他的文字很美,他用小孩儿的方式解释世界,他有丰富而独特的想象力。

    后来还有博尔赫斯,因为他的诗歌充满哲学和理想性。

    我会好好准备每一个讲座,不只是再看一遍书,而且要再次了解作家国家的故事和与他文学风格一样的同龄作家的故事。

    领事馆把这些活动当作大的成功,因为参加活动的中国人和西班牙人数量几乎一样多。大家会交流、切磋、互相提问。

    我突然有了一种以前没有过的感觉,通过中国人的眼睛,我可以更了解我自己国家的文学,这是去国外的魅力,不仅能够了解新的文化,而且能看到你自己在对方眼里的样子。

    小蕾看我很开心,她说:“我知道如果你不是这几个月学得那么累,这件事也不会发生,但是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答应我你要快乐。”

    领事馆问我要不要每个星期都做关于西班牙电影的同类活动,我非常愿意。

    我的工作是看电影,研究它,准备中文词汇。太完美了。

    我很久没有那么开心了。

    “我觉得你应该多在这里待一年。”小蕾说。

    我很惊讶。“真的吗?”我已经自己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不现实,“那你呢?”

    “教法语很好玩,但是一年够了,我在这里没事干。我在中国不想当医生,交流的障碍对你来说是挑战,对我来说是麻烦。我应该回西班牙等你。”

    “但是一年见不到你……”

    “一年会过得很快,而且考试后我可以来几个星期,像鹏游一样。”

    一有讲座她就过来听,我讲作家的故事,小蕾都听过无数次了。

    我真喜欢这份工作,可能是一辈子唯一的机会过这种生活。

    我爸爸很支持我在领事馆工作,一个很重要的单位,一份会给我很多智慧的工作,好像对他来说,这比上海医院还有意思。我妈妈也很支持,很久没听过我说那么多开心的事。小蕾爸爸也挺支持这个想法,我可以帮他的事越来越多,他的项目越做越大。只有小蕾妈妈不太觉得是好主意,不管我们选择做什么,她都认为:你们不是应该一起做吗?

    六月小蕾回西班牙,要等明年二月考试完了才能见到她。

    她决定要走,我觉得我很自私,我想做的事情我会努力想办法去做。可是这对我们的关系来说很危险,但是我发现把自己的梦想抛掉更危险,有一天那些被压抑的梦想会爆发出来。

    我知道我们将面对一个大的挑战,为了不让我们的感情减少,我决定写信给她。虽然电子邮件、MSN、电话都可以用,但是现代沟通方式缺乏感觉,因为不需要任何付出,不需要努力,可以随便发一发。一封信最能保留感觉,但问题是从中国到西班牙,寄一封信需要一个月。

    我想还来得及。从五月她决定回西班牙,我就开始写信,所以她一到西班牙就能收到信,每三四天一封,我想表达我的诚恳。

    五月她经常问我:“你怎么突然又写作了?”

    “写是一种需要。需要的时候写,不需要的时候不写。”她笑了,因为她听我这么说了无数次。

    “那这一次你写什么?”她问。

    “小说。”我回答,“等写完我给你看。”我抱她。

    每过几天我就会偷偷去邮局。

    我真想写一本小说,让她觉得浪漫,而且她可以每天看几页,想象我们坐在沙发上,我给她讲故事。我用写帮她消除孤独,她用读来消除寂寞。

    那我会写什么故事呢?我突然诗兴大发,有一个主意我觉得会比较好玩。

    机场里,我们在人群中告别。她走,希望我叫她回来;我让她走,却希望她转身扑向我。突然,半个世界隔开了我们。

    我顿时感到一种金属的味道;一种像病人化疗时会有的感觉;一种凉意,像沙漠的夜晚在摸着我的皮肤;一种荒谬,像一个人故意选择小两号的鞋子。我感到的是孤独,我是不是为了梦想在失去我的爱?

    家里非常安静,安静得让我失眠。我突然受不了上海,孤独让我喘不过气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睡不好,后来做了这一季最后一次文化活动,夏天不会再有活动了。

    我去图书馆,跟Ivan和领导说要离开上海一段时间,要把下一季所有的书还有一些我自己感兴趣的书带走。

    “你要去哪里?”Ivan问。

    “不知道。”

    他笑:“祝你夏天快乐。”

    回家顺路给小蕾寄第七封信。

    我的包里装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和我学中文的书、四件T恤、三条内裤、两条裤子、一双袜子。

    我去了机场,买了张机票,准备跟我的缘分来一次约会。

    航空售票前台对我说:“您好。”

    “您好,我想买一张票。”

    “到哪里,先生?”

    “啊,都可以,随便。”

    她的表情诧异又迷茫。“对不起,等一下。”她叫一个同事,“小李,过来,这里有一个外国人不太会说中文,帮我一下!”

    她同事来了。“Sir, how can I help you?(先生,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我几天没睡好,就想说中文。

    “你们航空下一次国内航班是到哪儿?”

    “Where do you want to go?(您想去哪儿?)”

    “Anywhere。(随便哪儿。)”我说。

    两个服务员看着对方,一副茫然的表情。

    她查电脑,“西安的航班……哦,来不及了。”再查一下,“昆明、辽宁、北京……”

    “最近的下一班就可以了。”

    “昆明吗?”她奇怪地看着我。

    “对,昆明。”我听说过,但是不清楚在哪儿。

    “你确定?”服务员说。

    “Yes。”

    付钱,给护照,拿票。她们看着我,不用说什么,从她们的表情就能知道她们在想:“奇怪的老外。”

    到了昆明,我完全不知道去哪儿。

    在机场门口我碰到三个中国男孩儿,带着大背包,他们住的地方肯定不是很贵。我问他们去哪儿。

    “我们要去一个古城,离这里很近。”

    我说:“古城?我不懂。”我把我的本子给他们,让他们写下来。

    “Old town。”他们说。

    “哇,有意思!”

    “跟我们来吧!”其中一个人说。

    安全是第一位的。我看他们,年轻人,热情,手上拿着一张地图。

    “走吧!”我说。

    还好我没有别的事情干,就看着太阳慢慢下山。但其实中国人的“近”和我们西班牙人的“近”概念不太一样,五个小时的公共汽车能走过我们国家的一半,在中国五个小时算近的。

    不过我睡了大部分的路程,我们到目的地时天已经很黑了。这里的星星是看得到的,这里的星星安静不挣扎。

    虽然很舒服,虽然我能感觉到我在我应该在的地方,但当时我没想到,那里后来会变成对我很重要的地方。

    我又问:“你们说这个地方叫什么?”

    “大理,大理古城。”

    沿城墙走,右边像有一座大山,但是只能看到黑色的轮廓。我们走进一个安静的院子,大家都睡觉了。

    我问在机场认识的男孩儿:“住这里多少钱?”

    “应该不贵,你问前台,我们有预订的房间。”

    我有一点担心我的“便宜”和他们的“便宜”概念又不一样。

    他们拿到钥匙后,我问前台,前台一副很困的样子,说:“今晚只有十二人间有空床,二十五块。”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我付钱,进入了房间,又继续睡觉了。

    早上醒来,刚睁眼的时候我都不清楚自己在哪儿。我摸了摸,我是穿着路上的衣服睡觉的,这样我最贵重的物品在我身上——护照和钱包。我想起来了,飞了两千公里,又坐了五个小时的车。我不是在做梦,外面有鸟儿的鸣叫和吉他的声音。房间里都是双层床。我拖着脚步走到外面,昨天晚上黑暗的空间变成一个安静的院子,大家在喝咖啡、吃早饭、晒太阳。

    我站在院子中间,闭着眼睛朝向太阳,那么蓝的天空,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曾经我只在黑海上看过这种蓝色。

    这样的气氛莫名其妙地让我的烦恼消失了。那边坐着的人辐射出一种安静,能进入我的内心。大家穿着各种颜色的宽松衣服、拖鞋。我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在冥想,像达到了最安心的状态。

    昨天在机场碰到的男孩儿之一从外面回来。

    “大卫,我买了米线,吃一份,有点辣。”

    “米线?”

    “这里的特色!吃一碗。”

    我拿了一碗。

    “啊!”我们的“有点辣”的概念真不一样。

    “这是大理的特色。”他说。

    最近在成语书上学了一个人把自己当旅行者必须跟从当地习惯的成语“入乡随俗”。西方人有一句一模一样意思的话:“到罗马随罗马俗。”大理米线除了有一点辣,真适合我的口味。从那天起,我辛苦地吃辣,突然有一天我不觉得辣了,而且觉得非常好吃。

    旁边那个小伙子从他的冥想中醒了,看着我的表情,微笑着说:“太辣了吧?你会说中文吗?”

    我擦着汗说:“一点点。”

    “你的中文很好啊。”我感谢他的表扬,中国人这么说给了我继续学习的动力,虽然我在心里觉得自己的中文不行。我说:“我现在的中文离我的目标很远,这个问题在上海会让我很着急,但是在这里不会。”

    他笑:“你已经被云南的慢生活影响了。”

    我看客栈牌子上写的名字:驼峰。

    我不认识那两个字,所以按吴医生曾经告诉我的方法尝试着猜:“那个读‘马山’吗?”

    他笑:“不是每个字都能猜出读音的。”

    “啊,真难!”

    “学就好了。这字念‘驼’,骆驼的‘驼’;这字念‘峰’,高峰时间的‘峰’。”

    大概记住了,不过,我还是要拿本子记下来。“骆驼的‘骆’怎么写?”我把本子给他。

    我看着他的字问:“驼峰是什么意思?”

    “驼峰是骆驼背上的那个东西。不过,在这里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故事。”

    “一个故事?”我很好奇。

    “一个关于大战的故事。”他语气神秘万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切断滇缅公路这条战时中国最后一条陆上交通线后,中美两国被迫在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邦和中国云南昆明之间开辟了一条转运战略物资的空中通道,这条空中通道就叫驼峰航线。”他充满智慧地讲,“这是世界航空史和军事史上最为艰险的一条运输线,长约八百公里。驼峰飞行也是二战中持续时间最长的大规模空中运输。”

    另外一个小伙子,皮肤上沾着涂料,补充说:“不过这个客栈的名字只是致敬这些英雄。据美国官方统计,美国空军在1942年4月到1945年8月的援华空运中,为中国空运各类战争物资65万吨。美国空军在驼峰航线上共有超过500架飞机坠毁,共计超过1500人牺牲。”他嘚瑟又严肃地说:“这里是最和平的地方,我们都是艺术家,你不知道吗?”

    第一个小伙子说:“对啊,在这家客栈不一定要付钱,如果你有什么艺术才能,可以用它交换。”

    第二个小伙子说:“我是画画的,我每个月给一幅作品,可以免费住这里。驼峰有很多音乐人,每天在酒吧演出半个小时,可以免费住。会做饭的、煮咖啡的,都可以帮客栈做事,留下来。”

    我说:“挺有意思!”这个地方像我跟鹏游和同学们曾经想象的地方。很明显,不管在哪个国家,年轻人都有同样的渴望。

    “你是艺术家吗?”

    我吓了一跳:“我不是!”我都不知道艺术这个概念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做的是不是艺术,不过我知道,如果我因为有压力而生产艺术品,那么作品肯定出不来,艺术是一种内心的需要,需要做就做,不需要做也不用勉强。

    我又说:“我不是艺术家,而且一晚上二十五块,我付得起。”我们仨大笑。

    冥想的小伙子说:“这里也有热爱英语的人,组织英语角;热爱电影的人每天播放一部电影;还有书法课,等等。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跟我说,我负责这里艺术家的住宿。”

    “谢谢。”碰到这个地方,我的心快乐得都跑快了。

    客栈网络不是很好,但是第二天我想办法给小蕾打电话。

    “小蕾!你到了!飞得怎么样?顺利吗?”

    电话有一点杂音,她慢慢说:“我哭了一路。不过……谢谢。”

    听到她的话我很难过:“谢什么?”

    “一到家我就收到一封信,虽然让我很想你,但收到这个惊喜我很开心,我收到了你的爱护。”

    她开始读那封我一个多月前寄的信:“序幕:这是一部科幻小说,给你娱乐,给你在准备考试的日子一些安慰,陪伴你学习,我在。”她开始哭,“我看完了

    第一章。我哭是因为想你,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我笑翻了几次,我真喜欢你把这些认识的人写下来变成小说人物,有时候我会觉得你在讲真实的故事。你的想象力太厉害了,你说这小说是我爸爸和你的《绝密使命》。”她笑了,“我期待继续看这‘绝密科幻故事’,你说我爸爸是一个发明者,你是他的徒弟。哈哈哈,故事好玩、亲切,真谢谢你,期待继续看。真的,这些故事太好玩了。你的想象力太可怕了。”

    我就是把一些她不知道的事写下来,我跟她爸的故事没有什么了不起,其实最精彩的小说是生活。

    对我来说,这些信也是一个很好的练习文学写作的机会。我会把每天认识的人或者到过的地方放在故事里。技术上是大挑战,因为写完一章我会寄过去,没办法修改,没办法回头拿橡皮让故事改变方向。这本小说也像生活一样。

    我跟她说我怎么到了大理。我说我在一个像天堂的地方,她很为我开心。

    那一天我花了一整天时间写下驼峰的故事。我想着怎么把这个故事放在剧情里。我说云南有一个人曾经发明了跟她爸爸同样的东西,她爸爸让我去看一下。这样我可以顺便讲我在云南看到的东西。

    重要的是小蕾每三四天能收到一封信。

    很快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有这么安心的感觉的人。大部分来云南的人会准备一条比较经典的路线:飞到昆明,坐汽车到大理,然后坐火车到丽江,再然后坐汽车到香格里拉或者泸沽湖,最后回昆明,飞回家。我对这些地名很快就熟悉了,客栈里的背包客经常会提到它们。但是很多人一到大理,特别是一到驼峰,就不想走了,留了下来。

    我一开始对那些地方很感兴趣,想去,但是又发现最好的旅行是在那个院子里,围着篝火,每天晚上听已经去过的人讲故事。

    我两个多月没去别的地方,深入地研究我包里的书,给小蕾写信,和游客聊天。我的中文提高得很快,应该是因为把所有放在学中文上的压力留在上海了。这里是享受时顺便学习,我以前是反过来做的。驼峰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大理是我的第二个故乡。

    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地方有过这种感觉。

    两年后驼峰关门了,我差点哭出来。

    我喜欢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生活。经常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会回答:“我以前很清楚,现在我觉得我在寻找。只要找到,我就会make it a big dream and dream it greatly!”

    两个月待在那儿,我得回上海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但我不难过,我在上海领事馆的工作是一份非常值得期待的工作,而且乐观地说,离开一个非常爱的地方有一个好处——可以再回来!

    为了告别,我在古城里的米线店请驼峰的义工、朋友、游客吃了一顿便宜的饭。请大家吃饭是中国人的习惯,我要入乡随俗。我们回来的时候古城的店铺开始关门,有一个流浪歌手在角落小声地唱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我对着他唱了几句,所有的朋友都说:“啊,你会唱中文歌吗?”

    “哦,不,不,我不太会。”我尴尬地说。

    “唱一个,唱一个,唱一个!”大家都喊。

    我问那个歌手能不能用他的吉他,他热情地同意了。

    “啊?你还会弹吉他吗?”所有的朋友都捧场。

    我用心唱出汪峰的歌:“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突然,这个安静的古老街头充满灵感和激情。经过的一些本地人买啤酒给朋友们喝,一群人围着我们,我继续唱我所有学过的歌,“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我不知道有没有跑调、发音准不准,我只知道,在每一个音里,要放进自己所有的感情,不管是快乐、痛苦或者眼泪,这样才能打动别人。音乐首先是感动自己。

    我看着对面这群人,各种各样的人,好奇的老人带着孙子,年轻人、土豪和穷游客,都在一起,这是我想要的。

    很多年没有对着那么多人唱歌。尘封已久摇滚的心,突然苏醒。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怎么形容,但是它刻在我心上。那天我非常快乐,我想这是我在大理最幸福的告别。

    第二天我很早就去了昆明,准备坐晚上的飞机回上海。机票买好了。

    对着漂亮的苍山,我说:“大理,我会回来的!”

    我坐在昆明一家户外咖啡店里等晚上的飞机,享受着八月底的橙色阳光。

    我在看我的成语书,我有一点注意力不集中,就像地震前鸟儿会凌乱地飞舞,我的脑子也在飞舞。我突然感到一阵紧张,感觉会发生什么,一种无缘无故的预感。

    我继续试着背新的成语:“异性相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云亦云”……

    突然,一个女孩儿坐到我对面。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中国女孩儿有那么大的黑眼睛,她非常漂亮,长头发、白皮肤,按中国人的标准,真是闭月羞花的脸庞。但她的美丽混合了一种愤怒的神态,并不是很热情的模样。外表又美又年轻,年龄跟我应该差不多,但她眼神威严,不像一个年轻人,经历过很多事情或者责任很大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我经常问自己,我为什么会一直分析对方的眼神。可能是职业病,仔细观察是医生的义务,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天生喜欢这么做,所以最终成了医生。不知道哪一个是“因为”,哪一个是“所以”。

    原来她就是我等待的那种“地震”。我越看她越发现她的美丽,看着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在对着两个黑色的月亮。这是我生命中第二次遇见我想搭讪的女人。我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我真没有,但是她那么漂亮,没有人会相信我。

    我把自己当作年轻人,但是我已经不是那个十八岁在巴黎害羞的小伙子了,我老了,我知道生活不给第二次机会,你不马上做你觉得该做的事,一秒钟后可能机会就失去了。

    “对不起,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吓了一跳。她先嫌弃地看我,然后看两边,确定我是在跟她说话。

    她诧异的表情很快回到本来严肃的样子。她沉默,不看我,打开一台电脑。

    过了一会儿,她庄重地说:“我姓樊。”

    我的脑子经常会在我最需要它的时刻撂挑子。我不假思索地问:“麻烦的‘烦’?”

    她猛然抬头,张大嘴看着我,马上继续看她的电脑。

    我发现我的不对,赶紧说:“哦,对不起,我的意思是……”

    她看着电脑说:“你可以叫我君君。”她继续忙她的事,看都不看我一眼。

    等了一下,我又问:“你是哪里人?”

    她像是没听到,我等她的回答,她的眼睛直盯着电脑,全神贯注地打字。终于,她很不想聊天似的说:“离上海不远。”

    按我的第一反应,我马上说:“哦,不会是合肥吧?”

    她突然抬头,仔细看我。我不知道是否猜对了,可她又忽略我了。

    我固执地继续问:“你在昆明干吗?”

    过了很长时间她才回答:“我办学校。”感觉她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我们谈话的结尾。

    她穿着白衣服、长裙子,很文雅。

    “哦,你是老师?”

    她认真地说:“我办学校,不一样。”我感觉她和我之间的距离特别大,但是我继续问。

    “在昆明?”

    “不,往北一点。”如果我不问,交流就结束了。我不想给她烦恼,但是我承担这个风险,继续问。

    “多北?”

    “靠近西藏和四川。”

    “那里有山吗?”

    “有。”

    “你算是支教吗?”

    “是。”

    虽然她的表情依然“冷如冰箱”,但她逐渐同意交流。她的简单回答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这么漂亮的女孩儿,穿这么优雅的衣服,在山上办学校。“办学校”是什么意思?太有意思了吧!

    突然她说:“在一个很穷的地方。”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说话。

    她看电脑,我脑子已经飞到一个翠绿的山坡:在云南的蓝色天空下,木头搭的教室里满是活泼的小孩儿。

    我迷醉在我的白日梦中。

    她把电脑转过来给我看屏幕,冷静地说:“就是这个学校。”

    她给我看的照片是我想不到的美。峡谷的深渊里,一所木头和土坯搭建的学校在白云中,中国国旗飘在最高处,青山围着它。

    “哇!”我陶醉了,这张照片震惊了我,我长时间盯着它。

    可能因为这是她爱的学校才使我这么着迷。突然她心里盛开出一种热情。“到时候如果你有空,可以过来参观一下。”

    我的反应还是很慢:“好……你什么时候去?”

    她又冷漠地说:“明天早上。”

    我看她的眼睛,庄重但是善良。我判断她是外表冷静内心仁慈的人。

    我又不假思考地说:“我可以跟你去吗?”

    她又淡然地说:“可以。”

    她的回复依旧简短。

    她说早上她会在这家咖啡店等我。我们要坐二十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要经过大理往北开,看来我要原路返回了。

    我们两个人的距离还是很大。她没表现出任何兴趣想知道我是谁、我做什么,甚至我的名字是什么。好像我们有一种不言而喻的信任。

    我想问她,怎么一个离上海不远的漂亮女孩儿会到那种地方落户。我对她的故事很感兴趣,不过,我已经知道问没有用,我会碰到一面墙,她的简略和不详的回答是这面墙的每一块砖。

    “明天见。”她说完,走了。

    我在干什么?我约了一个来自不明确地方的漂亮姑娘,陪她去一所我只在照片上看过的学校,这所学校像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我的机票浪费了,我得去找一家酒店。

    早上,我在想,万一她不在呢?但是我心里相信她肯定在。她保留的距离是一种谨慎,她邀请我去,我能感到冷静,但是非常真挚。

    她准时到了,香香湿湿刚刚洗的长头发,穿的另外一条白色得体长裙。

    去客运站的路上,她只开了一次口说:“你确定你想去吗?”

    我也配合她简单地回复:“嗯。”

    我给她钱,她帮我买车票。我们等一辆很大的汽车,我在四处参观汽车站。

    “别动,过来!”真像严格老师的口气,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车来了,她帮我找我的位置。车上大家不是坐着,而是躺着,床很窄,但是非常舒服。我从来没见过床车,西班牙很小,很少路程需要那么长时间。

    她说:“好了,我们会凌晨到,我会叫醒你。”她又考虑了一下,说:“到了你跟着我,还要走半个小时。你怕狼吗?”

    我吓了一跳:“什么?”

    “没事……你确定你想去?”

    我宁愿装作我没听到她刚才的话,开玩笑尝试逗她玩,我装严肃地说一些成语:“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破釜沉舟……”

    她的脸上似乎露出一个微笑,其实没有,是我想象的,她飞白眼:“好吧,你有二十个小时可以继续学。”

    她转身到她前面的位置去。

    我的床靠窗户,车一动我就看着窗外,先是昆明的郊外,然后是丘陵。在汽车里躺着的这段路程是我这辈子最舒服的一段路程。

    丘陵越来越大,路边的村子逐渐开灯了,头上的天空逐渐关灯了。天黑后我们的车在大山深谷中像蛇一样慢速盘绕。

    从我的位置我看不到君君,我相信她还在。仰望无穷的夜空,我想这些大山其实很小,我更小,要享受这个世界。我睡觉了。

    一只手摇动我的肩膀,小声地说:“起来,快到了!”

    车里黑暗,乘客都在睡觉,外面也很黑,森林也在睡觉。我揉揉眼睛。

    我们坐在司机旁边。君君仔细看着外面,尝试认清方向。

    突然她指外面一个地方:“这里,停车!”

    我看她:“你确定吗?”

    外面黑黑的山坡跟我们一整晚经过的一模一样。君君不回答,我已经发现她不会赘言,她只给了我严肃老师的眼神。我们下车,背着包,开始上坡。车在不平坦的小路上开着,像船被浪打得摇摆,一秒钟后在黑暗弯曲的路中消失了。

    君君带着手灯,走了二十五分钟后到了坡顶,这时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像流星划过天空,切开早晨的云烟。我们对面一座堡垒在雾中显露了,我们到学校了。

    我们站在铁门前,君君在包里找钥匙。我们后面的灌木丛中突如其来的响声把我吓坏了。我看到两个明亮的眼珠,她慢慢弯腰从地上捡了一根木头。

    “你做什么?”我紧张地问。

    “万一……”

    “万一什么?”我胆小地问。

    她一边看一边翻包。

    她淡定地说:“野狗。”

    君君把生了锈的大门打开,一阵尖锐的声音在山谷里消散了,两个月那扇门没打开过。学校里的院子有四个门,一个是储藏室,一个是教室,一个是老师的宿舍,一个是君君的房间。老师的宿舍由地上两个床垫和角落一张蜘蛛网组成。

    “你可以在这里睡,过几天今年的支教老师会来,是一个男生。反正这里有两张床,你可以跟他住,想待多久待多久。”

    然后她把教室的门打开通风。她去她房间,我进入教室。我闻到桌子干燥木头的味道、粉笔的味道、铅笔里石墨的苦味、书架上睡着的本子的味道,这是教室暑假的味道。突然我想到我马德里的小学校。

    我看见君君在院子里,她换了衣服,穿破运动衣和靴子,头发扎起来了。

    “我是这么安排的,先把院子和教室整理一下,今天下午和明天要一家家通知我们后天开学。你帮不帮我?”

    “当然帮你!”

    太阳已经在山上。我们用工具除掉院子里的野草,修理花盆和凳子,打扫尘封的教室地板,刷窗户,整理储藏室。储藏室里有很多劳动工具、餐具和三个大黏土容器。院子的一个角落堆积着所有的树叶和野草。

    做完了我问她:“学生的家在哪儿?”她指着青色的山坡,表示都在山上散着。

    “我们要爬山去每一家。”她去房间拿学校的钥匙,我偷偷地看,朴素的装饰,一张桌子、一堆书、一张铺着蓝色被子的床……在后面的柜子上,有一个我辨认不出来的东西。

    她出来,关门。“你看什么?”

    “啊,啊,啊……”我结巴,指里面。

    “你像刚刚看见鬼了。”

    “差不多。”我都不敢说出来,“你……你房间里有一个棺材,被被子盖着?”

    “你在说什么!”突然她开始笑,我第一次看到她笑,“真傻。走吧,去学生的家。”

    我跟着她,刚才我看到了什么东西呢?

    我以为这是一个小村,但是不是,每一户人家散在山坡上,我们走泥泞歪斜的小路联系每一家。

    每到一家,主人会从木头和黏土搭建的房子和动物厩里出来,停下工作,擦汗,热情地拿出最新鲜的食物——胡萝卜、苹果,马上开始煮玉米。他们用最高的尊重对待君君,看得出来他们都尊敬她。小孩儿看到她会挺胸,像一个军人看他的长官一样,表情中透露出爱。我能感觉到她是一个严格的老师,而且在这个山坡上奉献了很大的爱心。大家都对这个神秘的女孩儿表示出大大的爱。

    每户人家隐藏在苍翠繁茂的树林里。农民的生活不容易,辛苦劳作,皮肤都晒黑了,但是每一家都给我一种幸福的感觉。君君说这几年来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通了电和水,有了学校,交通也越来越方便。我看到他们什么都不缺,尤其是幸福。

    我陪着君君通知他们后天开学。虽然他们从来没见过外国人,但他们不会有任何激动的表现,君君说,是因为这边的少数民族情绪很淡定。他们用方言说话,我基本上不懂,但是我看懂了他们眼里对君君的认可和尊重。

    一整天我绕在山上,大概去了十家。天快黑了,君君说:“今天够了,明天继续,我们去虎家吃晚饭吧,他们家离学校不远。”她边走边吃一个苹果,继续说:“虎家是傈僳族的家庭,我刚刚到这儿的时候跟他们住过一段时间,关系特别好。”

    我们到的时候虎哥还在田里劳动。虎女儿在跟两只鸡玩,开心地在沙子上转圈,她的裤子破了,脸上也有点泥,看到君君,她乖乖地站起来说:“老师好。”

    君君用她最严肃的表情说:“后天开学,你知道要干干净净来,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是,老师。”小孩儿说。突然我明白了Echo曾经说的一句话的出处,我笑了。

    牧场中有木头小屋,里面爷爷在切菜,虎老婆烧柴,屋子中间大铜锅里水开了。

    虎哥进来,脸上是大大的笑容,皮焦齿黑,身体结实强壮。我不懂他的话,但是我喜欢他活泼的状态。外面漆黑,屋子中央的火和三支蜡烛照亮了我们。

    突然虎哥对我说了一句话,君君翻译:“你吃不吃鸡肉?他很开心有客人,他想做最好的菜。”

    “哦,我什么都吃!谢谢!”

    他出去,我们在屋子里听到外面咯咯叫的声音,翅膀奋力扇动,一群鸡想逃跑。他回来,手上有一只大鸡。虎哥把鸡放在桌子上,爷爷很坚决地斩首了它。

    君君对我说:“看你的表情,你是大城市的人。”

    我看虎哥把鸡血积在桶里。

    虎哥拿来一瓶透明的液体,倒了两杯。君君说:“他要跟你喝酒。”她看我很纠结,说:“他做最好的菜,跟你喝酒是一种尊敬,必须喝。”我想表达我对君君和虎哥一家人的感谢,我真觉得很幸运能到这种地方,但是我从来没喝过酒。我想“入乡随俗”,把一杯喝掉了。

    君君说:“这里的每一家人都自己酿酒,这是玉米做的白酒,可能有点烈、有点辣。”

    吞下酒后我把两只手放在脖子上,我装没事,但是我想喊,我两只眼睛斜了,我的抬头纹都出来了,冷汗在我的鬓角,我打了个哆嗦,像我受到了鞭打。但是我说:“好喝。再来一个!”

    虎哥很开心,君君也干了一杯。

    鸡肉非常香,锅里放了很多菜。后来那桶鸡血倒进锅里,外国人平时会觉得恶心,看着像一桶瀑布血倒进了锅里,但是西班牙人也吃血。所有的菜都味道鲜美,每一口汤都有大自然的味道。应该非常好吃,但我只记得屋子突然开始转圈。

    虎哥为了表达对他儿子的爱,一直在他身旁,搂着他,把鸡肉放在他的小碗里。小孩儿最后在爸爸的怀里睡着了。

    我很感动。

    君君也喝了不少,但是她很强壮,我弱如玩具。

    我们回学校,君君扶着我。我看着黑暗的山谷,感到非常幸福。我想快乐地唱、跳、喊,不过我的世界越转越快。

    我感觉我在星星中飞舞,我庆幸我没在山谷中滚下去。我们到了学校,我两步往前、一步往后地进入院子,躺到了早上堆积的树叶上去。我听见君君说:“去你房间里,这里会冷。”她尝试拉我,但是她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地方。大醉,我感觉自己在星星中睡觉了。

    第二天我醒来,头疼,就像从星星中掉了下去,头撞在地上。我脸朝下躺着,树叶贴在我脸上,嘴巴里有泥的味道,我像一具尸体浮在河里。我身上有一床厚被子,应该是晚上君君好心放的。

    我转身朝天空躺着,东张西望。太阳很舒服。在院子的另外一边我看到了君君,她已经在干活了——修剪花儿。

    “哦,你醒了!”她过来给我一碗粥和一个玉米饼。

    虽然吃不下,头很疼,但我很感谢她,吃了一口,我说:“真好吃!你做的吗?”

    “不是,虎老婆早上带来的,他们担心你。”

    我抓头发。

    “今天你还要跟我去吗?”

    我艰难地站起来,说:“当然。”

    每到一家她都说:“明天要开学了!”

    我在那个壮丽的山坡上,很快忘了我的头疼。我在玫瑰花丛中自顾自地唱,唱过来,唱过去。我开心的时候或者在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就会控制不住想唱歌。

    君君说:“晚上我们去李家吃饭。爸爸是傈僳族,妈妈是藏族,他们是这边最爱音乐的人。”

    “我期待,只希望……不要喝酒。”我尴尬地说。

    在山上碰到人时,他们都会说:“老师好。”我对君君的故事非常感兴趣,不过她很少说。

    我一边走一边问:“你什么时候来到这儿的?”

    “正好四年了。”

    “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很多巧合。”

    谈话完了。

    晚上到李家又围着火吃饭。花瓣炒鸡蛋、烤猪皮、玉米、辣子鸡。

    李老婆做酥油茶给我喝。密度大,味道浓,卡路里应该很高,适合冬天在山上喝。我在本子里尝试描述这个从来没尝过的味道:橄榄油、牛奶、盐和一点苦咖啡混在一起加热。我期待跟小蕾讲,我下一封信会有很多故事。

    李家在一条小溪旁边,君君说李家不吃鱼,因为李老婆是藏族人,鱼是他们的神。

    烤了洋芋后,李哥把酒拿出来。我一看到瓶子,胃就到我的嘴巴里了。

    “必须喝一点。”君君说。

    边喝边吃,我的头像晕车了一样。烤猪皮蘸腐乳、猪蹄、玉米饼和果酱。吃饱了。

    李哥拿出来一个鼓,用手打,跟着节奏开始唱歌。他的声音很美,又粗又高。他老婆配合他,他们闭着眼睛,所有的能量都在嗓子里,悦耳的旋律我永远不会忘记。音乐是从心里出来的,不仅能听到它,还能感觉到它。李哥的声音像一朵云飘在黑坡上。

    君君表情感动,歌声好像触动她了,我问她:“你怎么了?”

    “没事,这是一首傈僳族歌,我特别喜欢这首歌。”她平时的严肃变成了温柔而充满惆怅的表情。可能这就是我的病,我在她眼睛里看到了很多想写下来的故事。

    没有其他的乐器,就三种声音:嗓音、鼓声和我们的心跳声。

    我又喝了一口。

    “明天要开学,我们要先回去。”我们缓慢地回学校,我脸蛋又红又热,但还好没上头。

    我们坐在院子里看夜空。

    君君说:“我也酿了我自己的酒,你要尝一尝吗?”我们进入学校的储藏室,她在考虑打开哪一个黏土容器,我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把破吉他,脏得像古董一样,但是能用,我调音。君君把容器打开,倒了一点酒在两个碗里,点上一支蜡烛靠近我。虽然我不知道歌词,我边弹吉他边吹出来那首傈僳族歌的旋律。

    她看着我,跟刚才在李家的表情一样。这首歌真有一种感动她的力量。

    我们喝酒。这个酒香、烈,但是有一种甜的后味。

    她微笑着说:“哦,我给你看一个东西。”

    她从房间里把那个大“棺材”抬出来,然后把盖着它的被子拿掉,君君说:“这叫古筝。”

    “等我五分钟。”她去换漂亮衣服。

    “尊重乐器才能做音乐。”她弹琴。我不懂这个音乐,我只知道有中国味儿。真美。

    突然她停了:“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诧异,这是第一次她对我的情况有兴趣。“大卫。”我笑了。

    我弹吉他,她弹古筝。她问我从哪里来、我多大、在中国做什么。我开心地回答这些问题。

    “帮我把容器拿过来。”我去拿,它很重,我拉着它。我试一试举一下。突然我的背很疼,我尽量让容器不掉在地上。很久没那么疼了,我马上坐下。“你怎么了?”她问。

    我先深呼吸一分钟,然后讲了曾经我想成为运动员和我在加拿大的故事。

    “后来呢?”

    “有一天我用最高速度滑冰,我队友给我球,我避开一个对手,但是没看到第二个对手,他从后面猛烈地撞击我,响声跟爆炸一样……之后几个月我都不能走路,我没办法坚持,后来选择不再打冰球。”我看着星星,叹气,“如果那一天的事没发生,今天我也不会在这儿。”

    君君说:“很疼吗?”

    “这几年我的身体经常会因为那些年做剧烈运动而疼。背受伤之前我伤了几次肩膀,但依然坚持梦想。背受伤那次最疼的是心。我清楚地记得那一瞬间的画面,像电影慢放,我身体倒在冰上我就知道完蛋了。”

    “‘塞翁失马’,你知道吗?我当时在上海上班,一个人来这座山走,几只野狗像狼一样进攻我,咬了我。虎哥帮了我,我在他家恢复了几天。我们聊了很多,他说这里的学校没有人管。于是我决定留下来。”

    “后来呢?”我问。

    “后来我回上海,找一些朋友捐钱,准备我需要的东西。我回这里了,第一年我教课,也帮着修建学校。现在我半年在这儿,半年在外地挣钱办学校。”

    “你不教课吗?”

    “现在不用,每年会有不同的义工来,我就安排一下。”

    虽然我还有一万个问题,但我只选择一个,其他的我可以想象。

    “你怎么会从上海一个人来到这座山?”

    她考虑了一秒钟,表情跟听那首傈僳族歌时一样,慢慢地说:“因为一个诗人,这是我的秘密。”

    我把那碗酒喝光。“没关系,我能理解。有时候秘密是一种……需要。”

    我真觉得是音乐的魔力把我们的关系拉近了。

    君君去睡觉了,我在房间里花了一个晚上写她的故事。

    我还没睡觉,六点半君君敲我的门。她穿着旗袍,上面绣着白色和金色的花。

    她特别漂亮,刚洗过头发,散发着香草洗发露的味道,头上插了一朵玫瑰花。

    “马上小孩儿要来,赶紧洗澡换衣服,快点。”她的表情还是之前那样严肃。

    我看表,自言自语地说:“这么早?”

    跟着第一缕阳光,坡上出现了粉红色的小点,这些粉红色小点散布在草丛中,慢慢下来。

    学生到学校后,先非常乖地说:“老师好!”然后进教室,打开书朗诵。

    我们站在教室门口观察,太不可思议了,西班牙的小学里都是喊和跳,我从来没见过在一个没有老师的教室里,学生坐着朗诵。有一个学生读诗的第一句话,然后全班一起朗诵。我张大嘴,太了不起了!

    这间教室里有三个不同的年级。开始三节课学生按年龄听君君说要做什么。

    她看着我说:“就因为他们来自这个地方,他们的机会比大城市的孩子少,所以我要求他们更多。我重视他们是否干净,不可以因为来自农村就缺乏对学校的尊重,所以这里的老师也要穿戴干净,当榜样。”

    我说:“他们都有一样的迪士尼粉红色的包,很可爱!”

    “我在上海找人送的。”

    根据学生住的距离和父母劳作的时间,他们在七点到八点间到学校。

    我想,这里的师生和家长真和谐,大一点的学生帮最小的学生找地方坐和打开书。我真佩服君君和每一个学生。

    我坐在后面听课,很享受这里的气氛。我想小蕾,她会非常喜欢这里,她会非常喜欢这些小孩儿。

    两个小时后,学生在院子里休息。中午,一个藏族老太太煮米饭、炒菜给小孩儿吃。

    “这些费用都是我在上海找人来承担的。”君君说。

    我跟小孩儿聊了一些话,他们一开始有点害怕。吃完饭后他们在院子里玩,我拿出储藏室里的吉他,在院子的一个角落小声地唱西班牙的歌。

    小孩儿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后来逐渐靠近。我抬头的时候一群睁大眼睛的小孩儿迷醉地看着我。我继续唱所有会唱的西班牙歌曲,我看表,好像回教室的时间到了,君君站在后面,脸上带着一个大大的笑,跟我说:“继续唱吧。”

    后来小朋友回教室的时候都想给我看他们早上画的画和做的功课。他们不怕我,而且好像开始喜欢我了。

    放学的时候就跟早上一样,我们站在大门口,看着粉红色的小点沿着弯曲的小路向上爬。

    “你唱歌很好听。”君君说。

    我的脸应该红了。“谢谢!”我其实觉得很遗憾,这么多年唱得那么少,我不知道唱得好不好,但是我知道唱歌让我很快乐,而且我觉得这个快乐是可以传染的。

    “你会在这里待多久?”君君问我。

    我突然一惊,着急地问:“今天几号?”我都忘了时间,我应该回上海,还有领事馆的工作要做。“什么时候有车去昆明?”

    “去昆明的车每天晚上会路过一次。”君君说。

    天黑了,君君陪我到第一天下车的那条路旁。

    “君君,谢谢,非常感谢。”我能想象在这里生活会怎么样,我想象自己住在这种地方,我会很快乐,我不需要很多,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我还需要寻找。

    “这个学校给了我一种无价的灵感和动力,我不太清楚是什么,但是我太感谢你了。”

    “这么突然离开,小孩儿很喜欢你……”

    我给她我的电话号码:“如果来上海,找我。”

    那辆像一艘船的车出现了。我悄悄地上了车,里面的乘客都睡觉了,我跟司机买票,找我的地方躺下。我抱着装满书的包,看着外面的星星,睡着了。我梦到我去了一个山上的学校,当然梦里的学校不可能有真实的那个学校完美。

    去昆明的路上,我旁边躺着一个比较胖的人,他还没睡醒。他在外套和被子下打呼噜,我只能看到一只手,他的皮肤特别白。我突然想到一个星期都没给爸爸妈妈发邮件了。我们驶过山谷间狭窄的小路,有时候感觉车要掉下去了。我不怕,生命本来就很脆弱。我在比利时的医院门诊部工作时,看过那么多人突然发生意外,我对“无常”这个概念了解得很清楚。我心里接受生活就是这样无常,但我嫌弃危险的行为,永远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父母。他们让我很自由,一直支持我,我不能想象如果这辆车被山谷吞掉,他们不知道我在哪里,会有多痛苦。我发现给他们打一个电话或者发一封邮件能让他们放心。虽然生活的意外不能控制,但我答应自己不会故意去找危险的事故。

    在任何车上,系好安全带是我对父母的尊重。

    我打算一到昆明就去机场给他们打电话,分享我在那个小学校找到的快乐。

    天已经很亮,我旁边的人好像开始苏醒,把被子掀开,原来他也是一个老外。顶着大黑眼圈,看看右边,再看看左边,揉了揉眼睛,一看到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Hello!”他说。

    “Hello!”我微笑。

    “你是哪个国家的人?”我在上海总是躲避外国人,我一直觉得把我的脑子变成英文系统会让我的中文退步。想要学好一门语言,就要让你的脑子用那门语言思考。

    “我来自西班牙,你呢?”

    “美国。”

    “真没想到我会在这山里碰到外国人。”

    “我也觉得。你在这里做什么?”他问我。

    看着外面,我想,我的故事只有一个词能形容,我说:“寻找……”

    他笑了,“我也是。”他指着车的最后一排,“那三个人是我们团的人。”

    我看后面:“你们团?你们做什么?”

    “寻找啊!”他用美国化的大动作比画着说,“我们在找一架飞机。这座山上连续很多年发生空难。”他看我很感兴趣,就继续讲,“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百分之五十的飞机飞到这里遇到麻烦……”

    我打断了他:“驼峰?”我们诧异地看着对方。我没想到我会再碰到这个故事,他也没想到他旁边坐着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就像弗拉基米尔说的,有时候我们跟一个故事有缘分,我们不可能躲避,那个时候听到这个故事已经觉得很了不起,没想到会再出现。

    “我没碰到过外国人知道这个驼峰,你怎么知道?”他有点激动。

    “很多巧合……”我说,“你怎么会找那些飞机?”

    “哦,我不是在找‘那些’飞机,我找特殊的一个。”

    我聆听,他继续讲:“这是历史上坠毁率最高的一个区域,我爷爷在其中一架飞机上遇难了,他是美国军人。就因为我爷爷的故事,我对这段历史很感兴趣,我研究了一下,找了对这件事感兴趣的人,组织了这个团。我还找了同样在这个航班上遇难的人的孙子。”

    “太不可思议了。”我说。

    “在美国安排好了,我们开始联系中国研究过这个故事的人,已经合作几年了。最后我把我在美国所有的财产卖掉,为了找到我爷爷的飞机。”

    我问他:“那以前你做什么?”

    “以前我是一名医生。”他回答,我笑了。

    “怎么了?”

    “没什么。”我温暖地说,“那……飞机在这座山上?你们知道具体的地方?”

    “哦,不,只是大概知道在哪儿,我们来到迪庆州是因为在我的研究中,我听了很多故事,看了很多照片,认识了很多人,这个州比较大。好像在维西,有一个人在我爷爷的照片中出现过很多次,也出现在我爷爷发过的信中。”他把一张黑白照片的复印件拿给我看,一个美国军人搂着一个中国人。“好像这个中国人曾经帮了我爷爷很多,从照片中可以看出他很年轻,所以我觉得他还活着。”

    “你怎么会想到在维西找他?”

    “噢,天哪!我研究了很多资料,问过很多人,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那儿。不过,我没找到这个人。”

    “那飞机在昆明?”

    “不是,我们去昆明跟一些专家见面。飞机在苍山,我们上个月去了山上十四天,带去最高技术水平的雷达、金属探测器。”他叹气,“其实我们已经知道了具体的地方,不过那里1950年发生了大地震,很有可能飞机找不到了,需要很大的设备,把它运上山会很贵……”

    “怎么办?”

    “看昆明的专家说什么,如果只是钱的问题,我会继续找下去。”

    “太棒了!”我激动得就像我自己要去探索森林,寻找失去的飞机。我看着他说:“生活里至少要有一次,为了一个故事疯狂。”

    他笑了:“没错,很多人说我疯了。你的专业是什么?”

    “我也是一名医生。”我们俩都笑了。

    我说:“今年我在西班牙领事馆工作,讲西班牙文学和电影历史。不过我明年回西班牙当医生。”

    “你的语气表明你不很确定……”他说。

    “是的……”我有一点郁闷地说,“我感觉我还在寻找我必须做的事情。”

    他说:“哦,朋友,生活是一种寻找,继续努力!”

    突然我像分享一个秘密一样又激动又小声地说:“我有一个……应该说‘习惯’,当我非常喜欢一个故事,我就会闭关写下来,写到我累得睡在地上,这样能帮我寻找很多答案,帮我了解外面的世界。我准备写这座山给我的所有故事,这是一种……需要。”

    我回到上海了,我的房子还有那个孤独的味道,没什么变化,每件小东西都有小蕾的回忆。我不要那么好的房子,我马上把它退掉了,搬到安福路,离领事馆的图书馆两分钟路程。我在老房子里租了一个小房间,里面那些张爱玲的故事还活着。

    平时我会选择去找我的梦想,这一次我有点糊涂,除了做我领事馆的工作,其他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我知道我想做很有意思的事,但是我不清楚是什么。我一直觉得即使不清楚要做什么,也要努力去找你的梦想。但是这一次我决定改变,我不会主动去找,我等,等我清楚了方向再去做,而且我等的时候有一件事可以做——写。

    只需要等,消化这几年所有的想法、梦想、行动与雄心,这些会融合成一个新的我。

    秋天那些在上海的日子我没有太多的回忆,除了做讲座,我几乎不出门。我一开始写那个夏天的故事,就停不下来。我翻我的笔记本,看了几遍君君和驼峰的故事。我承认这个女生很伟大,很吸引我。

    我把这两个故事写在一起,变成一个我非常喜欢的小说。我用西班牙语写,越写越想写。有时候会觉得我在写一部不仅我会喜欢,而且在西班牙应该会有市场的书,有时候又会觉得我写的故事没有什么节奏,然后把一个晚上写的东西全扔掉。

    特别是有些部分我需要用我的想象力来填充。君君的话那么少,想象空间很大,但是最让我伤脑筋的是她为什么离开上海,是哪些巧合让她找到了那座山。

    其实我知道,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只有一个原因能让一个人真正地疯狂——爱。

    而且她说了,是因为一个诗人。诗人是什么?喜欢写诗?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这个诗人有什么故事,但是肯定在上海时他们在一起,然后他要回云南,君君就去找他了。

    我给小蕾寄的下一封信就是这个诗人的故事。一个年轻小伙子边流浪边写诗,到大城市里认识了一个努力打工的合肥女孩儿,这个小伙子来自云南,他经常唱老家的歌,傈僳族的歌。有一天诗人说他要走了,继续他流浪写诗的生涯。我经常想起弗拉基米尔说的话,有些人注定写一种故事。诗人离开后女孩儿受不了,去云南找他。一个大城市,尽管有两千万人在里面,只要缺少心里那个人,就会是空的,像鬼城,会让人受不了。

    我每个星期给小蕾打电话,她开始收到大理的故事。她经常问我:“你真的去过那么漂亮的地方吗?”我说:“我会带你去!”

    我的讲座继续做。领导要我做一个星期关于“斗牛”的讲座。我是西班牙人,我能做。我知道斗牛是我们文化的一大部分,很多伟大的艺术家从斗牛的世界里得到最大的灵感。Lorca(洛尔迦)在西班牙的南方把这种生活当作灵感的源头。但是我个人跟很多我们那个年代的人一样,非常反对这个残忍的活动。我能接受它是我们祖国历史文化的一部分,但是我不能接受未来我的国家是一个野蛮、残忍、为了快乐虐待牛的国家。那个星期我们播放了跟斗牛有关的电影,也念洛尔迦的诗歌。我尽量用中文解释奔牛节和斗牛是两码事,奔牛节牛不受到任何虐待,斗牛是让很多西班牙人惭愧的文化之一。

    活动很热闹,领事馆的领导越来越开心。

    我天天都在写,一直想象这些人的生活:君君、诗人、寻找飞机的老外。我看我自己,我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我不知道,除了当医生,其他我都是业余的,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每一次我想象回西班牙当医生我就不舒服。突然我想,为什么要回去?其实没有什么原因逼我回去当医生,我也可以回去换个行业。有这个想法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当医生,不是,医生是一个非常美的职业,需要用脑子解决每天的问题,每天都有挑战,我喜欢。但是这种生活,我知道跟二十年以后的生活差不多,让我有一种受不了的胃疼。

    我需要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想可能我更适合做生意,一天的生活可以完全改变方向,但是对我来说,钱不是一个大的动力,我不会成功。我需要回西班牙做一件让我激动的事:开办中文学校、电影公司,我可以翻译书……

    要不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带一千本书,去山上,买一头牛和几只鸡,看书到老。

    10月25日,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是在加拿大,第二次是在上海,我一个人过生日。我二十五岁了。领导给我打电话,说西班牙的经济危机很严重,很有可能西班牙政府不再给文化活动经费,可能从1月1号开始没有办法再安排我的讲座,他说欢迎我继续免费做。

    平时我吃得很简单,每顿饭二十块人民币。那一天我二十五岁了,我找了一个可以看上海夜景的饭店。我买了一百多元人民币的寿司,慢慢吃,看外面。我从来没给过自己这种礼物。我看着金茂大厦,继续写我的小说。我不能说我孤独,我的小说人物陪着我。我闭上眼,想到我奶奶,我能看到她放蜡烛在蛋糕上,让我吹,让我许愿。我想象她又跟我说:“大卫,许愿。”

    我想,如果我真的能许愿,我会许什么?当一个文化大师,在中国做文化交流?当一个摇滚歌手?背一台摄像机环游世界拍纪录片?去山上看一千本书?

    “Have a dream, make it a big dream and dream it greatly。”这句话一直在我脑子里,一万个答案和清楚的想法涌上心头,我不仅知道了我想做什么,而且知道怎么做。突然我知道不需要选择,什么都可以做,我想当什么就能当什么。

    我回家给小蕾打电话。

    “生日快乐!”她说。

    “谢谢。你这几天学得怎么样?”

    “累,不过我相信会好。你给我打电话实在太好了,我有一件事跟你说!”她语气有点紧张。

    我打断了她,“我也有一件事情跟你说。”我吸气,“我要环游中国,唱歌!”

    “什么?”她喊,“今天你们都疯了?”

    “我们?”我不太明白,我继续说,“是这样,那天离开大理,我在路上唱歌,产生了一种魔力,认识了本地人,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了大理。而且那天我穿着拖鞋,坐在地上,歌还没学好。我想,如果我买一台音响和一支话筒,准备好一些歌,用心做一场演出,会怎么样。我能去中国的每一座城市,真正地了解这个国家。我也可以带着摄像机,满足我喜欢拍电影的爱好。我会认识很多人,可以边旅行边看书,边学新的歌边学中文。”她沉默,“我会在圣诞节那天从大理开始,然后环游中国,我需要好好准备演出。我会做一个另类的歌手,因为我的目的是跟各种各样的人交流,我会继续写故事给你看……”

    “你小心一点。”我听到她的呼吸,然后她说,“我知道你做这个会非常幸福……那我考完试了,还可以去上海找你?”

    “小蕾,当然!不过到时候要看我在哪个城市。”我突然想起来,“你刚刚说有一件事要跟我说,什么事?”

    “我想问你,”她的口吻有一点严肃,“你发给我的故事,有多少是真的?”

    我很诧异她突然这么问:“啊……你为什么这么问?”

    她等了一秒钟,说:“因为我爸爸……辞职了!”

    当医生的时候,我没想到我能有一种有足够的时间来看书的生活。

    初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我会承诺很多,实现很少,我们会面对面越走越远,肩并肩悄然失散。你会掉眼泪,每一颗都烫伤我的肌肤。你应该留在家里,把试卷做完,而不是和我一起交了空白纸张。对不起,爱过你。

    1

    加班后12点,就去一家很熟悉的酒吧喝酒。酒吧里的女人都被别人摸来摸去,我没有兴趣摸田园犬,田园犬也没有兴趣摸我,就呼啦啦喝了好多。

    田园犬说:“你知道八卦游龙掌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吗?”

    我说:“制你妹,不如制服诱惑。”

    田园犬当场翻脸:“我严肃的时候你也严肃一点儿好不好?”

    我心想,八卦游龙掌很严肃吗?靠。

    田园犬说:“所以说,在爱情里,一定要先去追求别人。”

    我说:“追你妹,太没面子了。”

    田园犬说:“一定要先追,因为你先追,顶多一开始丢点儿面子。如果追到了,就说明你研究了她的爱好,迎合她的喜怒,你已经慢慢渗透她的生活,等你厌倦她的时候,她却已经离不开你。因此,在结局里,一般提出分手的,都是先追求的那一个。”

    我大惊失色:“太卑鄙了,太强大了,这算什么?”

    田园犬喝了一杯:“如果打仗需要《孙子兵法》,那么谈恋爱,需要的就是‘犬子兵法’。”

    透过金黄色的啤酒,我突然发现,每个女人都有了姿色。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酒色。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慢慢的,当她不放心自己,才把生命托付给你的时候,你已经先发制人,先发离开。

    2

    六年级的时候,和班长同桌。当时总是班长拿第一名,我拿第二名,于是她是大队长,我是中队长。

    大队长和中队长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般举行仪式的时候,她大声喊:“赖宁,你是我们的骄傲!”而我站她旁边,严肃地行少先队礼,她不喊完,我不能把手放下来。

    因为少先队礼,老子恨死了赖宁。

    有一天,来了个胖胖的班主任。她在上面自我介绍,我们在下面议论纷纷。

    班长:“长得真胖。”

    我:“这么胖,炖汤一定很好喝。”

    班长:“才吃早饭你又饿了?”

    我:“这么胖,我一定要得到她。”

    胖胖的班主任宣布了一条最新规则,每天都要睡午觉,谁睡午觉不老实,班长就把他的名字记在本子上。

    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被班长写在本子上。唉,老子真想改名叫作懋罱綮,记我名字的时候,也让她多写几笔。

    她越是记老子名字,老子越是不睡,要是早点儿让老子学会生理卫生知识,就一刀砍断她脸部肌肉,再一刀割断她文胸带子。

    我之所以知道她六年级就戴文胸,是一次她又记我名字,我就抓她辫子,被她逃脱,再抓,抓到一根松紧带,大叫:“哇,这是什么?没事把自己五花大绑干什么?”

    结果她号啕大哭。

    结果我要喊家长。

    妈妈告诉我,这叫作文胸,男孩子不能随便抓。

    我心想:不是说应该抓好文化,文胸也算是文字辈的,为什么不能抓?

    等我长大后,再一次抓到文胸,悲哀地想,小时候没有抓好文化啊,现在抓文胸都只能抓到A罩杯,抓不到D罩杯的。

    3

    迎接期末考试,终于不用午睡。班长带了一本课外读物,《小王子》的绘图本。她借给全班人看,我就硬憋着,不问她借。

    全班人看完了,她在后面出着黑板报,我偷偷过去:“借给我看看好不好?”

    班长:“不借。”

    我:“你借我看,我送你文胸。”

    班长咬住嘴唇,不理我了。

    我恼羞成怒,暗想,这又哪儿触犯你了!

    在期末考试前,胖胖班主任给大家算总账,所有被记名字的都要在水泥地上打手背。

    一个一个被点名,我都做好从早上打到晚上的准备,结果始终没有叫到我。

    我心想,这个胖子,难道真的被我得到了?

    期末考试后,就毕业了。

    毕业当天,班长送我一个包裹,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是那本《小王子》绘图本。

    一是那个记名册。

    我打开记名册,发现密密麻麻的记录里,每一天,都有一个名字被圆珠笔涂成一个蓝块。

    送我这个东西干什么?我莫名其妙。

    直到初中,我的智商终于提升到一百之后,有天我才突然明白,那每一天的记录里,蓝块下一定是我的名字!

    在她交本子之前,把我的名字都涂成了蓝块。

    我冲回家,翻箱倒柜,找到了那个记名册,在最后一页找到了电话号码。

    可是我打那个电话号码时,班长已经搬家了。谁也不知道班长搬到了哪里。

    于是在我的记忆里,班长永远成为了一个美人。

    更重要的是,这把我初恋的年龄,从六年级一下子提升到了大一。

    叹气,这跨度也太大了吧。

    4

    大一的时候,女孩子姜微从外地来找我。她先给我一条绿箭口香糖。

    我:“这是什么?”

    姜微:“口香糖。”

    我:“顶饱吗?”

    姜微:“你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好不好?”

    我:“没有钱吃东西,老子还有钱打电话?”

    姜微:“那这张电话卡你拿着。”

    我:“都没有东西吃了,我还要卡干什么?”

    姜微:“那这张银行卡你拿着。”

    我突然泪水掉了下来,去你大爷的电话卡,去你大爷的银行卡,老子饿。

    后来我和姜微打了半年电话。

    我发现一个重要的讯息,女孩想我的时候,都是在打电话的时候哭。妈妈想我的时候,都是挂了电话后哭。

    再后来,我发现很要好的朋友喜欢姜微。

    于是我问姜微借了一千五百块。

    我把这十五张一百块压在枕头底下。

    没有钱去吃饭的时候,不碰它。

    没有钱去网吧的时候,不碰它。

    就连姜微打电话说,没有钱交学费的时候,我都没有还给她。

    嗯,结果朋友帮她交了。

    五年之后,他们结婚了。

    我送了一千五百块的红包。

    这个红包里的十五张一百块,都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我终于还掉了这十五张一百块,留下了一张绿色的口香糖的包装纸。

    这张绿色的口香糖包装纸,也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5

    上高三的时候,我没寄宿,住在学校教师楼边上的一栋两层小土房里。楼上住的是我,楼下住的是退休老校长。

    永远有电,永远有水,通宵看武侠书从来不用手电筒,想回就回,想走就走,那呐喊奔放的生活!

    你读高三的日子,有我快活吗?现在回想,都快活得想翻空心跟头呢。

    班主任是个孤独而暴躁的老女人。我经常因为她的孤独,而被喊过去谈心,因为她的暴躁,而在谈完之后被怒骂。

    悲愤之下,我索性破罐子破摔。早操不出,早读不去,心情一旦不好,连早课都不上。这叫什么?

    魄力。

    6

    一天大清早,有人敲门。我开门,是个女生,还拎了个塑料袋子。

    我心想,妓女生意怎么做到高中生这里来了?

    女生:“你没吃早饭吧?”

    我:“不吃,滚。”

    女生:“这么粗鲁干什么?”

    我:“就是这么又粗又鲁。”

    女生:“是别人托我带给你的。”

    我:“别人是什么人?”

    女生:“别人不想告诉你,不要算了。”

    我:“不想告诉我?那就是不用我还了吧?”

    女生:“送你的为什么要还?”

    我:“哈哈哈哈,别人真好。”

    女生走了,我一边吃着麻团和豆浆,一边心想,别人太穷了,早饭送这个。

    我班有朵校花,爆炸美丽,爆炸智慧,学习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

    我的愿望是用法律制裁校花同学,枪毙,或者帮我考试,以上二选一。

    同桌的愿望是用法律制裁门卫,这样可以半夜偷偷溜到录像厅看片子,看到一半喊老板换片!

    几年后,同桌被法律制裁了,他在承德当包工头,偷税漏税拖欠工资,被判入狱三年。

    当年我就知道这个同桌并非等闲之辈。一天约了我去城里打游戏,他居然还带了一个猪头妹。

    打到半夜,他问我借钥匙,说要和猪头妹住过去。

    我还要打街霸,用钥匙和他换了十几个铜板。

    第二天大早就出了状况,他们出房间时被楼下退休的老校长看见了。

    幸好天色不好,老校长没有认出女生是谁,不然和猪头妹同居,太掉价了。

    无奈天色不好,老校长也没有认出男生是谁,我房间出来的肯定是我,太委屈了。

    班主任开始找我谈话,脸色凝重。

    教导主任开始找我谈话,脸色凝重。

    副校长开始找我谈话,脸色凝重。

    我正在绝望地等校长找我谈话,接着锒铛入狱,我是个流氓啊流氓!一个还没有摸过女生小手的流氓,哭跪。

    突然校长就不找我了,老师们谁也不提这事了,突然就烟消云散。我好奇得三天没睡着觉。

    某消息灵通人士私下和我说:“想知道为什么吗?”

    我:“想。”

    消息人士:“十个铜板。”

    我:“好。”

    消息人士:“你知道校花同学吧。”

    我:“废话。”

    消息人士:“是她跑到校长那边去,说那晚住在你房间的是她。”

    我大惊:“这不玷污我的名声吗!”

    消息人士:“滚,校花同学是咱们学校高考状元的唯一希望,是考取重点大学的唯一希望,哪个老师会碰她?她这么一说,自然就不追究你,事情就过去了啊。”

    校花同学不但爆炸美丽,爆炸智慧,还爆炸伟大。

    在爆炸伟大面前,未成年同居就像天上的浮云一样。

    7

    但我后来没想到,校花同学不比我们江湖中人,她是施恩图报的。

    从此,在校花同学的要挟下,我参加早操,参加早读,参加早课。但校花同学后来也没想到这么做的弊端。

    校花同学:“张嘉佳,我们一起报考南浦大学吧?”我大惊失色:“南浦大学?你以为我是校草?名牌大学,那他妈的是人上的吗?”

    “啪。”我的左脸被抽肿。

    校花同学:“我们一起报考南浦大学吧?”

    我:“你给我一百块我就填。”

    校花同学:“给你一块。”

    我:“一块?你怎么穷得像小白?”

    校花同学:“小白是谁?”

    我:“我家养的土狗,我在它脖子上挂了个一块的硬币。”

    “啪。”我的右脸被抽肿。

    结果两个人都填了南浦大学。

    结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

    她服从第二志愿,去了天津。

    8

    天津为什么不是江苏城市,搞得电话全是跨省长途,一个学期下来,抽屉里一沓电话卡。

    我消耗电话卡的岁月里,出现了姜微。

    我很少接姜微电话,就算自己在宿舍,也要舍友说我不在。

    因为我要等校花同学的电话。校花同学打来占线的话,还要解释半天。

    可是校花同学突然再也不打电话给我了。

    打过去,她也永远不在。

    我等了一个星期。难道她死了?他妈的,一想到她死了,我就难过得吃不下饭,我真善良。

    我等了一个月。就算死了也该投胎了吧?一想到她投胎了,我就寂寞得睡不着觉,我真纯朴。

    我等了三个月。我想去天津。

    这时候,姜微从外地来找我。

    她先给我一条绿箭口香糖。

    我:“这是什么?”

    姜微:“口香糖。”

    我:“顶饱吗?”

    姜微:“你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好不好?”

    我:“没有钱吃东西,老子还有钱打电话?”

    姜微:“那这张电话卡你拿着。”

    我:“都没有东西吃了,我还要卡干什么?”

    姜微:“那这张银行卡你拿着。”

    我心想,姜微就是比校花同学富裕啊。

    于是我问她借了一千五百块。

    我把这十五张一百块压在枕头底下。

    没有钱去吃饭的时候,不碰它。

    没有钱去网吧的时候,不碰它。

    姜微没有钱交学费的时候,我都没有还给她。

    终于,姜微不理我了。她喜欢我的一个朋友,他们很合适,他们一样……他们一样有钱。

    我始终没有去天津,因为……要去也是校花同学来南京对不对?

    9

    学期末,熟悉的声音。

    校花同学:“你还好吗?”

    我:“你好久不打电话给我了。”

    校花同学:“呵呵,没有钱买电话卡。”

    我:“太穷了吧你,我有钱我分你一点儿。”

    校花同学:“不要分钱了,张嘉佳,我们分手吧。”

    我:“……还是分钱好了。”

    校花同学:“我说真的,张嘉佳,我们分手吧。”

    我:“……我要分钱。”

    校花同学:“张嘉佳,记得照顾好自己。”

    我:“……分钱分钱。”

    校花同学:“有空多打电话给妈妈,她一定很想你。”

    我:“……分钱分钱。”

    校花同学:“张嘉佳,你想我吗?”

    我:“……分钱分钱。”

    校花同学:“不要哭了,记得有一天,我托人给你送早饭吗?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吃了没有呢。”

    我:“……我吃了。”

    校花同学:“张嘉佳,记得吃早饭。对了,如果再让你报考一次,你会选什么大学?”

    我心想,我什么地方也不选,我找个村姑,在那二层小土楼,洞房种田浇粪,这辈子都不用买电话卡。

    “张嘉佳,分手以后,你再也不要打电话给我了。”

    电话就这么挂了。

    挂的时候,我已经忘记哭了,但是我好像听到她哭了。

    10

    五年之后,听到姜微和我朋友结婚的消息。我送了一千五百块的红包。这个红包里的十五张一百块,都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我终于还掉了这十五张一百块,留下了一张绿色的口香糖的包装纸。

    这张绿色的口香糖包装纸,也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而在这五年里,我去过校花同学的家里三次。她的照片一直摆在客厅靠左的桌子上。

    照片边上有本笔记,有一盆花和一些水果。

    照片前还点着几根香。我抽烟,她抽香,还一抽好几根。

    看她这么风光,可是我很难过。

    我知道这笔记本里写着,她给谁送了早饭,她为谁背了黑锅,她要怎么样骗一个笨蛋分手,她真是个斤斤计较、施恩图报的小人。

    笔记里还夹着病历卡。

    我想,应该感谢它,不然我还要消耗电话卡。

    我想,应该痛恨它,否则我不会这么难过。

    每次我会和她妈妈一起,吃一顿饭。

    每次我和她妈妈吃饭,都说很多很多事情,说得很开心,笑得前仰后合。

    每次我在她家,不会掉一滴眼泪,但是一出门,就再也忍不住,蹲在马路边上,哭很久很久。

    如果我是这样,我想,那她妈妈也一定等我出门,才会哭出声来吧。

    11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继续没有早饭吃。没有早饭吃的时候,我就想起一个女生。

    女生:“是别人托我带给你的。”

    我:“别人是什么人?”

    女生:“别人不想告诉你,不要算了。”

    我:“不想告诉我?那就是不用我还了吧?”

    女生:“送你的为什么要还?”

    我:“哈哈哈哈,别人真好。”

    我一边吃着麻团和豆浆,一边心想,别人太穷了,早饭送这个。

    送早饭的时候,校花同学和别人一样穷。

    考大学的时候,校花同学和小白一样穷。

    打电话的时候,校花同学和我一样穷。

    听到收音机里放歌,叫《一生所爱》。

    我没有抽一口,烟灰却全掉在了裤子上。

    我没有哭一声,眼泪却全落在了衣服上。

    电视机里有人在说,奇怪,那人好像一条狗耶。

    狗什么狗,你见过狗吃麻团喝豆浆的吗?

    抽屉里一沓电话卡,眼泪全打在卡上,我心想:狗什么狗,你见过狗用掉这么多电话卡的吗?

    “张嘉佳,你想我吗?”

    “……分钱分钱。”

    “不要哭了,记得有一天,我托人给你送早饭吗?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吃了没有呢。”

    “……我吃了。”

    “张嘉佳,记得吃早饭。对了,如果再让你报考一次,你会选什么大学?”

    我心想,我什么地方也不选,我找个村姑,在那二层小土楼,洞房种田浇粪,这辈子都不用买电话卡。

    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你也曾飞蛾扑火,也曾披荆斩棘,也曾被不屑一顾,也曾不屑一顾过别人。你也爱过,也被爱过;你安慰过,也被安慰过,这世界并没有特别亏待你。

    跌跌撞撞后才能明白,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1

    从前有只很可爱的汪星人,因为单身太久,所以被大家笑话,被叫成单身狗。

    这只单身狗受不了身边的同伴秀恩爱,拿着骨头就离家出走了,心想:我一定也能找到真爱。

    于是他开始游历各国。

    之所以带着骨头,一是因为他爱吃,二是因为这只呆萌的汪星人曾经听一个矫情逼卢思浩说过:喜欢一个人就是愿意把自己最爱的东西分享给她。

    2

    汪星人很快遇到了一只兔子。

    兔子很可爱,汪星人感觉自己很高大,想要保护兔子。

    他把自己带来的骨头都给了兔子,兔子眨巴眨巴眼睛,问:“你给我这么多骨头干什么?”

    汪星人说:“因为我最喜欢这些骨头了。”

    兔子尝了尝骨头,说:“这些骨头一点都不好吃,但是既然你送了这么多骨头给我,那我也给你一些胡萝卜吧。”

    汪星人尝了口胡萝卜,心想:这胡萝卜是什么,啊啊啊啊……还是我的骨头好吃,我……我……我……可以向兔子拿回我的骨头吗?

    想想都送给人家了,汪星人脸皮薄不好意思拿回来,就带着胡萝卜继续上路。

    3

    汪星人很快遇到了长颈鹿。

    长颈鹿炫酷又威风凛凛,很快汪星人就崇拜上了长颈鹿。

    可是他没了骨头,不知道该怎么和长颈鹿说话,就默默地陪在长颈鹿身边。

    不管晴天还是雨天,汪星人都陪着长颈鹿,即使感冒发烧也没有离开。

    后来有一天天气很好,汪星人想着是时候对长颈鹿说些什么了,然后他抬起头看向长颈鹿,却被太阳晃了眼。

    他在原地打滚,好不容易缓过来偷瞄长颈鹿,才发现长颈鹿从来没注意到他。

    他心想算了,长颈鹿又高又冷,每天都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长颈鹿,一定会得颈椎病,于是他带着一口没动的胡萝卜又继续旅程。

    4

    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上汪星人。

    比如一只小狐狸。

    小狐狸偷偷跟汪星人走了好远,趁着汪星人休息,把自己偷来的一车葡萄都送给了汪星人。

    汪星人心想,小狐狸这么诚恳,还是收下些吧。

    小狐狸看汪星人收下了葡萄开心极了,因为太开心,她没有注意到汪星人已经走远了。

    汪星人尝了口葡萄,心想:这葡萄是什么,啊啊啊啊……还是我的骨头好吃,我为什么把所有的骨头都送给了兔子呢?不行,我要打个滚哭一会儿。

    小狐狸心想:哈哈哈哈,汪星人收了我的葡萄,他收下了我的礼物,一定还是喜欢我的,啦啦啦啦啦,我一定要找到他。

    5

    汪星人遇到了喵星人。

    汪星人心想,终于遇到比我矮的矮货了,我可以欺负一下别人了。

    然后汪星人落荒而逃,这只喵星人最后和一个叫小马甲的人在一起了。

    汪星人遇到了扑火的飞蛾。

    他对飞蛾说:“飞蛾,那是火,你扑过去会死的。”

    飞蛾说:“我知道啊。”

    汪星人摇摇头,没再劝,心想,自己也曾经这样陪过一个人。

    汪星人遇到了另外一只灰色的兔子。

    兔子看到他带着一车胡萝卜,黏上了汪星人。

    汪星人看兔子陪他走了一路,就把胡萝卜都送给了兔子。

    汪星人心想:这些胡萝卜是我拿骨头换来的,反正我也不喜欢,不如把它给喜欢它的人吧。哈哈哈,轻松了。

    兔子心想:这个人对我真好。

    其实汪星人只是给了她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而已。

    6

    这个汪星人穿山渡河,翻山越岭,爱过也被爱过,被伤害过也不经意地伤害过别人。

    然后这个汪星人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家,遇到了另外一个汪星人。

    另外这个汪星人有一车骨头,他觉得这一车骨头很眼熟,就问她:“你这一车骨头是哪儿来的?”

    她说:“我看到有只小兔子守着一堆骨头正发愁,我就把骨头买下来了。”

    汪星人问:“这么好吃的骨头,为什么她会发愁?”

    她说:“你珍视的东西不代表别人也喜欢,别人珍视的东西你或许也不屑一顾。而你喜欢的东西也是我喜欢的,我想分享给你的也是你想要的。”

    小狐狸没有找到汪星人,找不到了;小灰兔没有等到汪星人,等不到了。

    长颈鹿没有在意汪星人,因为她找的不是他;小白兔没有喜欢汪星人,因为她不喜欢骨头。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

    你也曾飞蛾扑火,也曾披荆斩棘,也曾被不屑一顾,也曾不屑一顾过别人。你也爱过,也被爱过;你安慰过,也被安慰过,这世界并没有特别亏待你。

    跌跌撞撞后才能明白,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完美先生与完美小姐

    最初,“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一起住在个土地平旷的所在。他们祖辈逃难而来,世代居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西夏,元明清民国。如果让他们考历史背年代,肯定是零分。所住山外是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所住之处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我的一个帅哥朋友”插秧、移苗、栽树、放牛,“我的一个美女朋友”采桑、喂蚕、织布、做饭。他们吃田产的秫米、竹林产的笋和池里的鱼,偶尔喝点酒。他们坐院子里吃,每天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东篱下黄花开,暗香扑满袖子,一路招蜜蜂和菜粉蝶。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搬了家。他们得去山居别墅住着,不再耕田了。他们要住在山间,一起坐在幽篁里面,弹琴,唱歌。开轩所见,有竹林,有泉水,有卵石,有月光穿过松林,照拂流动的小溪,有渔船穿过莲花,不时往来。春天门外芳草如茵,可以坐着看山。他们有闲,有情致,当然也有朋友。有些朋友住在山间,头枕青石,身周都是白云;有些朋友在平原,一见他们来,就会杀鸡设酒,让他们坐在晒谷场上,吹着爽朗秋风,看着绿树青山,说说收成。醉了之后,“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如玉山倾倒,“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如桃花满腮,相携回去,继续过下一天,路上梨花落满了肩。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变了。他是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大才子,但却不愿蝇营狗苟,去争五斗米。他决定隐居,去溪边当个渔翁,披蓑戴笠,看白鹭飞翔;去田间当个农夫,开渠引水,扶锄眺云;去山中当个樵夫,砍柴累了,就和渔夫一起江渚上喝酒,纵论天下;去青楼里当个色坯,看彩袖殷勤,捧着玉钟请他饮酒。他做这许多风流勾当,显得对一切漫不经心,但总会有圣明君主,为了天下苍生,来求他出山。他总是一推再推,还要去溪边洗耳朵,不愿听这些话,但最后又会回转来,想如果不出山,奈苍生何!于是慨然出山,青云直上,经纶济世,做了一番大事业。于是回过身来,看看无边落木,想起了青楼,噢不对,是青楼旁酒肆里的莼菜鱼羹和葡萄美酒,于是挂印封金,骑驴下扬州,不带走一片云彩去了。当然,这一路,“我的一个美女朋友”都该跟着他,跟着他渔樵耕读举案齐眉,跟着他青云富贵当相国夫人,跟着他归隐山林相夫教子,最后在葡萄架下含饴弄孙,让诸位孙子坐在高高的金银珠宝旁边,听奶奶讲那过去的事情……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成了一个风流倜傥的人物。他庭有梧桐,青竹为亭,亭中有琴,案上有棋,满架是书,满壁是画。玉狮子镇纸,湖笔端砚,宣纸徽墨,花石纲没拖去的假山,贡春制的茶壶,佛堂,山斋,照壁。用的是古玉旧陶、犀角玛瑙、官烧定窑,吃着鲜蛤、糟蚶、醉蟹、羊羔、炙鹅、松子、春韭、云腿、鸭汁白菜,喝的是陈年女贞绍酒,身边有明姬、捷童、慧婢。平日在家里,望着满园风光,披鹤氅,念佛经,焚香默坐,百虑皆消。偶尔出门,也是因为有大盐商、大财主、退隐山林的阁老派人来请。推三阻四之后,终于肯去,踏雪寻梅,烫酒言欢,席间来了酒兴,随意挥洒几句诗来,众人拍手叫好。等回家,已经有一封封的银子、一盆盆的剑兰,递到了院里。

    “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则该是一个相国小姐,至不济也得是个乡绅女儿。自小如花似玉,从来闭月羞花。也学得琴棋书画,也自会针织女红。绫罗绸缎不愁,身边只随个丫鬟。最好是哪一日后院赏花,忽听见前门马喧哗。去看时,原来是个少年郎人家——就是完美先生啦——正和老爷叙话。小姐隔帘偷看三四眼,可着郎君在心里,便叫丫鬟偷捧出碗茶,指挑几曲琴心,料那郎君,一定听在耳中,下次来踏雪寻梅,就叫丫鬟递出个薛涛笺儿。最后郎君提亲,老爷允许,轿子过门,郎才女貌,婚姻美满幸福,人人称羡。

    2013年,“我的一个帅哥朋友”睁开眼睛,见日光已透过他大开的落地窗,洒满他的海滩小屋。他用智能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一骨碌起身,去到洗手间。他细心洗漱,用尽了牙医和皮肤医生们推荐过的一切健康器材,一边用移动应用语音功能,聆听当天他应该知道的新闻、琐事和新出炉的流行段子。洗漱一新后,他去厨房,娴熟地做营养配比完美、色彩悦目、仿佛出自烹饪杂志封面的早餐,顺便翻开一本小牛皮英国十九世纪初版的散文集。

    实际上,“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从来是个天才: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八岁书法钢琴一手抓,九岁会英语。初中拿遍各种奖,还绝不早恋;高中跨国扬声名,且门门第一;读大学时清华北大上门求贤,但是架不住国际名校破格倒贴招录,他只好出国留学,硕士博士都连读,不小心还顺便创了业。熟习三五门语言,攒下七八辆车;美女背后成行,恋爱无师自通。但他却放弃这一切,跑到海边去开了个书店。

    早餐已罢,“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出了门。为了环保,也因为工作地点离他的海滨小屋太近,他不必开车,只是骑辆自行车,轻松溜到他自己开的书店门口。书店有着西班牙在墨西哥殖民时期用的白色拱,但内部是地道的欧洲式装饰。他给自己泡了杯咖啡,拿起山榉木烟斗,点上土耳其烟草,坐在原木高桌椅上,边看书边等顾客。

    虽然他开的书店僻处海滨,但总会有风雅高贵的客人鱼贯而入,就像每次母鸡抬起屁股,窝里总有一堆蛋似的。来的客人,都像鸡蛋一样圆滑光润,客气温柔。“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于是游刃有余,可以幽默宽和地跟他们笑谈雅噱,最后免不了让他们把一本本价值不菲的书买回家去。

    午间休息时,“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去了隔壁的咖啡馆,遇见了2013年的“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她坐在镶嵌象牙纹雕的柜台后面,身后的柜子里锁满了英国瓷茶具、土耳其式咖啡壶、金螺钿漆器和信乐烧茶碗,让你隔着橱窗都觉得炫目。只要你说得出,无论是法式咖啡、意式咖啡、土耳其式咖啡、中式红茶、英式红茶、日式煎茶、日式抹茶、俄罗斯式茶炊,她都能就手立办。当你手捧一杯咖啡,拈起一片秘制糕饼,听着店堂里播放的莫扎特《第二十钢琴协奏曲》,看着墙上由她亲自绘制的十八世纪洛可可风绿藤萝画时,会觉得自己正在十八世纪的温煦午后。但是,转过柜台,你会看见咖啡馆后厢的风格全然不同:她用了木结构梁柱、草席、纸扉、壁龛、长廊和庭院,让你觉得清雅的东方风格直扑鼻尖,再来一碗茶筅打就的抹茶、一份京都和果子,你就回到江户时期的日本了。

    便是在如此清雅完美的环境中,“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一见钟情。他欣赏她的知性,她仰慕他的知性。当然,他们都不是小孩子,感情观很成熟,为人格外理智。他们没有猴急地结婚登记讨论财产,而是在咖啡和蓝莓派的甜香中聊天,为感情染色。他们都温文有礼,懂得给对方自由。他当然会邀请她去吃饭,比如,去海边餐厅品味新鲜鳕鱼或铁板牛肉,而她也会报之以醇甜的南欧红酒和自己制作的香辣料以备他早饭食用,自然,饭后他们会在海滨上散步、聊天、谈论见到的橘子、狗和花圃,也许会接吻,但他们都会慢悠悠的,把这过程拉到无限漫长。

    如此这般,“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就生活在无拘无碍的云端。

    他们永远年轻、健康、聪慧、美丽而且不缺少成熟,永远不用考虑牙疼、胃病、颈椎不适、胆囊炎和神经衰弱。

    他们各自开着海边的书店和咖啡店,格调高雅,工作清闲,而且永远没有工商部门来搅扰,不用考虑湿气、白蚁、进货、账簿、景气与否、成本回收。

    他们享用着志趣相投的爱情,而且彼此都成熟聪明,绝对不会给对方任何压力。

    他们当然还得时不时出门旅游,去到电视节目、时尚杂志推荐的国度,默默听当地人说起那些岛屿与桥梁上发生过的爱情故事,然后互握双手,彼此微笑,深感自己多么幸福。他们得去京都,得去马尔代夫,得去济州岛、巴厘岛,得去巴黎、罗马、威尼斯、维也纳、巴塞罗那、伦敦、洛杉矶,每到一处,都要拍照留念,以便上传社交网络……

    就是在去纽约的飞机上,我认识了“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他们用温柔的语调,描述了他们的人生轨迹。“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劝我加强自我时间管理,“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则跟我说如何通过学瑜伽、护肤、下厨和充实自我,来对自己好一点。我急急忙忙把他们的话语记录下来,然后我就觉得自己身轻如燕,仿佛听他们说说自己的经历,都能羽化成仙。

    当我提出要把他们这些美妙经验传授给世界时,他们含笑点头,而且表示,不要太招摇了。

    “主角姓名,就叫作‘别人家的孩子’吧。”

    当然啦,他们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去纽约。他们早就去腻了,但每一年,完美小姐都要去那里扫一些衣服,于是对她百依百顺的完美先生也得跟去嘛,反正他们开着的书店和咖啡店,都不用考虑经营问题,随时可以抬腿走人。到了纽约,他们总会去看一眼自由女神像,看她高举的火炬以及她的底座的话。

    加班的,劳累的,穷困的,被物价、亲友、家庭压力控制的,渴望快乐生活的劳动者

    将你们看着美剧、言情小说、网络段子、好莱坞电影、杂志、广告想象出来的美好的物化的生活

    交给我吧

    我伫立在时尚杂志、品牌广告、成功学书籍、心灵鸡汤、万千办公室族和世世代代读书人头悬梁锥刺股后依然忍不住打瞌睡的梦里

    高举梦想的灯火!

    冷暖自知蜜汁烤翅

    我和同事跟着一名收押民警,走在空旷而封闭的走廊里,掠过无数扇严丝合缝的铁门,爬上无数阶设有防护网的台阶,一路上除了门禁“嘟嘟”的提示音,就是我们沉重的喘气声和脚步声。终于,走廊尽头的一扇铁门砰然打开,走出一个娇小的身影。这女子身穿“号服”,头发齐耳,面貌娇小,目光如炬。我们跟她表明了身份,她马上转向我们,点头示意。

    就在一个星期前,她杀死了她的男朋友。

    作为一名预审民警,我的工作就是讯问嫌疑人,把他们的笔录梳理出证据,交给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对他们提起公诉。面前的这个姑娘叫初薇,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刑警队之前已经给她做了不下三份笔录,但当我们跟她核对时,她一再强调:“我跟死者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你们不要搞错了!”

    我翻阅着笔录,问她:“事发时间是深夜两点,地点是春露植物园的三号大棚里。李超后脑磕在水池中的假山石上,猛烈撞击之下脑部充血而死。你之前也供认了是你推的他。对不对?”

    “对。他要强奸我,我反抗来着。”初薇面目平和。

    “你俩为何会在那个钟点出现在那个地方?”我想她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她不说话,雪亮的眸子垂下去,脸上黯淡起来。

    我旁边的女同事感觉不对,说道:“是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要不咱们单独聊聊?”

    初薇嗫嚅着:“前因后果太多了。如果要说,会很长时间,你们不是有时限吗?如果和定罪没太大关系的话,你们就把他写成我男朋友吧。我自己明白就行。”

    我说:“当然有关系。你的犯罪现场只有你们两个人,没有旁证,而且现在也没有找到他蓄意强奸你的佐证,再加上如果你承认他是你的男友,那么处境对你会非常不利。现在你已经被刑拘,不像传唤期间那么有时限。至少你应该说清楚你和他那么晚怎么会在那里?”

    树林、花丛、院墙,点缀出了一段青春故事。

    她掉了两滴眼泪,然后开始了陈述。在她的述说中,一段悠悠往事现了形。她的一切造句和形容,都在她温婉的表述中化作画卷,盖过了周围的白墙和铁椅子,蔓延到我们脚下。树林、花丛、院墙,点缀出了一段青春故事。当然,还有那夜改变她生命轨迹的惊心动魄的一幕。

    01

    我叫初薇,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城市。我家在郊区有个养鸡场,自从我上大学之后,我爸妈就搬到场里住了。每逢周末和节假日我也回那里和他们团聚,他们在场子的最深处找了一间小房,刷了新漆走了电线安了暖气,让我住在里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其实他们是小瞧他们闺女了,我人长得不错,学习也拔尖儿,再加上殷实的家境,在学校里没谁不把我当号人物。尤其是那帮男生,成天递纸条抛媚眼,小动作不断。李超就是这众多追求者之一。

    说实话,我一开始不反感李超。他是个聪明人,被我明确拒绝后并没有死缠烂打,而是和我称起了兄弟,没事时闲扯几句,有事时招之即来绝无二话,让人很舒服的感觉。别看李超外表大条,内心其实很有主意。一些在学校里我烦心的事都是他想辙帮我化解的。这点我很感谢他,还从我家提过两只鸡专门给他当作谢礼。

    我的生活一直没有太大改变,这让我感到时间的漫长。我没交男朋友,一是胆子小怕挨抽,二也确实是没有看上眼的。我也问过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但始终无解。我二十二岁了,是个差不多谈恋爱的年纪了,特意去找一个吧,怕吃亏;这么单下去吧,又总觉得缺点儿什么。于是那段时间我开始给自己制造矛盾,情绪变得不太正常。一次我无意间甚至跟李超说过,想找个男朋友。李超的反应很快,说:“你要真想找,我就去问问朋友,帮你介绍一个。”

    我拒绝了他,不过从此更加信任他。

    生活中开始有了一些改变。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我听见我的窗外传来一阵说话声。听声音像是个小伙子,不是本地口音,但音色很是清澈温柔。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一些“吃饭了”“赶紧,别闹了”“这个放哪儿啊?不碍事吧”之类的话。中间还穿插着几个别人的声音,听口音都是一个地方的。我当时觉得挺有意思,因为我的窗外就是场子的院墙,院墙外应该是一大片开阔的树林和草地,想必是一些来野炊的人驻扎在那里了,和我一墙之隔。我还从没野炊过,我爸妈不准我轻易和朋友出去,更不准我拾刀动火,所以我很想听听野炊都应该有什么内容。窗户太高,我搬了椅子都够不到,于是我跳出屋子,到院墙下面去听。那边的小伙子说:“你那个排歪了,重新弄一下。”然后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搞不好,你来。”接着是一个老人的声音:“这有什么搞不好的!看书把脑子看坏掉了吧!”接着就是那女孩子与老人的一阵争执。

    我有些失落,半天没有听见那个小伙子的声音了。

    好在他们第二天早上又忙活了起来,看来这些人是露了营。这天小伙子心情很好,和那女孩子一直说说笑笑。他的话语很奇妙,不很快,却显得异常连贯;不诙谐,却让人忍俊不禁。尤其当他哈哈大笑时,我竟然也咧开了嘴。然后我觉得自己很怪异很滑稽,具体说不出来,反正是传出去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的那种。

    我很快忘了这件事,回学校上了一星期课,再回来时赶上个下雨天。我闷在屋子里玩儿电脑,忽然窗外依稀又传来那几个人的声音,刚开始……的,后来逐渐清晰起来。好吧,我承认有我竖起了耳朵的原因。

    那小伙子好像一直在念个什么东西,不时得到那女孩子的一些回应。他在念什么呢?我鬼使神差地撑了把伞,顶着噼里啪啦的中雨猫到墙角里,听着他一句一顿地朗读。原来他在给那女孩子听写。女孩子应该是他妹妹,他念一个词,隔几秒钟妹妹应一声,然后他再继续。听他念的那些词句,好像妹妹只有小学的样子。她妹妹有点儿笨,他念完一个词,我都在砖上写了好几遍了,妹妹才大功告成。有时候妹妹还不会写,他还要苦口婆心地描述,我都替他起急。在淅淅沥沥的雨里,他的声音显得更加柔和与生动,好像是一段老电影里的旁白,虽无修饰,却让整个画面都温存起来。

    他们怎么现在还没走?他们还安营扎寨了?

    我的关注逐渐演变为好奇,但那天的雨一直持续到我返校前。我爸备好车来叫我,我把他关在外面,在窗下摞起两把椅子,站上去想一睹他们的模样,但窗外一棵大槐树浓密的枝丫阻碍了我的视线。我支棱着耳朵使劲收集“情报”,不过很遗憾,这次除了雨声再没有其他动静。他们终于走了?我慢慢吞吞地换着衣服,头一次这么满腹心事地离家返校。

    02

    我连着两星期忙期末考试,等回来时已放了暑假。让我欣喜的是,窗外的他们居然还在。那小伙子的精神头儿似乎越来越好,话语和笑声常常萦绕耳边。我发现他说话不紧不慢,很少打磕巴。被人提问时,也是顿两秒,考虑周全后给出一个明确和简洁的答复。即使是有人拿他开玩笑,他也是机智地反呛或是绕开。比如那次他说他妹妹不务正业,他妹妹不服:“你务正业,不是也没考上大学吗?”他不急不恼:“有你这么个让人操心的妹妹,怎么务正业都是白搭!”他母亲在一边灭火:“沐泽,你别招她,臊着她!”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我忽然灵机一动,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查找附近的人,果然在一百米之内找到个叫沐泽的人。他的头像是张小得不能再小的照片,长方脸,挺瘦的,看不清五官。

    他却不加我,这家伙还挺会玩儿矜持。

    一天下午,墙后面除了小女孩儿和父母的对话,我没再听见沐泽的声音。我备感疑惑,于是终于决定绕到墙外面一探究竟,也看看他这一家人到底在那里干什么。我觉得自己跟平常不大一样了,虽然陡然有了勇气,内心却极为慌乱。我家的场子很大,连正门都地处偏僻,更别说后院的墙外了。我沿着一条松松垮垮的土路,踩着路边星星点点的野菊,假装惬意地欣赏风景,生怕那些心事乱了步伐的节奏。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想象力,脑里凭空蹦出无数个疑似沐泽的形象。我并不是个理想主义者,所以我给每一个虚拟形象都设计了各种粗糙的细节。我甚至给沐泽设计了各种缺点甚至缺陷,以防自己见到他后落差太大难以接受。但我发现,我的亢奋并未因此消退。沐泽那优质的音色、顺和的腔调、爽朗的笑声足以击退一切亵渎。

    我先看到了那棵参天的大槐树。树真大,估计有上百年了,就是它用无数片叶子阻隔了我和沐泽之间的空气。它的周围是一片自然形成的树林,并不茂盛,但绿叶成荫,自然而然。然后我看到紧贴着我家院墙的地方有两只油布帐篷,帐篷旁边错落有致地摆了很多木头箱子。不远处还支了张小桌子,一个老妇正在桌边无忧无虑地嚼着黄瓜。这时不知从哪儿蹿出个小女孩儿,应该就是沐泽的妹妹,戴了一副大得夸张的眼镜,嬉皮笑脸地跟老妇说着什么。我站在她们对面不远处,继续搜索着这个基地。那老妇扔掉黄瓜把儿,朝我招招手说:“姑娘,要蜂蜜吗?我们这里纯天然,可比商店里卖的货真价实。”

    原来是一家子养蜂的。第一层谜底被揭开,我开始探寻更核心的秘密。沐泽在哪里?

    老妇还在卖力地揽我的生意,不断给我介绍蜂蜜的魔力。我干脆坐在她对面,做出一副想掏钱又举棋不定的样子,勾着她继续聊下去。聊了半天,我身后响起了一声喇叭,是一辆货车停靠了过来。我看看表,已经过了一个钟点,再抬眼时,一个中等个头但四肢修长、头发乌黑的年轻人从驾驶室跳下来,和副驾驶下来的一个老汉一起走向老妇。我心里敲着鼓,直勾勾地看那年轻人,等他开腔说话。那老妇先是积极地向他介绍起了我,说这姑娘是住附近的,来这儿看看蜂蜜。年轻人看了我一眼,似乎还笑了一下,然后就去了后面。

    他脸上起了一些皮,可能是洗完脸没抹油的缘故,但皮肤大体还是白亮的;头发有些乱,尤其是后脑勺儿,一看就是睡觉压出了波浪。至于五官,客观来说还是挺普通的——但是那种状态下,我恐怕也无法客观。我眼珠子像被他牵了线一样,看着他在油布帐篷前拿出了什么好玩儿的东西交给妹妹,说是什么卖完蜂蜜在镇上买的。然后两人又叽叽喳喳地谈笑起来。

    他就是沐泽,就是我成天躲在屋里偷听他一举一动的人。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套路的邂逅,还真是……挺刺激的。

    03

    那次和沐泽见面不过区区几分钟,我便实在找不到理由继续在那里待下去了。走之前我还不忘买一罐他家的蜂蜜,说实话,价格并没沐泽他妈妈吹得那么划算,而且对我还毫无用处。我只能每天早上用它泡水,据说能缓解便秘。我肠胃一直不好,成天跑肚还来不及治呢,倒先对付上便秘了。我真是病得不轻!

    不过我感到自己并没有爱上沐泽。我之所以对他感兴趣,无非就是这种挺悬疑的相遇。正因为有了一个悬疑的开始,才让我觉得真相是如此好玩。可是我并未触到真相,这个沐泽的为人处事、内心世界我仍旧是一无所知,所以我的好奇心不消反长,愈演愈烈。于是第二天,我就计划着准备再去那里会会他。

    当然还是要拿蜂蜜当话题。这次我到了他们那里时,他正在两只蜂箱前面忙活。周围嗡嗡飞绕着无数只蜜蜂,他把蜂箱打开,抽出里面的一块板子,又把一块新板子放进去,然后盖上盖子,又提着一壶什么东西往箱子的洞里倒。他母亲在一旁看见了我,笑呵呵地冲我打招呼,问我是不是有什么需求。我讪讪地看了看她,然后佯装自然地踱到沐泽身边,做出一副欣赏蜜蜂的样子。沐泽看了一眼我,似乎没什么反应,又低头去兑热水了。

    我问:“还用喂它们吗?”

    沐泽那优质的音色、顺和的腔调、爽朗的笑声足以击退一切亵渎。

    他说:“对。”

    真够简洁的,都不够我去辨别这声音。

    我说:“为什么?”

    他这回看着我:“就是一些蜜啊、水啊、花粉什么的。”

    我噗地笑出来:“我是问你,既然把蜜蜂放出去采粉,为什么还要专门再喂它们?”

    他愣了一下,给我介绍了一些养蜂的常识,比如什么蜜蜂的习性、什么花期怎么产蜜什么的,我听不太懂,当然也和我无法集中注意力去听有关。我看着他薄薄的嘴唇简单地分合,吐出一段段曾在我那里余音绕梁多日的声音。这声音的载体近在咫尺,好像摸到了一个愿望,走进了一个梦境。这些贱贱的感觉都让我不太好意思起来。

    “它们不蜇人吗?”

    “不会,它们很乖的。”他憨憨地笑着。

    树林对面是一片开阔的绿地,沐泽说这正是他们驻扎在这里的原因。他们要随着蜜蜂的喜好风餐露宿。这里野花遍地,紫花地丁、琉璃繁缕,还有一些野生的串红,被风一吹像是动画片里主人公欢笑或是流泪的场景。要是他们这个营地再有个喇叭,放上几段舒缓的曲子,那我保准会销魂地晕倒在此。

    沐泽笑笑,说我的建议很好,以前有很多同行就是这么做的,据说能刺激蜜蜂,促进蜂蜜的产量。我无意间开发出一个新话题,当然要顺下去,问他觉得放些什么音乐好?平时喜欢听什么歌?他想了想说,记得原先在电台里听过台湾的pianoboy的钢琴曲,觉得很不错,不过后来再也没有听到过。

    我铭记于心,当晚在网上搜索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pianoboy的几首曲子。然后我抓起手机,向沐泽打招呼,告诉他这个喜讯。

    他加了我微信,很客气地感谢我。我飞快地敲字:回头我拿给你。半天,他回:你怎么拿给我?我说:我有MP3。他说:那就算了,MP3也不能外放。我搜肠刮肚地想半天,说:你家不是有货车吗?车里不能外放吗?他打了个无奈的表情,说:那车别提MP3了,连光盘口都没有,只能插卡带。我在转椅上思忖良久,给李超拨了一个电话。

    04

    李超家里是开音像店的,我觉得他能有办法把MP3转录成卡带。李超还是那副仗义得一塌糊涂的样子,啥都不问就让我把文件给他传了过去,不过他交代得需要几天的工夫。因为这年头卡带和BP机一样,恨不得要去古董店里淘。

    这几天我没事就去沐泽那里溜达。我已经买了四罐蜂蜜了,连他都问我怎么需求量这么大。我忽然支吾着说不出话来。要怎么说?直说,怕吓到他;瞎编,又蒙不住他。他可聪明呢,别看平时话不多,心里比谁都有数。他爸酒后晕头转向地丢了钱,他故意把自己的钱扔到帐篷里让他捡到;他妹妹糊里糊涂地把一只蜂王放走了,他连夜把那蜂箱彻底腾空,混迹在最后面,避免父母识破。让我欣喜的是,他竟然愿意跟我分享这些秘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已经熟了?可是我的蜂蜜已经四罐了,还能怎么继续熟下去?

    后来我都佩服自己的智慧。我对他说:“我们来做蜜汁烤翅吧。我蜂蜜吃不过来,家里也有鸡翅,不如你们来帮我处理处理这些东西。”他没说话,倒是他妹妹,那个总是喜欢躲在树后偷听我们说话的小鬼跳出来,拍着巴掌赞同我。我笼络她:“只要你哥哥同意了,咱们随时都能弄。这季节,这资源,打着灯笼都没地方找啊。”

    她妹妹口水都快流到脚面了。他却瞪她,眼里是很明确的反对。他把她轰回帐篷里,然后继续做他的巢皮。他拿着大剪子咔嚓咔嚓努力剪着皮,我就在一边翻来覆去地猜他的心思。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真想把他的内心都挖出来。如果一辈子都挖不完,才说明这爱情是天长地久的。

    我说:“喂,我的建议怎么样呀?”

    他头也不抬:“啥怎么样?”

    我说:“做烤翅呀。你不想吃?”

    他说:“不想吃。”

    “为什么?”

    “不好这口。”

    正因为有了一个悬疑的开始,才让我觉得真相是如此好玩。

    看来他这颗心还真是挺难挖的。

    过了两天李超把一盘磁带给了我。那天中午特别热,我连午觉都没睡,先去厂房的冰库里拣了一袋子鸡翅,又把小时候我爸给我烤羊肉串的那套家伙找出来,然后顺着梯子爬上院墙。居高临下地望去,正好看到沐泽坐在马扎上的背影。他好像正百无聊赖地等着生意,我拢着嘴叫他:“喂,过来帮个忙!”

    他疑惑地过来,我就开始把塑料袋、炉子、箅子往下扔。他好像全明白了,但还是无动于衷:“这是干什么呢?”

    我在上头指挥:“你把东西预备好,我这就过去。”“我不是说了我不吃吗?”“那怎么办?我都扔下来了。”“你再拿回去呗。这么多鸡翅,大热天的别坏了。”我做出生气的模样:“你行!让我瞎折腾是吧!我这就跳下去拿行了吧!”然后我就动作幅度很大地扒墙头。他在底下急了:“嘿嘿嘿,你疯了吧?”我在上面张牙舞爪:“你不是怕坏了吗?要是这么急,我现在就下去给拿走!”沐泽没话了,急得团团转。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手足无措的样子,差点儿乐出声来。最后他做了一个投降的姿势:“好好好,你千万别跳,绕过来吧,过来再说。”

    我磨蹭着绕到后面,见他已经摆好了炉子,正一脸认真地检查着炭和鸡翅。我大摇大摆地过去问:“怎么,还不赶紧烧火?你还怕我家这鸡有禽流感?”

    他瞪我一眼:“腌都没腌,怎么烤?烤出来能吃吗?”我问:“怎么腌?”他稀里哗啦地翻着塑料袋,跟查找犯罪证据似的。半天后,他说:“除了鸡翅,啥都没有?真服了你。”他从帐篷里翻箱倒柜地端出一些作料,说:“先调汁吧,不腌,根本没法吃。”我和他妹妹要帮忙,被他无情地轰到一边。老抽、蚝油、蜂蜜、胡椒粉,摆在我们面前花里胡哨种类齐全。沐泽白皙修长的手指在这些瓶瓶碗碗中交错,不时还端起小勺尝尝咸淡,颇有五星大厨的风范。更让我吃惊的是,他叮叮当当了半天,小桌子上不见一滴油点一片盐渍,连锅碗瓢盆的位置都完好如初。再看他调出的酱汁,已是四处飘香了。我问他:“你们家到底是卖蜂蜜的还是开饭馆的?怎么作料这么齐备,手艺这么地道!”他还在调试,半天才答:“要么就不吃,要么就吃好。我是怕你这一大袋子鸡翅糟践了。”

    我们开始抹酱汁,这是最让我受用的环节。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身边晃悠,享受着他身边的每一缕空气。他的酱汁虽然正宗,量却很有限,我只能蘸一点儿涂一点儿,生怕甩出几滴让我们彼此心疼。这个过程中除了他妹妹嘻嘻哈哈了几句,我们几乎没有交流。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也完全背离了我当初的战术。我之前总是认为两人之间话越多才能越熟络越亲近,但这一刻看来,这是格外幼稚的想法。两人唾沫横飞半天,倒不如静静地待着,感受对方的存在。周围一安静,心跳立马乱了节奏。那就让节奏彻底解散吧!

    他说:“腌好了,不过要搁一宿。”

    我说:“你没事吧?搁一宿,就这天儿还不臭了?”我擦着满头大汗。

    他抬抬眼,看着眼前那片被晒得晃眼的土路,说:“那最起码也得搁俩小时。”

    我忽然想到了还有其他节目,拿出了那盘磁带,说:“走走走,带你们听个好东西。”

    他家的车停在好几百米外的树荫里。天气这么热,说是要隔俩钟头就挪一次,追着阴凉走,省得被晒得没法开。我亢奋得不行,以至于没注意竟然把他妹妹放在座椅上的眼镜坐坏了。我至今无法理解那丫头片子听个歌为啥要把眼镜卸下来。好在他看了看说问题并不大,回头他拿钳子正一正就行。于是我随手把那眼镜放在了风挡玻璃前,又一本正经地插进了磁带,好像等着什么神圣时刻降临一样地满脸虔诚。

    钢琴曲这时爆发了它的魔力。本来几首在我听来并不抓人的曲子,此刻把我的心都要融化了。我偷瞄着沐泽的侧脸,捕捉着他的享受,然后细水长流地吸收和消化。我记得那天太阳特别毒,好像车子停在非洲,外面是一片荒芜的沙漠,万里无云,热气波动,让人感到岁月的停顿。我和沐泽在舒缓的钢琴声中,好像正在慢慢从这世界上消失。

    我们会去哪儿?是并肩偕行还是殊途同归还是分道扬镳?这些本应让我惴惴不安的疑问,此刻都像是甜蜜的打趣,让我偷笑。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跳下车,开始真正地烤翅。沐泽烤出的头两只给了他妹妹和我,我竟然比她妹妹还乐。那样子,真像是灾民领到了救济粮。舔一口,那种细品才能品出的神奇甜味儿渗透到舌尖,好像嘴边是一根小时候引以为傲的棒棒糖,不用吃,拿在手里就是一种幸福。

    但我怎么能不吃?我不吃,沐泽就不会继续烤下去。我浅浅地一咬,感到了一片酥脆,然后便是带着热气的松软和肉香。那味道既层次分明又浑然天成,包着一层温暖,在五内疏散寂寞。再想到这温暖是沐泽制造的,我忽然更觉感动。别看是三伏天,我却有种冰雪消融的感觉。

    我差一点儿就要流泪了。

    沐泽见我忽然不说话了,就问:“怎么了?”

    这是他第一次照顾我的感受,我慌乱之余也有些惊喜,忙说:“没怎么,你烤得真好吃。”

    他只是笑笑,甚至不看我。他是不好意思还是怎么的?

    他胳膊上流畅的曲线、细细的汗毛、几抹俏皮的炭黑完全占据了我的视野。这恐怕是我有生以来看的最持久的画面了。

    忽然远处有声音。沐泽的父母拎着东西从外面跑过来,语速飞快地朝我们喊着什么。我下意识顺着他们的指点望去,看到了一股被阳光照射得格外立体的黑雾,那雾规模庞大形状可怖,在土路上乍然升腾,仿佛要吞没整个世界。到这个时候我依然没反应过来,只是看着沐泽发狂一样地跑过去,然后身后夹杂着他妹妹地动山摇的惊叫。他们家那辆货车,已经浓烟滚滚!后来我才知道,强烈的阳光可以把一切光亮的东西变成透镜,聚光出火,比如我随手放在风挡玻璃前的那副眼镜。

    05

    火虽灭得及时,但那车也已经是半报废状态,玻璃被熏成了茶色,驾驶室的座椅、方向盘什么的烧得一片狼藉,方圆几百米都是刺鼻的煳味儿。他爸爸从别处借来了绳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车拖走,和沐泽一起到镇上看看能不能修好。临走时我追着沐泽,说要跟着去。这是心照不宣的提示,如果他不懂,那我一定要有一个负责的表态。我太蠢了,也太点儿背了,怎么能给他捅出这么大一娄子!

    他却简单平静地拒绝了我:“没事,你先回家吧。不要对别人说起。”然后指了指那边焦头烂额的父母。

    那晚回家后我坐立不安,给沐泽发微信一直没有音讯,也听不到墙那边任何的风吹草动。我觉得周围忽然静得怕人。连着两天我都不敢到后面去。第三天忽然下起了暴雨,伴随着怒吼的狂风,整个天空都灰暗无比。等我再见到沐泽时,他家的蜂箱都塞进了帐篷里,整片树林乱七八糟,无数的水坑和烂泥,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沐泽搬了马扎坐在树下,打着手机好像在联络外面的父亲。他妹妹一个人在后面和泥玩儿,弄得一脸泥垢。

    等他挂了电话,我说:“实在是对不起。”

    他顿了顿,说:“没关系,现在还在外面修,应该能修好。不过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大风把花都吹谢了,蜜蜂没得采,我们可能要换块地方了。”

    “去哪里?”“不知道,看看再说吧。”“什么时候动身?”“明后天吧。”沐泽要走了,这意味着我再也无法在墙这边听到他的声音,再也无法去他那里聊天、玩耍,再也吃不到那么美妙的烤鸡翅了。这些“无法”积聚在一起,对我来说就是一个灭顶之灾。我开始焦虑和惶恐,害怕自己回到以前那段了无生气、千篇一律的生活。更让我不安的是,沐泽家的灾难有一部分也是因我而起的。本来我还有机会补偿和赎罪,但现在这个突如其来的分离让一切变得缥缈而未知。我心疼和爱慕沐泽,但我好像无法改变什么。对于那些无法控制的事,人唯一能做的只有无限叹息。

    我无意中和前来找我抄作业的李超提起此事,李超静静聆听,卖力思考,然后说:“其实也有办法,就是不知道你敢不敢试。”

    “什么办法?”我支棱起耳朵。

    “他为什么走?不就是因为附近没了花,蜜蜂采不到蜜了嘛。你找一些花种上,不就能把他留住了吗?”

    听着倒是那么回事,但到哪里去找鲜花?找野花,来不及采,也不可能采够;去镇上买,手头又没钱,除非去管爹妈要。我应该怎么跟他们说?说我看上了一个养蜂男子,要买上几百朵鲜花来给自己创造机会?

    “你怎么那么轴啊?”李超眼珠子飞快转着,“山下不是有座植物园吗?那地方下午五点就关门了,咱们可以等半夜过去,偷点儿现成的花运出来,然后种在你家墙后面。路我熟,就是不知道你敢不敢。”

    这简直是丧心病狂了,我连忙摇头:“不成不成,那不成偷东西了吗。再说了,大半夜去那里,我也害怕啊。”

    两人唾沫横飞半天,倒不如静静地待着,感受对方的存在。

    傍晚时分,我又去了沐泽那里,看着他和母亲、妹妹一起收拾东西。他说他爸爸明天会租一辆车过来,然后载着他们就此离开。

    地上泥泞一片,一些烂树叶子和水坑占据了我们烤翅时的地方。我踩棉花一样地朝他踱过去,问他用不用帮忙。

    他说不用。

    真是变得太快了。前几天我们还在这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今天已经是送别的场面了。他也像是回归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不咸不淡的态度,自己忙自己的,好像我从未出现过。我真恨自己怎么没有这种心理素质。

    我差一点儿就表白了。但这绝不是表白的场合,也不可能收到什么效果。我只能硬着头皮制造私密的氛围:“其实,有你们在,有你在,我这阵子挺高兴的,真的。”

    她深深呼吸,仿佛仍能闻到那股香甜而绵延的美味。

    他忙得满头大汗,弯腰起身,笑道:“我也挺高兴的,以后常联系。”

    “你们准备去哪儿?”

    “不知道呢。”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家走,翻来覆去地分析他那两句话。他说挺高兴,是真心的还是客套的?他说常联系,是主动的还是敷衍的?他那一丝笑意,是发自内心的还是生挤出来的?如果想不出答案,我真感觉我会琢磨一辈子。

    为了把这未知的答案留住,我又给李超打了电话。

    我们预备好手电和几只编织袋,趁着夜色,从春露植物园的侧门翻了进去,随便进了一个没上锁的塑料大棚。大棚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手电一晃,能看见地上错落有致地码放着盆栽,以及不远处硕大的芭蕉树和层峦叠嶂的假山。本应是很美的场景,却在黑暗中显得毫无生气。我们俩四处摸索,好像被千万双眼睛注视着一样做贼心虚。我体内好像有股强大的能量支配着四肢,让我尽管惊恐,尽管心悸,却依然坚定不移地寻找那些能轻易地栽在地上的花花草草。我甚至分心地幻想着第二天沐泽看到那片荒废了的土地上一夜之间鸟语花香的兴奋表情,幻想着我们再一次点燃炊烟烤鸡翅的美妙景象,幻想着我从他那里探寻我绞尽脑汁辗转反侧也不得其解的答案。我想一切都是值得的。

    忽然我觉得不对劲,身后李超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一回头,正抵上他在黑暗中仅剩两只光圈的双目。我下意识哆嗦了一下,问:“你怎么了?”

    然后我整个身子就被他紧紧箍住了。

    06

    初薇讲到这里浑身发抖。还是我先回过神来,仔细整理一下笔录,问道:“这就是你为什么在那么晚和李超出现在春露植物园大棚里的原因?”

    “对,如果不是为了让沐泽留下,我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和李超去那个地方。但没想到是他一步步给我下了套。”

    按照初薇的说法,李超当时就想和她发生关系,她一害怕,加上慌乱,推了一把李超,没想到李超身后就是一个水池子,池子边有石头,李超后脚跟一绊,一下仰了进去,后脑勺儿磕到了池中央的假山石上。

    当时她眼前是一片反射着手电筒光点的水花,先是迅速地升腾起来,然后飞快落下,仿佛是放了一束发了潮的礼炮,喷薄无力杂乱无章而又转瞬即逝。就在这短得不到一秒的过程里,她听到了自己的尖叫,听到了李超落水的声音,听到了大棚外面疾驰飞过的一只乌鸦的鸣叫。

    初薇看着我们泪流满面。

    “其实我没想说这么多,我觉得我真是个奇葩!”

    最后经过进一步审理,发现初薇所讲属实。再加上初薇家对死者家积极赔偿,所以法院最终只对她判了缓刑。

    结案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眼睛贼亮,举手投足间格外灵巧又略显憨直的姑娘初薇。

    很久以后的一次回访工作,让我和初薇取得了短暂的电话联系。初薇告诉我,当她回到家时,沐泽一家人早已不知所终。她站在当初他们烤翅的地方,看着周围依然葱郁的树木和顽强的野草野花,潸然泪下。那依然是一片童话般的景象,好像是故事结束后,空留了一片物是人非的场地。她蓦然回头,仿佛仍能看到一辆旧得除了喇叭不响哪儿都响的货车在她身边匆匆停下,然后从上面跳下一个头发压得不成样子的男孩子。那男孩子跟她似乎永远是一副半熟不熟的样子,带着有些愣神儿有些惊讶的表情,冲她羞涩一笑。

    她深深呼吸,仿佛仍能闻到那股香甜而绵延的美味。

    她几次拿出手机,想给他发条微信。但看着几个月前两人的聊天记录,字字刻骨,句句戳心,她又迟疑了。

    时不常地,初薇还是会垫着椅子、扶着窗台、探着身子往窗外望去。那棵大树真大,遮天蔽日,只过滤出一些细密的光线,分裂了外面的世界。她从那些缝隙中分辨出墙外新长出了一些串红和野菊花,还有不少尽管歪歪扭扭但依旧泛绿的小树苗。泥土又香起来,仿佛不论发生过什么,时间都会回转到某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然后制造故事。

    初薇低头瞄了眼早已被自己焐热了的手机,与沐泽的对话框还开着,她却按不下一个字。她怕她等来的是确认好友的提示。也许沐泽早就把她删了。他们之间的记忆可以浪漫甚至温存,但绝不能算美好。连初薇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们是怎么分道扬镳不堪回首的。因为那副坏事的破眼镜?因为那顿余味飘香的蜜汁烤翅?还是因为那场骤然而来的大雨?总之,一切的“因为”,都始于某年的某日,初薇打开了窗子,发现了窗外的一切。她真有种想彻底封住窗户的绝望。

    但沐泽显然没有删掉她。因为一天她忽然发现他的朋友圈更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不远处的一座山谷,照片上配的文字是:又一次吃了蜜汁烤翅,熟悉的味道!

    她发疯一样地骑着自行车,朝那山谷飞奔而去。一路上,她觉得世界又明亮了起来。她看到飞驰的影子映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好像一幅几笔勾成的漫画,夸张而又幸福。刚刚到达那里的时候,她果然看见了沐泽熟悉的身影,正在往他家修好的货车上搬蜂箱,看来又是一次迁徙。那是她时隔几个月再一次见到沐泽,她兴奋得几乎要叫出声来!她正琢磨着怎样出现,忽然又看到一个妙龄女子从车子的驾驶室跳出来,俏皮地亲了他一口。沐泽朝那女子轻轻一笑,然后和她齐心合力把剩下的箱子搬进车里。

    初薇认定,他那一笑,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他们整理完毕一切,然后发动汽车,绝尘而去。

    初薇最后说:“如果他能记得蜜汁烤翅的美味,又何必在乎他和谁一起分享呢?”

    我竭力想象着一个女孩儿在风中看着一辆车在她眼前渐行渐远的场景。风中还残留着那股曾经让她魂牵梦绕的味道,以及那一句句曾经响在她耳边,带给她无限遐想的回声。那是一个必然的定格,好比再有魔力的美食,都有唇齿留香的完美和缺憾。

    姐姐

    四季总是有一次凋零。结果无数次凋零。

    相爱总是有一次分离。结果无数次分离。

    1

    到了大学,才发现世界上居然有超过五百块的衣服。大学毕业,才发现世界上居然有标牌子的内裤。

    我在初中的时候,自己偷偷买了条二十块的短裤,结果被全家人“双规”。

    曾经以为,真维斯什么的就是名牌啊,非常牛逼。突然逛街发现阿迪、耐克,大惊失色:这是金丝做的吗?

    从那天开始,抢劫杀人放火的念头,我每天都有的。

    一切敌不过时光。

    工作之后,始终坚持认为,女人,就应该有好的化妆品,好的服饰,花再多的钱也应该。

    因此我依旧穿不超过五百块的衣服、没有牌子的内裤,希望能赚到钱给女人买最好的化妆品,最好的服饰。

    后来发现,女人找得到好化妆品,找得到好衣服,就是找不到好男人。

    而我赚了钱也没人可以花。

    赚到钱了,就慢慢开始不是好男人。

    好男人,大多买不起最好的化妆品,最好的服饰。

    朋友看不起身边的女人,挑三拣四。

    我说:“你又不是一条好狗,凭什么要吃一块好肉?”

    朋友:“男人不是狗,女人也不是肉。”

    我说:“女人的确不是肉,但你真的是一条狗。”

    朋友:“为什么?”

    我说:“我怎么知道,我随便侮辱你。”

    后来朋友结婚了。

    我送Gucci(意大利时装品牌)给弟妹。

    Gucci属于弟妹,那满阳台晾晒的衣服、裤子、毛巾、床单、拖把,也属于弟妹。

    我和朋友说:“以后弟妹要什么,尽量买给她。就算她不要,偷偷买给她。”

    朋友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你的阳台晒满衣服、裤子、毛巾、床单、拖把。她消耗在阳台上的每一分钟青春,你都要补偿给她。”

    朋友半年后离婚。喝醉后,他趴在桌上嘀咕:“怎么就离婚了?”

    我说:“有结才有离,谁让你结的?”

    朋友:“是不是以前我们都搞错了?”

    我说:“嗯,应该是。”

    男人不是狗,女人也不是肉。

    生活除了Gucci,以及满阳台的衣服、裤子、毛巾、床单、拖把,还有另外重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好多啊。比如斗地主、扎金花、吃夜宵什么的。

    2

    在电视栏目工作的时候,有个女编导。

    我问她:“男人有一千万,给你一百万。或者男人有十万,给你十万,哪个更重要?”

    女编导说:“一百万。”

    我说:“难道全部还不如十分之一?”

    女编导点头。

    第二天,女编导突然急忙来找我,说:“我昨天想了一夜,觉得十万重要。”

    我好奇:“你真的想了一夜?”

    她点头:“嗯。”

    如果你真的想了一夜,说明你有太多的心事。

    既然你有心事,又何必再去想这个问题。

    无论一百万还是十万,不如自己挣来的一万。

    有一百万,你就是一块肉。

    有十万,你就吃不到肉。

    有一万,你就不用再去想一夜。

    3

    有关男女的问题,很小的时候,我问过姐姐。

    我:“姐姐,什么叫淫荡?”

    姐姐:“……热情奔放,活泼开朗。”

    我:“姐姐你真淫荡。”

    “啪。”我的左脸被抽肿。

    我:“姐姐,什么叫下贱?”

    姐姐:“……就是谦恭有礼,勤劳节约。”

    我:“姐姐你真下贱。”

    “啪。”我的右脸被抽肿。

    我:“姐姐,什么叫爱情?”

    姐姐:“……就是淫荡加下贱。”

    我:“姐姐你一点儿也不爱情。”

    过了半天,姐姐“嗯”了一声。

    过了十年,我才明白,为什么泪水突然在她的眼眶里打转。

    4

    十年之后。

    我坐在写字桌前,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精神恍惚,脑海空白,痛到不能呼吸。

    姐姐过来,鼓励我:“小伙子把胸膛挺起来。”

    我:“我们都没有胸,挺个屁。”

    姐姐出奇地没有愤怒,一甩头发说:“帮我下碗面条去,人一忙就没空胡思乱想。”

    我垂头丧气:“吃什么面,用舌头舔舔牙床好了。”

    “啪啪。”我被连抽两个耳光。

    “好了好了,我去下面我去下面。”

    忙活一会儿,把面递给她。姐姐笑嘻嘻地端着面,看着我。

    她吃了几口,突然回到自己房间。

    三年之后,我看到她的日记。

    “弟弟下的面里,连盐都没有加,我想,如果不是非常非常难过,也就不会做出这么难吃的面。我也很难过。”

    我突然嘴角有点儿咸。

    我想,如果这滴眼泪穿过时光,回到三年前,回到那个碗里,姐姐一定不觉得面很淡,那么她就不会难过。

    5

    “抓小偷啊!”街头传来凄厉的尖叫。

    我跟姐姐互相推诿。

    “弟弟你上!你懂不懂五讲四美?”

    “姐姐你上!你懂不懂三从四德?”

    “推脱什么,抓小偷不是请客吃饭,上!”

    “好,上!”

    两个人迅速往前冲。冲到一半,我往左边路口拐,姐姐往右边路口拐。

    两个人躲在巷子口大眼瞪小眼。小偷从两人之间狂奔而过。

    呼,差点儿被撞到。两个人同时拍拍胸口。

    这时紧跟小偷后面,狂奔过去另一个人。

    我们一看……是老妈。

    老妈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两个人拼死抓住了老妈,没抓到小偷……

    回家之后,一人赔给老妈五百块。

    第二天醒来,姐姐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五百块。

    我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五百块,闹钟底下发现了五百块。

    我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放走一个小偷,我凭空赚了五百块。

    等到学会四则混合运算之后,我终于计算明白。

    很久之后,我想,如果我还有机会把五百块放回姐姐枕头底下,那么即使小偷手里有刀,我也会冲上去的。

    嗯,是这样。

    6

    小时候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28吋大杠永久。

    爸爸说生日那天给我骑。

    我仰天大笑:“哈哈哈哈,爸爸你终于不爱姐姐只爱我了。”

    爸爸说:“你姐姐早就骑过了。”

    过了几年,姐姐有了一辆自行车。每天上学都是她骑车带我。

    我:“姐姐我骑车带你吧。”

    姐姐:“滚。”

    我:“妈的,老子力气太多了用不完。”

    姐姐:“滚。”

    得到这样的回复,我很生气,就在车子后面滚来滚去。

    “啊!”“砰!”两个人从小桥上摔下去了。

    姐姐:“呜呜呜呜,我以后再也不带你了。”

    我:“呜呜呜呜,你骑车水平跟阿黄一样。”

    姐姐:“阿黄是谁?”

    我:“阿黄是舅舅家养的狗。”

    姐姐:“你是浑蛋。”

    我:“你是母浑蛋。”

    就如此吵了很久,直接导致上学迟到。

    又过了几年,我们去大城市的舅舅家玩。

    姐姐又骑车带我。有人喊,下车。哇,是交警耶。

    我:“警察叔叔你抓她,是她骑车带我的,我是小孩子你不能抓。”

    姐姐:“警察哥哥你抓他,是他要坐我车的,我是中学生你不能抓。”

    警察一身冷汗。

    我:“警察叔叔你抓她,我不认识她。”

    姐姐:“警察哥哥你抓他,他是我在路边拣的。”

    我:“拣个鬼,你要不要脸。”

    姐姐:“要个魂,马上要罚款了,还要什么脸。”

    警察:“你们走吧……以后不要骑车带人了。”

    姐姐终于要去外地上大学了,把那辆自行车留给了我。我很开心。一晚上没睡着。

    我们全家送姐姐。

    姐姐上了火车。

    我突然眼泪哗啦啦流,一边流还一边追火车。

    姐姐我把车子还给你,你不要走啦。

    姐姐隔着车玻璃喊。

    我听不见,但是可以从她的口型认出来:

    不要哭。

    我拼命追,用手背抹眼泪,拼命喊:“狗才哭,我没有哭!”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最害怕听到火车的汽笛。

    听到汽笛,就代表要分离。

    送走姐姐之后,我骑车去上学,被很多很多同学笑话。

    因为那是一辆女式自行车。

    大家说我是人妖,说我娘娘腔。

    我依旧骑,因为感觉姐姐就在自己身边。

    到了现在,我走到储藏间,看到这辆自行车,还是会不停掉眼泪,小声说,掉你大爷,掉你大爷。

    7

    1988年,舅舅送给我一个从未见识过的东西,邮票年册。

    我很愤怒:“姐姐,舅舅太小气了,送一堆纸片给我。”

    姐姐:“那你十块钱卖给我。”

    我:“太狡诈了!你当我白痴哪,这堆纸片后面写着定价,一百九十八。”

    姐姐:“纸片越来越不值钱,你现在不卖,明年就只值一块。”

    我:“为什么?”

    姐姐:“你没看到这里写着:保值年册,收藏极品。什么叫保值?就是越来越不值钱。卖不卖?”

    我:“……二十块。”

    姐姐:“成交。”

    于是每年的邮票年册,我都以二十块的价格卖给姐姐。

    一直卖到1992年,四本一共八十块。由于压岁钱都要上缴,所以这八十块成了我无比珍贵的私房钱。而且从这一年起,舅舅不再送了,小气鬼。

    当年姐姐去外地上大学。

    第二天她就要离去。我在床上滚了一夜,十六张五块钱,你一张,我一张,数了一夜。

    一直在想:她去外地,会不会被人欺负?哎呀,以前她被人欺负,都是给我两毛钱,让我骂人家的。

    那她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一定要带钱。

    嗯,给她十块。可以请人骂……骂五十次。

    万一被人打怎么办?她上次被婶婶打,她说给五毛钱,我都不愿意帮她打,外面人肯定价格更高!

    打手请一次算一块好了,给她二十。

    我心疼地看着钱被分成了两沓,而且她那沓慢慢比我这沓还高。

    算着算着我睡着了。

    最后我塞在姐姐包里的,是八十块。

    送走姐姐那个瘟神,我人财两空,回到家里,忽然非常沮丧,就躲进被子睡觉。

    在被子里,我发现了四本年册。

    每本年册里,都夹着二十块。

    我躲在被子里,一边哭,一边骂,姐姐和舅舅一样小气,一本只夹二十块,人都走了,起码夹五十块对不对?

    到了今天,这些夹着二十块的年册,整四本,还放在我的书架上。

    一天我擦擦灰尘,突然翻到1988年的那本,封背有套金的小字,写着定价一百九十八。

    “那你十块钱卖给我。”

    “太狡诈了!你当我白痴哪,这堆纸片后面写着定价,一百九十八。”

    “纸片越来越不值钱,你现在不卖,明年就只值一块。”

    “为什么?”

    “你没看到这里写着:保值年册,收藏极品。什么叫保值?就是越来越不值钱。卖不卖?”

    眼泪滴滴答答,把一百九十八,变得那么模糊。

    8

    姐姐:“坏人才抽烟。”

    我:“那舅舅是坏人。”

    姐姐:“做到教授再抽烟,就是好人。”

    我:“你有没有逻辑。你会算log函数,你懂风雅颂,你昨天把黑格尔说成格外黑,你是逻辑大王。”

    吵了好几天,姐姐回大学了。

    我在抽屉里找到报纸包好的一条香烟,里面是一条中华。

    姐姐写着纸条:如果一定要抽,那也抽好一点儿的,至少对身体伤害少一点儿。

    我至今还记得,那是一张《扬子晚报》,1997年5月22日。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姑娘叫姜微。

    姜微:“你喜欢抽什么烟?”

    我:“我喜欢抽好一点儿的。”

    姜微:“为什么?”

    我:“对身体伤害少一点儿。”

    寒假结束之后,她带了一包烟给我。一包中华。里面只有十一根烟。四根中华,四根玉溪,三根苏烟。

    总比没有好。

    我:“你哪里来的烟?”

    姜微:“过年家里给亲戚发烟,我偷偷一根根收集起来的。”

    我:“寒假二十天,你只收集到十一根?”

    姜微:“还有七根,被我爸爸发现没收了。”

    后来姜微消失了。《扬子晚报》在我的书架上。那张《扬子晚报》里,我夹着一个中华香烟的烟壳。

    只有这两个女人,以为抽好一点儿的烟,会对身体的伤害少一点儿。

    突然听到winamp(一种音乐播放器)里在放《电台情歌》。

    一个美丽的女子要伸手熄灭天上的月亮,一个哭泣的女子牵挂不曾搭起的桥梁,自此一枕黄粱,一时荒凉,疼辄不能自已,掌纹折断。

    这里是无所不痛的旋律。

    姐姐再也不会痛,姜微不知道在哪里。希望她比我快乐。并且永远快乐。

    9

    姐姐教我打字花了半年的时间。打字课程,1998年8月27日开始教授,9月1日她回大学,自动转为函授。

    我:“A后面不是B吗,为什么排的是S?B后面不是C吗,为什么排的是N?”

    姐姐:“Christopher(打字机之父)发明的,跟我没有关系。”

    我:“字母这么乱伦,姨妈和叔叔凑在一起,它们家谱和希腊神话一个教养。”

    姐姐:“你他妈的学不学?”

    我:“字母太乱伦了,玷污我的视线!”

    姐姐:“让你掌握键盘的顺序,和乱伦有什么关系?”

    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是我摸你胸你一定用刀杀了我。”

    “啪啪”。我左脸和右脸全部肿了。

    姐姐:“学会打字对你有好处的,可以泡妞。”

    我:“泡什么妞,我不如把钱省下来买三级片。”

    姐姐:“你看你看,这叫作QQ,可以让远方的MM脱胸罩。”

    我:“是黛安芬的吗?”

    姐姐:“你学会了不就可以自己问了吗?!”

    于是姐姐帮我申请了一个QQ号,然后两个人搜索各地的MM。在姐姐指导下,我加了一个北京MM, ID是无花果。

    我有了点儿兴趣。

    发了句话:Girl, fuck fuck,哈哈。

    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我又发了句话:Dog sun, please fuck!

    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我发火了,一下发了三句话:MBD, MBD, MBD。

    姐姐发火了,说:人家头像是灰色的,说明不在线。

    不在线,还Q什么,Q他妈蛋。

    我立刻失去兴趣。

    姐姐诱惑我,如果学会打字,就可以用流畅的语言勾引她。这被我断然拒绝,正直的青年,一定和我一样会拒绝的。

    这些乱伦的字母,不是好东西。

    1998年9月1日,姐姐回大学,把电脑带回去了。

    我唯一遗憾的是,《仙剑奇侠传》没有通关,月如刚刚死在镇妖塔。

    但姐姐不会这么小气吧?我就开始翻姐姐的房间。

    我在她房间翻到的东西有:席绢的《交错时空的爱恋》,沈亚、于晴全集……这是什么玩意儿?星座是什么玩意儿?把所有东西摔出来,箱子底下是一张纸制键盘。

    键盘上有一张字条:我知道你会翻到这里,麻烦你学习一下字母的顺序。

    我大惊失色,全世界的姐姐都这么狡猾吗?

    结果我就在纸质的键盘和电话里督促的声音中,过了一个学期。

    我:“A后面为什么是S,而不是B?”

    姐姐:“A后面是S, B后面是N。”

    我:“复杂得要死。”

    整整半年,我依旧不能理解字母为何如此乱伦。乱伦的东西,如我般正直,都不会学习的。

    1999年2月7日深夜11点47分。

    我依然等在火车站。

    因为姐姐说她那一分钟回到家。

    结果等到1999年2月8日4点30分。

    姐姐和一辆轿车拼命,瞬间损失了所有HP(生命值)。

    1999年2月8日17点48分,我赶到了北京。

    房间一片雪白。

    使者的翅膀雪白。天堂的空间雪白。病房的床单雪白。姐姐的脸色雪白。

    她全身插满管子。

    脸上盖着透明的呼吸器。

    我快活地奔过去:“哈哈,不能动了吧?”

    她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紧闭双眼,为什么我看到她仿佛在微笑?

    要么我眼花了,要么她又偷了我写给隔壁班花的情书。

    旁边一个穿白大褂的人说:“她不能说话,希望有力气写字给你。”

    可是,姐姐抓不住笔。

    这货,从来就没有过力气。

    坐她自行车她没有力气上坡,和她打架她没有力气还手,争电视节目她没有力气抢遥控器。

    她不写字,我就不会知道她要说什么。我想,她应该有力气写字的呀!

    她帮我在考卷上冒充妈妈签字。她帮我在《过好寒假》上写作文。她帮我在作业本子上写上名字。

    我呆呆地看着她,怎么突然就没有力气了呢?

    我去抓住她的手。

    她用手指在我掌心戳了几下。

    1,2,3,4,5,6。

    一共六下。

    她戳我六下干什么?

    六六大顺?她祝我早日发财?

    六月飞雪?她有着千古奇冤?

    六神无主?她又被男人甩了?

    六道轮回?她想看圣斗士冥王篇?

    我拼命猜测的时候,突然冲进来一群人,把她推走了。

    我独自待在这病房里,看着一切雪白,努力戳着自己的手掌。

    1,2,3,4,5,6。

    一共六下。

    上面戳一下,右边戳一下,上面再戳一下,下面戳一下,上面再戳一下,又戳一下。

    我拼命回忆着有关键盘的记忆。

    一张纸质的键盘,看了半年,也开始浮现在脑子里。

    A后面是S, B后面是N, C后面是V……

    我一下一下地在这张键盘里敲击过去。

    1,2,3,4,5,6。

    键盘慢慢清晰起来。

    我终于明白了这六下分别戳在什么地方。

    I LOVE U。

    眼泪夺眶而出,一滴滴滚下来,滴下来,扑下来。

    1999年2月8日19点10分,我终于掌握了键盘的用法,学会了打字。并且刻骨铭心,永不忘记。

    1 I LOVE U。

    我缩在走廊里面。

    在很久之后,我才有勇气把姐姐留下的电脑装起来。

    装起来之后,又过了很久,我才打开了那个QQ号码。

    只有一个联系用户。

    无花果。

    虽然是灰色,据说是灰色,是因为不在线。

    可这个头像是跳动的。

    我双击它。

    无花果说:

    笨蛋,我是你老姐。

    我哭得像一个孩子,可是无论多少泪水,永远不能把无花果变成彩色。

    无花果永不在线。

    如果还有明天,小孩子待在昨天,明天没有姐姐,姐姐在昨天用着Windows98。

    到了今天,MSN退役,弄潮儿对着摄像头跳脱衣舞,我书房电脑的显示屏上,依旧挂着五位数的QQ,永远只有一个联系用户,并且头像灰色,永不在线,ID叫作无花果。

    生育总是有一次阵痛。结果无数次阵痛。

    相爱总是有一次分离。结果无数次分离。

    四季总是有一次凋零。结果无数次凋零。

    自转总是有一次日落。结果无数次日落。

    然而无花果永远是灰色。

    伤心欲笑,痛出望外,泪无葬身之地,哀莫过大于心不死。

    摆渡人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

    小玉文静秀气,却是东北姑娘,来自长春,在南京读大学,毕业后留在这座城市。她是我朋友中为数不多正常工作的人,不说脏话不发神经,腼腆平静地活着。

    相聚总要喝酒,但小玉偶尔举杯也被别人拦下来,因为我们都惦记着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好依次送大家回去。这个人选必须靠谱,小玉当之无愧。

    有次在管春的酒吧,从头到尾默不作声的小玉偷偷喝了一杯,然后眼睛发亮,微笑愈加迷人。她蓦然指着隔壁桌的客人捧腹大笑:“快看他,脸这么长最后还带个拐弯,像个完整的斜弯钩,再加一撇那就是个匕。”

    就是个匕!匕!这个读音很暧昧好吗?!

    全场大汗。从此我们更加坚定了不让她喝酒的决心。

    2008年秋天,大家喝挂了,小玉开着她那辆标致307把我们一个个送回家。我冲个澡,手机猛振,小玉的短信:“出事啦,吃夜宵啊。”我立刻非常好奇,连滚带爬地去找她。

    小玉说:“马力睡我那儿了。”马力是个画家,2006年结婚,老婆名叫江洁。

    我一惊:“他是有妇之夫,你不要乱搞。”说到“不要乱搞”这四个字,我突然兴奋起来。

    小玉说:“今晚我最后一个送他,结果听他嘟囔半天,原来江洁给他戴绿帽子了呢。”

    小玉告诉我,马力机缘巧合发现老婆偷人,憋住没揭穿。最近觉察老婆对他热情万分,还有意无意提起,把房产证名字换成她。马力画了半辈子抽象画,用他凌乱的思维推断,这女人估计筹备离婚,所以演戏想争取资产。

    我严肃地放下小龙虾,问:“那他怎么打算?”

    小玉严肃地放下香辣蟹,答:“他睡着前吼了一嗓子,别以为就你会演戏,明天开始我让你知道什么叫作实力派演技。”

    十月的夜风已经有凉意,我忍不住打个寒战。

    小玉说:“他不肯回家,我只好扶到自己家了。”

    我说:“那你怎么又跑出来?”

    小玉沉默一会儿说:“我躺在客厅沙发,突然听到卧室里撕心裂肺的哭声,过去一看,马力裹着被子在哭,哭得蜷成一团。我喊他,他也没反应,就疯狂地哭,估计还在梦里。我听得心惊肉跳,待不下去,找你吃夜宵。”

    我假装随口一问:“你是不是喜欢他?”

    小玉扭头不看我,缓缓点头。

    月亮升起,挂在小玉身后的夜空,像一轮巨大的备胎。

    我和小玉绝口不提,但马力的事情依旧传播开,人人都知道他在跟老婆斗智斗勇。马力喝醉了就住在小玉家,我陪着送过去,发现不喝酒的小玉在橱柜摆了护肝的药。马力颠三倒四说着自己乱七八糟的计划,小玉在一边频频点头。

    由于卧室被马力霸占,小玉已经把客厅沙发搞得跟床一样。

    我说:“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我给他开个房间吧。”

    小玉看向马力,他翻个身,咂咂嘴巴睡着了。

    我说:“好吧。”

    临走前我犹豫着说:“小玉……”

    小玉点点头,低声说:“我不是备胎。我想了想,我是个摆渡人。他在岸这边落水了,我要把他送到河那岸去。河那岸有别人在等他,不是我,我是摆渡人。”

    我叹口气,走了。

    过了半个多月,马力在方山办画展,据说这几年的作品都在里面。我们一群人去捧场,面对一堆抽象画大眼瞪小眼。马力指着一幅花花绿绿的说:“这幅,我画了我们所有人,叫作朋友。”

    我们仔细瞧瞧,大圈套小圈,斜插八百根线条,五颜六色。

    我震惊地说:“线索紊乱,很难看出谁是谁呀。”

    大家面面相觑,一哄而散。马力愤怒地说:“呸。”

    只有小玉站在画前,兴奋地说:“我在哪里?”

    马力说:“你猜。”

    小玉掏出手机,百度着“当代艺术鉴赏”“抽象画的解析”,站那儿研究了一个下午。

    又过半个多月,马力颤抖着找我们,说:“大家帮帮忙,中午去我家吃饭吧。我丈母娘来了,我估计是场硬仗。”

    果然是场硬仗,几个女生在厨房忙着,丈母娘漫不经心地跟马力说,听说你的画全卖了,有三十几万?马力点点头。丈母娘说,你自由职业看不住钱,要不存我账上,最近我在买基金,我替你们小两口打理吧。

    满屋子鸦雀无声,只听到厨房切菜的声音,无助的马力张口结舌。

    管春缓缓站起来,说:“阿姨,是这样的,我酒吧生意不错,马力那笔钱用来入股了。”

    丈母娘皱起眉头,说:“也不打招呼,吃完我们再谈怎么把钱抽回来。”

    这顿饭吃得十分煎熬,我艰难地找话题,但仍然气氛紧张。吃到尾声,马力默默地走进书房,出来的时候拿着一个盒子,放在桌上,说:“银行卡的密码是我们的结婚日期,明天我去把房子过户给你。”

    他顿了顿,说:“太累,离婚吧,你跟他好好过。”

    就这样马力离婚了,净身出户。我问他,明明是前妻出轨,你为什么反而都给她?马力说,男人赚钱总比她容易点儿,有套房子有点儿存款,就算那个男人对她不好,至少她以后没那么辛苦。

    他擦擦眼泪,说:“我们谈了四年,结婚一年多,哪怕现在离婚,我不能无视那五年的美好。”

    我点点头,说:“也对。”

    小玉帮马力租套公寓,每天下班准点去给他送饭。一直到初冬,朋友们永远记着那天。

    江洁和现任老公到管春酒吧,和马力迎面撞到。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们好。”那个男人说:“听说你是个伟人?难得碰到伟人,咱们喝两杯。”

    马力和江洁夫妻在七号桌玩骰子!整个酒吧的人都一边聊天,一边竖起耳朵斜着眼睛观察七号桌。没几圈,马力输得吹了好几瓶,脸红脖子粗。

    江洁说:“玩这么小,伟人也不行了。”

    大家觉得不是办法,我打算找碴儿赶走那对狗男女。小玉过去坐下来,微笑着对江洁说:“那玩大点儿,我跟你们夫妻来,打‘酒吧高尔夫’,九洞的。”

    “酒吧高尔夫”是个激烈的游戏。去一家酒吧,比赛的双方直接喝一瓶啤酒,加一杯纯的洋酒,叫一杆一球,喝完代表打完一个洞,然后迅速赶往下一家。九洞的意思,就是要喝掉九家,谁先完成,回到起始酒吧,就算赢了。

    江洁盯着她,说:“好啊,就从这里开始。”接着她点了根烟,报了另外八家酒吧的名字。

    全场哗然,我还没来得及阻拦,小玉已经咕咚咚喝完。接着她的眼睛亮起来,如同迷离的灯光里最亮的两盏。

    小玉和江洁夫妻一起走出酒吧。所有人轰然跟着出门,我尽力凑到小玉边上,她冲我偷偷一笑,说:“你们都忘记我是东北姑娘啦。”

    这天成为南京酒吧史上无比华丽的一页。

    小玉坐着管春的帕萨特,抵达1912街区,从乱世佳人喝到玛索,从玛索喝到当时还存在的传奇酒吧。每次都是直接进去,经理已经在桌子上摆好酒,咕咚咚一瓶加一杯,喝完立刻走,自然有人埋单。

    接着走出街区,其他五家酒吧老板闻讯赶来,几辆车一字排开。看热闹的人们纷纷打车,一路跟随。大呼小叫的车队到上海路,到鼓楼,到新街口,再回新街口。

    文静秀气的小玉,周身包裹灿烂的霓虹,蹬着高跟鞋穿梭南京城,光芒万丈。

    喝完一家酒吧,小玉的眼睛就会亮一点儿。她每次都站在出口,掏出一面小镜子,认真补下口红,一步都不歪斜,笔直走向目的地。

    管春默不作声开车,我从副驾看后视镜,小玉不知道想着什么,呆呆地把头贴着车窗,脸红通通的。

    回起点的路上,小玉突然开口,说:“张嘉佳,你这一辈子有没有为别人拼命过?”

    我一愣,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玉看窗外的夜色,说:“我说的拼命,不是拼命工作,不是拼命吃饭,不是拼命解释的拼命,那只是个形容词。我说的拼命,是真的今天就算死了,我也愿意。”

    她摇摇头,又说:“其实我肯定不会真的死,所以也不算拼命。你看,我喜欢马力,可哪怕他离婚了,我也没法跟他在一起。我喜欢他,愿意为他做很多事情,如果我们真的在一起,我一定会要求他也这样对我。但是不可能啊,他又不喜欢我。所以,我只想做个摆渡人,这样我很开心。”

    我沉默一会儿,说:“真开心,开心得想×他大爷。”

    到了管春酒吧,人头攒动,小玉目不斜视,毫无醉态,轻快地坐回原位。人们疯狂鼓掌,吹口哨,大声叫好。马力的前妻不见踪影,大家喊着赢了赢了。

    朋友冲进来兴奋地喊:“马力的前妻挂了,在最后一家喝完就挂了。”

    众人激动地喝彩,说:“他妈的,打败奸夫淫妇,原来这么解气。小玉牛×!东北姑娘牛×!文静妹子大发飙,浪奔浪流浪滔滔!欢迎小玉击毙全世界的婊子!”

    我问:“马力呢?”

    朋友迟疑地看了眼小玉,说:“喝到第三家,奸夫劝江洁放弃,江洁不肯,奸夫一个人跑了。喝到第八家,江洁挂了,坐在路边哭。马力过去抱着她哭。然后,然后他送她回家了。”

    酒吧登时一片安静。

    小玉面不改色,又喝一杯,轻轻把头搁在桌面上,说:“靠,累了。”

    如果你真的开心,那为什么会累呢。

    春节小玉和我聊天,说在南京工作五六年,事业没进展,存不下钱,打算调到公司深圳总部。我说,很好。

    我们给小玉送别。大家喝得摇摇晃晃,小玉自己依旧没沾酒。先把马力搀扶到楼下,管春上楼继续背其他人。

    马力坐在广场的长椅上,脑袋耷拉着。我看见小玉站在长椅侧后方,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长。小玉慢慢抬起手,地面上她的影子也抬起手。她微笑着,让自己的影子抱住了马力的影子。

    可是她离马力还有一步的距离。

    她要走了,只能抱抱他的影子。可能这是他们唯一一次隆重的拥抱。白天你的影子都在自己身旁,晚上你的影子就变成夜,包裹我的睡眠。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

    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

    小玉走了。

    后来,马力没有复婚,去艺术学院当老师,大受女学生追捧。但他洁身自好,坚持独身主义,只探讨艺术不探讨人生。

    后来,小玉深夜打电话给我,说:“听到海浪的声音没有?”

    我说:“听到啦,富婆又度假。”

    小玉说:“现在我特别后悔小时候没学点儿乐器。一个人坐在海边,如果你会弹吉他,或者会吹口琴,那就能独自坐一天。因为可以在最美的地方,创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她停顿一下,说:“不过我发现即使自己什么都不会,也能在海边,听着浪潮,看着篝火,创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那,我有回忆。”

    我有回忆。这四个字像一柄重锤,击中我的胸口,几乎喘不过气来。

    小玉说:“刚到深圳的时候,我每晚睡不着,想跟过去的自己谈谈,想跟自己说,摆渡人不知道乘客究竟要去哪里,或者他只是想回原地。想跟自己说,那些河流,你就别进去了,因为根本没有彼岸,摆渡人只能飘在河中心,坐在空荡荡的小船里,呆呆看着无数激流,安静等待淹没。你真傻。”

    她说:“即使这样,哪怕重来一遍,我也不会改变自己的选择。这些年我发现,无论我做过什么,遇到什么,迷路了,悲伤了,困惑了,痛苦了,其实一切问题都不必纠缠在答案上。我们喜欢计算,又算不清楚,那就不要算了,而有条路一定是对的,那就是努力变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好好做自己,然后面对整片海洋的时候,你就可以创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2012年春节,我去香港做活动,途经深圳,去小玉家吃饭。小玉依旧文静秀气,说话轻声,买了很多菜,跟保姆在厨房忙活。

    我坐在客厅沙发上,抬头看见一幅画,叫作《朋友》。

    我说:“小玉,你怎么挂着这幅画?”

    小玉端着菜走进来,说:“三十万买的呢,我不挂起来太亏啦。”

    我说:“你在里面找到自己了吗?”

    小玉笑嘻嘻地说:“别人的画,怎么可能找到自己。”

    我笑着说:“你过得很好。”

    小玉笑着说:“是的。”

    我们都会上岸,阳光万里,路边鲜花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