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过得不错

大昊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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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本该被忽略掉的人,竟然成为了整个杂书馆筹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唐御并没有做任何特殊的事情,最开始工作的阶段他甚至是‘隐形’的。

    有推车,也是需要一本本或是一箱箱的搬到上面。

    高梯,也需要来回上下移动变换位置,还要上下去取书。

    只有几个人的安静工作环境,书籍的来回搬运放置,也会产生一些灰尘,进而飘散在空气之中,引得几个人不断的咳嗽。

    唐御来了之后,那三个做助理的年轻人工作轻松了,即便是在门口做一些书籍分类,他们也可以安然的坐在长托桌旁,不需要来回起身搬运,这些工作唐御一个人就全部完成。

    他还会一边帮着运送书籍,一边帮着去推能够移动的高梯推车,让上面的人可以不用上下,就可到达另一个书架的位置,唐御还会将一摞摞的书高高举起,放在高梯的某一处阶梯位置,上面的人只需要向下探手就能够得到。

    稍微有一点空闲,他就会将门口处进行清理,不让这里乱糟糟的,让一批批到来的书可以最快速度的被拆封被分别运送到相应分类的书架附近。

    等到大家都休息的时候,他会拿着抹布,上高梯,一层层将摆放好书籍的书架,擦拭一遍。

    几天时间他也控制着食量,实在饿了都是回家之后再吃,既然是卖人情,肯定是要做到最好,不然一锅饭弄夹生了,反而里外不是人。

    高小松如同脱口秀里一样健谈,每当休息的时候聊天他基本都是中心,唐御可没觉得自己干活干好了就能被这帮人瞧得上,往往都是在一旁忙活着自己的活儿,侧耳听着,也别说,人家的博学所传递出来的知识通俗易懂,有不少他都听进去了也记住了,尤其是其中一些关于北美娱乐圈和国内娱乐圈的事情,他更是会努力认真的去记住,回家之后讲给大哥听。

    有唐御的时候,大家不觉得如何,尽管谁见到他都会笑一笑,也承认他在整个杂书馆内的作用,却没谁觉得他是不可或缺的,直到他有一天提前离开去帮助大哥干个重体力活儿,杂书馆这边又恰逢其会来了一批国外的捐赠书籍,大家准备晚上加班,习惯了一伸手便能够便利完成工作的方式,没了那个衔接的人,所有人都觉得效率一下子就下来了,且很不习惯,三个小时下来都感觉比往常一天还要累,这个时候大家才意识到,那个从不多言的年轻人是一个多么好的帮手。

    “算了,今天大家先回去吧,明早唐御来了,我们再开始。”马致远年纪大了,平日里都是跟几个老先生老学者一起做鉴定、分析、统计的工作,今天这批捐赠的图书也是他的一个老同学,所以大晚上的过来,短短几天时间大家就适应了唐御的节奏,他一不在,整个杂书馆内显得有些慌乱,平常很安静大家各司其职的环境,今天也总是出现因为混乱而产生的‘撞车’声音。

    “那车书不对,要放在那边。”

    “门口的箱子有一个还有书,怎么就拿到外面了。”

    马致远拍板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家的路上他不自觉的想到了唐御,这个年轻人很厉害啊,这个认知印象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当导演的职业生涯让他对于人物的分析有一种独特的偏执,他就是要想明白唐御这个年轻人有什么特别厉害的地方,能让整个杂书馆离开他之后,竟然有一点玩不转的意思。

    很快他就想通了,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不是唐御那小伙子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一个认真一个专注,一半的原因还在自己等人的身上,大家都已经不习惯去沉下心来慢慢认真的去做一件小事,杂书馆最初是打算雇佣人,根据书籍名字类型分门别类的去摆设,后来是马致远提出来保护一些古籍一些孤本,哪怕是那些小人书,有很多成套的,目前都找不到了,价值虽说没被开发出来,很稀有,一旦被破坏或是损伤,将会是杂书馆的巨大损失。

    这一天,所有人记住了唐御这个名字,记住了这个人,他不再是一个透明的存在。

    这一天,唐御也接到了来自家乡的电话,在东山村辗转打到唐文斌的手机上才得到唐御的手机号,周菲菲将电话打了过来。

    “喂,你还好吗?”

    “很好,你呢,那些拍的段子对你还有用吧?”

    “嗯,很有用,在燕京能吃饱吗?那边物价高,以你的饭量,总是会饿肚子吧?”周菲菲关心的口吻之中,蕴含着对自己接下来话语的铺垫。

    “这边赚得也多,自助餐厅也多,饿不到的,其实我早就应该出来,外面比家里面有意思多了。”唐御美化着外面的世界,挺直着自己大男人的腰杆,正因为心里有了一点不该有的心思,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他这边是表现自己混的不错,却无形之中给周菲菲接下来的话堵了回去,不知道该说什么,人家在燕京混的不错,你直接让人回来跟你一起直播,承诺吃饱饭这件事似乎变得没有了吸引力,再多?

    周菲菲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她也不知道这个男人的价值是否有那么大。

    二十四岁的女孩,又是当主播历练了一年多出来的,心思要远比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复杂得多。从小到大唐御所接受的成长之中,唯独就不包括情感这方面,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十九岁又正是荷尔蒙爆炸的年纪,二十四岁会打扮的城市时尚女孩的吸引力,足以让他很冲动的做出很多事,只是这一点目前周菲菲还没有意识到,她的眼中也不曾有过这个男孩,对方的价值也没大到让她去多考虑一些。

    “要是太累了就回来,家里这边我家也有亲戚能联系一些工作。”

    “我会的,现在挺好,谢谢你关心我。”

    “那工作之余无聊了,晚上到乐乐去看我直播,我每天晚上九点都直播的。”

    “好,好。”

    挂断电话的周菲菲,一脸苦笑的望着一旁的父亲,刚才那个电话他们父女俩以为差不多就能敲定,孰料对方在燕京竟然说自己过得不错,那样的大城市,混迹在最底层的人有多难,都不需要体验,单单是看新闻就能知道,他怎么可能过得不错?

    他们忘记了一件事,每个人对于过得不错的概念认知程度是不同的。

    “怎么办?”周菲菲问。

    “只能再看看了。”周建军很想拍板说我们直接给对方开工资供吃供住让其回来,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更换成自我安慰的话语:“直播比段子还是要寿命长一些,我们盯着点这些直播的大胃王,真要就几天的新鲜劲儿,也别费事将他找回来了。”

    另一边挂断电话的唐御,下载了乐乐,躺在被窝里带着几分傻笑,将之前周菲菲拍过的所有段子都看了一遍。刚学会使用微信,好友都没有几个,但当周菲菲的通过信息过来之后,他有些激动的小兴奋,又翻看了对方的朋友圈。